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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外聘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1
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
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精神,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经学院系部审核认可的'其它人员;
3.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教师工作者;
4.掌握某项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够胜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聘任办法
1.根据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系(部)具体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和受理工作;
2.兼职教师必须先试讲。试讲由各系(部)组织有关教师及学生参加。试讲合格者方能聘任,发放《教学任务书》;
3.各系(部)负责向兼职教师介绍课程和任课班级情况;
4.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
5.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经所在系(部)推荐,可与学院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协议。
三、兼职教师责任
1.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制度,教书育人严格执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
2.及时按我院、系(部)课程标准要求备课,使用指定的教材;
3.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系(部)交《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三份,教师、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
4.按我院规定进行课程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及补考阅卷等工作;
5.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按时到校授课,每次上课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四、考核办法
各系(部)负责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效果的评估和考核,考核标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考核优秀者学期末学院将酌情发放浮动课酬;考核不合格者,院方将予以解聘。
五、课酬
无特殊情况,教师须上满规定的学时数,未上满规定的学时,按实际上课时数付课酬。课酬发放按〈〈聘用兼职任课教师讲课酬金发放办法〉〉执行。
六、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3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专家(纳入院系部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根据我校师资现状,目前一般不再聘用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兼职教师。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缺编在15%以上的院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
2.缺编在15%以内的院系部,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3.院系部在岗教师与外聘的总数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
4.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 88 ,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五、聘期待遇
承担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由聘用院系部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教务、人事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六、聘用程序
1.各院系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所需外聘、兼职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经教务处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同时附拟聘用的.兼职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确定外聘、兼职教师(含外教)的人选时,需由院系部、人事处、教务处(聘请外教还须有外事办参加)联合针对该岗位的专业和编制等条件要求,组织考核、试讲等招聘环节,确定拟聘人选。
3.人事处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批,并与审批同意聘请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或《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协议书》。
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聘用院系部负责具体的管理,各院系部要及时向外聘、兼职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同时要组织外聘、兼职教师学习学校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用院系部须将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学校统一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外聘、兼职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等考核评价和检查;
3.外聘、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若违反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4.每学期聘期结束,外聘、兼职教师要向聘用院系部递交工作总结,并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聘用院系部对受聘教师的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5.聘用院系部对外聘兼职教师依据聘用合同实施管理,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管理。
八、聘用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1.聘用期满或安排的教学任务完成后,双方的聘用协议自动解除。
2.在聘用期内,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触犯国家刑律,或违反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如因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相应的责任;
(5)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因个人理由提出不再聘用的,应提前30日向聘用院系部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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