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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_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办法
为提高中学学校办学质量,做好考勤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篇1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XX年2月25日起执行。
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篇2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校管理,使学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2018乡镇中学考勤制度篇3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考勤由各办公室的办公室主任和门卫分工负责,教导主任总负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本室成员办理各种请假手续,填写月统计表。门卫负责迟到早退记载。教导主任负责按月将考勤情况在校内公布。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1、凡经学校校长室同意的开会、进修、社会工作及法定婚、产、丧假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等证明单为准,交教导主任备案,无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一般不能影响工作,尽可能由本人调好课,补上后作代课处理,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决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决定。
2、事假、病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一天及以上由校长审批,原则上批准后有效。病假以医院开具的证明为准,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复工后需补写请假单报批,否则以旷工(课)处理。
3、教职工无课或私下调好课而不上班;不请假而离岗;因特殊情况而未请假,事后又未办理补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因私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的,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必须自觉登记,1小时(含1小时)内不扣出勤奖,一月内累计4次,按请假一天论处;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4、教职工婚、产、丧等假,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并向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相关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超过规定天数后不到校应向学校请假,并按病、事假有关规定执行,未向学校请假不到校者视为旷工。
5、教职工病事假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产、婚、丧假等在假期首尾之间有非工作日的,一并计算在内。女教师产假90天(含节假日、寒暑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若产前假超出15天,须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产后超出规定假,仍需请假的,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事先提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同意后按事假情况处理。
三、出勤奖的扣发说明
1、事假:请事假者在考核奖中每天扣除200元。
2、病假(凭医院证明,工伤除外):请病假者在考核奖中每天扣除100元。
3、旷工每天扣除考核奖400元。旷课一节视作请事假一天。
4、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病假超过2个月的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发〔2008〕84号的规定执行。
5、特殊情况(如特殊病例等),由校行政集体讨论,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特殊处理。
四、本制度不包括之情况,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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