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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时间:2022-04-04 16:28:57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

  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出勤率,应制定规范的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篇1

  为进一步增强居支两委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居委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及各居委实际,现制定《杨柳社区支居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范围

  支居“两委”人员、综治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计生协管员(以下简称支居工作人员)。

  二、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审批制度

  1、支居工作人员凡需请假者,须提前由本人提出申请,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1)1天以内(含1天)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方可请假;

  (2)2天以内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3)3天以上(含3天)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4)社区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要求参加的一律不准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请假的,须经联系居委领导、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不参加。

  2、凡外出离开本市(含节假日)的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党委书记或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3、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前须向支部书记、联系居委领导分别进行电话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到社区综合办销假,如需续假的,须提前告知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续假,续假的天数按事假规定执行。

  5、社区综合办负责印发《考勤表》,并建立请(销)假登记台账和考勤督查登记本,凡3天以上(含3天)的病事假必须进行登记。

  (二)病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5天以上(含5天),需到县级医院由医师出示证明,经审批后,方能休病假;病假连续超过10天(含10天),需报社区按标准审批备案。

  (三)事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日,如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应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居委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事假3天以内不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事假超过10天,按在岗时间计发(法律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旷工扣发标准为一天200元,当月累计旷工3天扣发全月生活补助或工资;每次迟到超过半个小时,每次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20元;早退按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100元。

  三、管理规定

  1、各支居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脱岗串岗,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提前打招呼,并告知去向。

  2、考勤由各居委自行负责,每天至少考勤两次,明确专人负责考勤,次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交综合办公室。

  3、凡参加市、区、社区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及八小时工作日以外,要求全体人员参加的都必须按时参加,由综合办按出勤、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情况认真登记,严格考勤管理。

  四、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篇2

  考勤工作由上班签到和跟踪监督两部分组成,由社区纪检委员或设置社区办公室的办公室负责人总负责,由社区指定的`专人或当天值日的人员具体实施。

  社区上、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作息时间原则上参照街道执行。

  值日考勤人员应准时到位,并负责记录公务(指开会、学习、出差)、事假、病假等情况;上班时间到8:10后,跟踪监督工作随即开始。

  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及时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由社区主要领导向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上班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的,应向社区主要领导或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并在去向牌上作标示。

  在哺乳期中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可分别推迟和提前半个小时,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的可增至1个小时。

  严禁在一个月内外出超过20次,否则按次扣发,每次3分,并做检讨进行通报。

  当天下班前,值日考勤人员应核实好出勤情况,并在考勤记录簿表内注明早退、溜班、缺勤等情况,签名后交下一值日考勤负责人。

  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参加会议或活动时也实行考勤,考勤结果与日常考勤一并统计。

  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考勤负责人应于每月10日前制作考勤结果单一式四份,一份用于张贴公开,一份送社区财务人员作当月工资核发依据,一份存档作全年考评依据,一份送街道社区效能督查组备案。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篇3

  一、统一上下班时间。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按上级通知执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在节日期间安排值班并将信息报办事处。

  二、严格考勤纪律,下班不许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请假,对无故不到岗位或经常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由社区居委会报办事处给与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请假,事先向主任请假批准。

  四、社区居委会考勤表,每月29日前将考勤表归档,病假条应附在考勤表背面,事后补假条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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