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_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办法
每一年,学校都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之一,那么,应该如何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交通安全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篇1
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应当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车。
3、严禁学生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未经学校许可,任何机动车辆(含外来工作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经同意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人、车、证照须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条款。
(二)教职工自有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须持驾驶证和行驶证经安保处审核并登记备案后,可驶入校园。教职工自有车辆进入校内,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车辆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相关规定及安全责任。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安保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安保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其他外来车辆经安保处同意并登记后,可将车辆驶入校园。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由安保处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安保处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入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
(二)进出校门时,骑自行车者须主动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明放行。
(三)非机动车辆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不准互相追逐和曲折竞驶;不准骑无刹或车刹失灵的车。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校容。教学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五)严禁未满十二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三、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
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学生穿鞋应具较好的防滑性能。
四、学校提倡低碳出行,教职工尽量上下班不开车。严格限定机动车进出校园的时段,坚决不允许与学生上下学混行,或在学生活动时间内行驶。机动车在校园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至距离大门口最近指定泊位停车,并停放整齐。
五、教职工要经常自觉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机动车校园内行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由安保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_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办法】相关文章: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办法04-05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04-08
学校班车交通安全制度04-11
学校交通安全课制度04-11
学校内交通安全制度04-11
学校路队交通安全制度04-16
学校交通安全检查制度04-18
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04-11
初中学校交通安全制度04-09
学校交通安全护导制度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