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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
为严肃劳动工作纪律,加强社区内部管理,提高社区办事效率,应制定规范的社区考勤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社区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好社区居委会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自觉地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积极配合上级、街道、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居委会日常管理负责人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接受街道、社区、群众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有关要求和奖惩办法
1、请病假须有医生开具的病假单。请假审批程序和权限请参考《长洲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类假期休息规定》。
2、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或在工作期间两小时内不与居委会主任、社区管理科科长或分管领导请假者,按旷工论处。首次旷工者,由街道对其口头警告和街道通报;两次以上出现旷工的',当年考核不称职;连续旷工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予以除名。
3、如全年居委会没有出现旷工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良好,在年终综合考核评定中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4、社会事务科应指定一人负责监督抽查记录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个月交由分管领导审核一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各部门须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当月考勤汇总表送交办公室和人事部门,以便核发工资、奖金等。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为严肃劳动工作纪律,加强社区内部管理,提高社区办事效率,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按照请假与考勤相结合,请假、考勤执行报告和审批程序,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考勤对象:北街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限: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法定重大节假日期间。
三、考勤内容:按时上下班,参加临时加班、社区会议、公益劳动、集体活动等情况;因病、因事等按规定请假、销假。
四、考勤形式:签署意见的《假条》、每月底通报当月考勤。按照社区规定的考勤、考核办法,每年社区干部填写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等,由社区纪检委员、综合办公室处理和保管。
五、考勤部门:
1、社区纪检委员负责考勤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协助。
2、考勤管理人员应于每日8:30和18:00前,不定时进行考勤,统计出勤、请假、销假情况,并认真填写《考勤表》;纪检委员、办公室梳理每月考勤总体情况(考勤表和违纪处理意见)后,每月进行一次会上通报;纪检组、办公室在年终考评前汇总全年考勤情况,统筹作为考核依据。
六、请假规定:
1、社区书记、主任请假,书面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社区办公室保管,临时因公外出告知办公室并做好外出登记。
2、社区分管领导请假,经社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临时因公外出要向主要领导打招呼,并告知办公室做好外出登记。
3、社区工作人员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请假1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请假1-3天,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报本社区的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由于时间紧迫未履行请假程序的,可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口头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纪检委员,后补办请假手续。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临时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并告知纪检组和办公室同时做好外出登记。
4、社区所有工作人员离攀,必须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本社区的街道联系领导审核,街道主要领导审批,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凡是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不予准假。
七、督促检查:
1、社区主要领导对考勤工作负总责。
2、纪检组及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考勤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立即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处理意见。
3、社区领导班子应随时进行检查、抽查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督促、指导考勤工作。
4、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八、结果运用:
1、本项制度参照河门口街道考勤制度拟定,经两委讨论通过,遵章执行。对不服从社区管理、严重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对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给社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形遵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迟到和早退累计达5次,并按旷工1次处理;累计达8次,并按累计旷工达2次处理;累计达10次,并按累计旷工达3次处理;累计已达10次,之后每迟到或早退1次,累计1次旷工,接受街道、社区或有关部门处理。
3、临时外出不打招呼、假满后不及时销假、不假外出或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迟到或早退1次,年终奖分别扣1元;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则累计旷工已达1次,迟到和早退累计达8次,则累计旷工已达2次,年终奖分别扣50元;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则累计旷工已达3次,年终奖分别扣100元;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则已累计旷工已达3次以上,年终奖分别扣500元。
5、旷工1次的,由分管领导对其批评教育;累计旷工达2次的,须在社区大会上书面检查;累计旷工达3次的.,接受社区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并向社区递交书面保证书,社区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累计旷工达3次以上的,劝其离职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6、凡是被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通报批评的工作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以上条款,全部与其本人年终考核奖挂钩,奖罚兑现。
九、执行时间:本管理制度经河门口街道北街社区会议审议通过,由北街社区纪检委员、办公室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制度从2013年6月28日起正式执行。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内部管理,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自身的组织纪律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干部考勤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负责,考勤表次月初和补贴表一同上报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当月加班之假,原则上当月补休完。
二、工作作息时间:
1、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临时 突出工作任务除外)。
2、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三、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按半天计假,30分钟以上按一天计假。
四、社区居委会干部请(补)假规定:必须事前交请(补)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补)假。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请(补)假手续的,工作后当天内不主动补办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社区居委会干部请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规定:
1、3天以内(含3天)的,由社区居委会审批。3天以上,报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审批。
2、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的请假、补假、病假手续:3天(含3天)内由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审批,3天以上至5天(含5天),由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办事处主任审批。
3、当月病假在3天(含3天)以内的.不扣工作补贴,3天以上至7天病假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工作补贴。超过30天扣除当月全部工作补贴。
六、社区居委会干部生病住院(以医院证明为依据)15天以内(含15天),工作补贴照发。住院超过15天以上扣发当月工作补贴的30%。30天以内扣除当月工作补贴50%。60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作补贴。
七、社区居委会干部当月事假3天以内(含3天),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工作补贴。5天以下(含5天)事假扣除当月工作补贴30%,5天以上扣除当月工作补贴,全年事假累计天数大于30天的、病假累计大于60天的,不得参加年终民主评议奖励。
八、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婚假、丧假、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社区居委会同意,报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准假,如有特殊临时请假的(如丧假)必须及时用通讯联络方式按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请假,随后补办请假及消假手续,工作补贴照发,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九、借口外出办事,实际上未上班或办私事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十、本规定从2005年1月10日起执行,请社区居委会干部严格按规定执行(假期均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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