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队煤矿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考勤管理,达到考勤规范化和标准化, 确保考勤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队所有人员实行统一挂本考勤制度,参加班前会挂本考勤记工,下班后在调度室亲自取本,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亲取、挂自己的`考勤本,不准代挂、代取。如发现代取、挂本者,将对其各处罚100元,屡教不改者和藐视制度、不遵守制度者,开除处理。
2、对请假人员,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按请假程序批示假条,假条一经批示将按请假考勤,请假一天者,可找专业队长请假签字;三天以内者,行政队长签字;三天以上必须经行政队长同意、矿长审批,假条方可生效,逾期不回者,视为旷工处理。
3、队所有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公共财产,如发现有人故意破坏,扰乱考勤秩序,将对其停止工作。
4、在班前会和班后会期间不准在会议室大声喧哗、吵闹,不准乱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吸烟,各自保持好各自座位区域的卫生情况,如发现有不遵守者一次将对其处罚50元,再次违反将直接停止工作。
5、特殊保勤期间执行保勤规定。
6、作业单必须当天签字(盖章),签写当天工作量,当天专业队长签字后,作业单生效,禁止代签、补签。
7、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2
为提高我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员工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形式
我公司全体井下员工出勤实行双向考勤制度即集体统一台帐考勤和个人指纹综合比对办法记工的方式。指纹考勤由安监处负责,台账考勤由个队组负责。
二、考勤类别
1、台帐考勤及其注意事项
队组根据本单位每日当班出勤人数指定专人记录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井口考勤室详细填报具体出勤人员名单及出勤时间。记录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本。考勤本必须规范整洁字迹清楚。
2、指纹考勤及其注意事项
指纹考勤实行上班考勤和下班考勤两次考勤制度。
3、井下考勤范围
有入井工作任务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考勤办法
1、用员工本人已建的指纹档案的手指每天按时进行指纹考勤。
2、井下采掘开、辅助队组中地面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三八制考勤。考勤时间:
0点班 上班22:30—00:00下班 08:00—09:30
8点班 上班06:30—08:00 下班 16:00—18:00
16点班上班 14:30—16:00 下班 00:00—01:30 超过考勤时间考勤机将不予记工。
3、考勤注意事项
3.1、顺延考勤时间以正点上下班时间为准前后各顺延30分钟。上班后30分钟、下班前30分钟为迟到、早退时间。迟到、早退的将给予除罚。
3.2、各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严格考勤如因不按规定考勤造成的考勤无效责任由本人承担。
3.4、如确因个别人无指纹或已注册的指纹因某种原因不能考勤的要及时到考勤室重新注册登记或手工考勤。
3.5、每一位职工都要爱护考勤机不得随意敲打或损坏考勤机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严重损坏造成不能考勤的`除照价赔偿外按劳动纪律奖罚条例予以处罚直至除名。
3.6、实行指纹考勤后各类人员包括井下考勤人员必须及时按《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员工各种假条的审批办法》办理各种假条包括事假的审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3.7、要严格执行内部考勤记录以防止只考勤不上岗情况的出现一经发现要及时通知井口管理站考勤室消工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人次罚款如知情不报除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外还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人次罚款。
4、井下员工基本工作时间规定
4.1、一线员工、岗位工、瓦检员、安全员的记工时间为8小时。
4.2、其它辅助单位人员的记工时间为6小时。
4.3、科级人员的记工时间为3小时。 跟班领导记工时间8小时。
5、井下员工管理办法
5.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矿灯、和其它必备仪器衣带整洁入井,入井通道按规定线路入井。
5.2、工人考勤后要尽快入井、出井。严禁在井口逗留故意拖延时间。
5.3、非本公司的员工和未经批准入井的人员及不符合入井条件的员工严禁入井。
5.4、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工作需入井时公司相关接待部门要将其入井人员情况报调度经调度核准后通知井口管理站后方可安排入井。
5.5、井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验身制度如发现入井人员考勤后不入井应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否则除对不入井人员处罚100元外另对当班验身人员处罚100元。
5.6、要爱护考勤设施保障考勤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故意损坏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200—1000元罚款。
5.8、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出入井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3
一、考勤室负责全矿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下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需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报送考勤室。当班下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交订工牌,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下井人员全部入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下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20分,八点班9:20分,四点班17:20分。各部门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领取订工牌和登记销工。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领牌和销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升井,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制度,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月底各科队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台帐和记录。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3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200元。
七、各区队严禁冒名顶替下井或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发现区队有冒名顶替者,对被顶替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区队罚款2000元/人·次,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人·次;发现区队有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者,每次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煤矿考勤制度05-12
煤矿机电考勤制度05-18
煤矿职工考勤制度05-17
煤矿矿工考勤制度04-13
煤矿科室考勤制度04-13
公司上班考勤制度05-12
单位上班考勤制度05-14
员工上班考勤制度05-15
酒店上班考勤制度05-19
工人上班考勤制度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