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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察制度

时间:2022-11-23 10:11:14 考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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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察制度

  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个好的学生会考察制度是少不了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生会考察制度,供大家参阅!

学生会考察制度

  学生会考察制度篇1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奖罚分为30)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总支书记,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七)、附考评表。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早操、团课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四下午6点在办公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学生会不管是值勤还是开例会必须配戴胸卡,若发现一次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

  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三)、早操、团课考核及标准:

  1、必须按时出操,如果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如果在一周内有两次请假视为一次旷操;请假一次扣0.5分,一次旷操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团课,每周必须按时去讲,(按所分配的班级,不许私自调换,调换必须通过团总支副书记)则每次扣0.5分,团课的组织及其学生反映占1分,如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组织上团课者每次扣2分。(团课内容必须准备充分,且结合实际)

  (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系团总支或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团课、出操、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系部老师)

  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总支,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备案。

  (八)、附则:

  1、各部门的考核见该部门的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学生会考察制度篇2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个人考评、部门考评和附则四个部分,适合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全面考核各部门工作在学年内的表现。

  第三条 考核方法

  (一) 建立《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档案》

  (二) 每学期对个人和部门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二)学生会干部自任命当月须建立考核表

  (三)组织部负责对各及部门成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个人考评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评细则

  (一) 品德分 (15分)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计10分)

  (2)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雷锋活动及其他义务劳动,表现突出,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3) 因好人好事受到系、校、市及市以上表彰每次加1分、1.5分、2分,最高不超过4分

  (二) 成绩分 (15分)

  (1) 成绩总分在班级前10名者,计10分;11到20名者,计5-8分;21名以后者计0-4分

  (2) 获一、二、三等奖学金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

  (3) 在各项活动中,获系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获校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2分、1.5分、1分,获市及市以上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3分、2分、1.5分

  (4)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5) 考试一门不及格者扣5分,两门不及格者扣10分

  (三) 纪律分 (25分)

  (1) 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举止文明(计8分)

  (2) 团结同事、同学,树立学生会良好的干部现象

  (计7分)

  (3) 积极参加学生会值班、会议、活动,不旷勤,不迟到,不早退(计10分)

  (4)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2分

  a)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b) 在校内抽烟

  c) 在校内公共场合,异性过分亲昵

  d)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e) 理奇异发型

  f)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外,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g)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h)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i)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5) 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

  a) 聚众酗酒

  b)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c)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6)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10分

  a)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b)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c)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d)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e)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f)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g)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7) 学年内请假次数超过规定的,每超过一次扣1分

  (8) 以上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25分

  (四) 工作分 (30分)

  (1) 工作态度端正,责任感强,热情度高,协作性强(计8分)

  (2) 工作能力强(包括:工作构思、策划、组织安排、创新能力、应变能力) (计7分)

  (3) 工作业绩优良(包括:工作质量、效率等) (计5分)

  (4) 组织观念强(包括:组织忠诚度、团结协作精神、与上下级关系) (计5分)

  (5)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加1-2分

  (6)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加1-3分

  (7)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分

  h)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i)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j)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8)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每次扣10分

  (9)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

  (五) 其他考核分 (15分)

  (1) 分团委书记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5分

  (2) 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3分

  (3) 在吉尼斯大赛中,获一、二、三名者,可加1.5分、1分、0.5分,其他奖项可加0.5分,对于打破记录者可加2分,团体项目中,团体第一、二、三名的成员可加1.5分、1分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4) 部门评比中,获奖部门成员可加0.5分,部长可加1分

  第三章 部门考核

  第七条 考评形式

  部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部门实行改组。

  第八条 考评细则

  (一) 活动计划、总结分 (10分)

  (1) 活动计划详细、严密,按时保质上交 (计5分)

  (2) 活动总结实事求是、认真、详细,按时上交 (计5分)

  (3) 活动计划、总结没有按时上交,迟交一天扣1分/每次,超过4天以上以0分计

  (二) 考勤分 (10分)

  (1) 例会、值班、活动按时到达 (计10分)

  (2) 学年内,部门成员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人次,无故缺席扣2分/人次,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考核分 (45分)

  (1)部门活动内容丰富,创新性高 (计10分)

  (2)部门活动组织严密,影响大,效果好,同学参与性高 (计

  10分)

  (3) 部长能以身作则,成员关系和睦,部门凝聚力强 (计7分)

  (4) 部门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 (计7分)

  (5) 服务同学热情周到,受到同学好评 (计7分)

  (6)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计7分)

  (7) 积极与其他部门、其他院系交流合作 (计7分)

  (三) 日常考核分 (20分)

  (1) 部门内部定期进行交流等活动 (计6分)

  (2) 部门成员经常性上交思想汇报,成员思想状况良好,积极上进 (计7分)

  (3) 部门成员在例会等场合,积极参与讨论,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 (计7分)

  (4) 部门成员在日常的工作或行为中,受口头警告处分,扣1分/人次,受警告处分,扣3分/人次,受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人次,有被劝退者,每人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 其他考核分 (15分)

  (1) 部门互评 (计10分)

  (2) 分团委书记可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加1-5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考评程序

  (一) 个人考评

  (1) 个人根据干部考核表进行个人自评

  (2) 组织部根据干部日常考核加分减分记录,进行相应加减分

  (3) 各对各成员进行复评,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对各进行复评

  (4) 分团委书记对分团委副书记、主席进行考评审核,并对各及成员进行最后审核签字

  (二) 部门考评

  (1) 各部门根据部门考核表进行部门自评

  (2) 各部门根据部门互评表进行互评

  (3) 组织部根据部门日常考核加分减分记录,进行相应加减分

  (4) 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审核

  (5) 分团委书记对各部门进行最后审核签字

  (三) 奖项授予

  (1) 对于个人考评和部门考评中,分数最高个人和部门将授予最佳干部奖和最佳部门奖

  (2) 对于先进部门奖和和谐部门奖,由各部提出申请,并在学生会考评会议上,通过部门代表申请演说,由学生会成员投票决定

  (3) 对于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由各干部提出申请,并在学生会考评会议上,通过申请演说,由学生会成员投票决定

  第十条 考评资格

  (一) 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部门成员都有权参与考评

  (二) 对于考评中,考评不合格部门无资格参与先进部门奖和和谐部门奖的申请

  (三) 在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个人奖项申请中,以下情形之一者,无资格申请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

  第十一条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第十二条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三条 如对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学生会考察制度篇3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xx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我院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们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100分者给予奖励,凡一学期内出现60分以下为留会察看,若低于50分者开除会籍;

  五、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团委、主席团监督;各、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张贴,并时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再议)

  八、附考评表一张(再议);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该人1分

  2、值日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3、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该同学本学期不具备评选先进个人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再议)

  4、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再议)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自动退会;

  4、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总分前3名在全体大会上表扬,最后一名点名批评,部长作自我检讨。

  测评加减分

  每月测评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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