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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理销售任务与绩效考核方案
一、制定说明:
1、康澈公司制定省级总代理销售任务额时,根据国内紫外线的总体市场规模、康澈紫外线的性价比优势和技术特色优势,已经充分考虑到并预留了总代理的市场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
2、销售任务的核算价格依照双方合同确认的协议发货价。协议发货价变动后任务额不变。
3、考核方案本着简明易懂、务实灵活、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
4、考核指标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
5、定量指标包括:任务完成率、销售回款率、退换货率等。
6、定性指标包括:执行公司各项政策和总体配合度等。
7、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终结考核。
二、任务额:
根据紫外线的总体市场规模、康澈紫外线的性价比优势和技术特色优势,充分考虑并预留总代理的市场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本着保守、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康澈公司将其省级总代理销售任务额(含其所辖二级代理商的销售额)划分为三类:
1、一类地区总代理(含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天津、北京、河北、辽宁、河南、四川、重庆、广西)第一年的任务额为630万元,第二年为850万元,第三年为1100万元。
2、二类地区总代理(含湖南、湖北、安徽、黑龙江、山西、陕西、江西、云南、吉林)第一年的任务额为550万元,第二年为760万元,第三年为950万元。
3、三类地区总代理(含贵州、海南、西藏、新疆、甘肃、宁夏、内蒙)第一年的任务额480万元,第二年为620万元,第三年为800万元。
三、总代理提成返利及奖金等:
1、招商阶段的返利:
1)省级总代理每招纳一个二级经销商,康澈总公司给予其2万元(含税)的奖励,在所开发的二级经销商目标责任保证金到位后,由省级总代理提出返利申请及相应金额的代理费用发票并提供审核确认资料,经办事处确认,康澈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日内付款至省级总经销指定账户。
2)该奖励须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中。
3)操作流程:
省级总代理提出申请、发票→办事处确认→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审核→公司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财务中心付款
2、月销售提成返利:
1)省级总代理享受合同约定的月提成返利范围和返利标准。对其所辖的二级经销商的销售额总额,每月按货款结清的合同批次及销售额享受提成返利4%(含税,按合同约定的协议供货价,下同);其自行签约合同的货款结清批次及销售额提成返利7%,溢价额在合同后期结算款中全额自留;二者不累计。均含税,且须提供代理费用发票。
2)结算省级总经销月提成返利时,统计数据以每月最后一日为基准日,统计范围为当月货款全部结清的合同批次数量,统计核对由省级总代理提出基础数据,并出具相应金额的代理费用发票,省级总代理于次月15日前提供审核确认资料,经办事处确认,康澈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20日之前前付款至省级总代理指定账户。
3)该提成返利须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中。
4)操作流程:
省级总经销提出数据、发票→办事处确认→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审核→公司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财务中心付款。
3、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季度奖励:
1)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结算,若每季度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对其完成总额奖励1.5%(均含税,且须提供发票)。
2)结算省级总经销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总额的季度奖励时,统计数据以每季度最后一日为基准日,统计范围为该季度货款全部结清的合同批次数量,统计核对由省级总代理提出基础数据,并出具相应金额的代理费用发票,省级总代理于每季度次月15日前提供审核确认资料,经办事处确认,康澈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季度次月底之前前付款至省级总代理指定账户;第四季度纳入年终一并结算。
3)操作流程:
省级总经销提出数据、发票→办事处确认→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审核→公司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财务中心付款。
4)该奖励须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中。
5)未完成季度销售任务者不享受季度奖励。
4、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年终提成及奖励:
1)依据省级总代理合同书,康澈对省级总代理已完成全年任务者在月度提成和季度奖励的基础之上再额予以2%的提成,完成后的超出部分予以3.5%的奖励。
2)统计数据以合同期满一年之最后一日为基准日,统计范围为当年货款全部结清的、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合同批次数量,统计核对由省级总代理提出基础数据,并出具相应金额的代理费用发票,省级总代理于每个合同年度次月15日前提供审核确认资料,经办事处确认,康澈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每个合同年度次月底之前付款至省级总代理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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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提成及奖励须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中。
4)未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者不享受年度提成及奖励。 5)操作流程:省级总代理提出数据、发票→办事处确认→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审核→公司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财务中心付款。 5、合同期终结的奖励及其他红利:
1)、合同期完成销售任务总额后,康澈依据省级总代理合同书约定对其予以总额2%的奖励。
2)、对合同期超额完成总销售任务的超出部分,康澈依据省级总代理合同书的约对其予以3%的奖励。
3)、对连续三年或三年总和完成全部任务的省级总代理商,康澈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其一定数额的干股参与分红,但前提是该省级总代理商愿意在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下一阶段的长期合作合同。 4)该提成及奖励须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中。
5)未完成或超额完成合同期任务者不享受以上奖励及红利。
四、总代理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招商阶段的绩效考核:
1、招商期为四个月(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开始),总代理须在四个月内完成所在省份70%(四舍五入的百分比整数)的二级经销商招商任务. 2、总代理在招商期内完成招商任务: 1)对其按每个2万元予以奖励。
2)余下在招商期之外完成的仍按每个2万元予以奖励。 3、若在招商期内未完成招商任务:
1)期满后,总奖励额=实际完成总额在所在省份百分比×70%×20000×招商个额。
2)在此核算之前,康澈对其扔按2万元/个的全额予以预支,核算后,按实际数额在货款和其他返利中予以抵扣。
3)余下在招商期之外完成的的按每个1.5万元予以奖励。
4、招商期内总代理及其二级经销商实现的销售额若达不到任务目标则不进行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但纳入年度及合同期考核范围;若达到任务目标则仍然享受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的奖励
(二)、月销售提成返利的考核:
1、月销售提成返利的考核内容及办法按以下项目及标准核算:
2、每月按合同规定的销售提成返利总额核算出来后,
其当月实际绩效提成返利总额=账面销售提成返利总额×月度实际加权平均合计绩效权重。
3、在今后的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上述表格中的项目和细则内容视具体情况变化会
适当调整。
4、执行此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细节、评分界定、配套表单和作业文件届时另行出台。
(三)、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季度奖励考核:
1、对总代理三个月累加后平均的加权平均合计权重就是总代理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
后的季度奖励考核权重,即:
季度实际绩效奖励总额=账面季度奖励总额×季度实际加权平均合计绩效权重
2、在今后的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季度奖励考核的项目和细则内容视具体情况变化会适当调整。
3、执行此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细节、评分界定、配套表单和作业文件届时另行出台。 (四)、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年终提成及奖励考核:
1、对总代理四个季度累加后平均的加权平均合计权重就是总代理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
后的年度提出及奖励考核权重,即:年度实际绩效提成及奖励总额=账面年度提成及奖励总额×年度实际加强平均合计绩效权重
2、在今后的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年度奖励考核的项目和细则内容视具体情况变化会适当调整。
3、执行此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细节、评分界定、配套表单和作业文件届时另行出台。
(五)、合同期终结的奖励考核:
1、在合同期内,对总代理三个年度累加后平均的加权平均合计权重就是总代理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合同期终结奖励考核权重,即:
合同终结时实际绩效奖励总额=账面年度提成及奖励总额×合同期终结实际加强平均合计绩效权重。
2、在今后的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合同终结时奖励考核的项目和细则内容视具体情况变化会适当调整。
3、执行此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细节、评分界定、配套表单和作业文件届时另行出台。
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销售绩效考核方案2017-04-25 06:06 | #2楼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目的为了有效评价营销代理公司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
(三)考核周期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
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原则: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与公司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公司销售业绩决定总提成额度发放的标准,个人销售业绩决定自身收入。
(二)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的计算 绩效奖金实发额=绩效奖金应发总额×业绩完成比例
1. 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 +成交率奖+提前回款奖
(1)销售面积奖 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任务指标的,按1 元/㎡支付奖金,超额指标达到50%以上的部分,按 1.5元/㎡支付奖金,上不封顶。
(2)成交率奖 销售人员当月成交率超出30%者,奖励50元;超出50%者奖励100元。
(3)提前回款奖 销售人员根据定购合同确定的七天付款日期,若提前三天收到房款,则按实际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积,按1元/㎡支付奖金,提前收款时间每递增1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奖标准增加
2. 业绩提成标准
① 完成本公司规定销售任务额100%以上的,提成按个人销
售总额的0.3%支付。
② 完成本公司规定销售任务额的50%—100%的,按个人销
售总额的0.2%支付。
③ 完成本公司计划销售任务额50%以下的,按个人销售总额
的0.15%支付。
三、相关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① 每月销售冠军奖200元,月销售冠军最低标准为公司规定月个人销售任务额的90%;
② 季度销售冠军奖1000元;
③ 年度冠军奖3000元。
④ 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销售人员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金。
(二)处罚规定
① 销售人员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的,每次酌情扣发元到
② 销售人员完不成销售任务额的,按未完成部分的0.1%处罚,至每月工资不低于底薪为止。
③ 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员工;如果继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 ④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
四、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一)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实发额=绩效奖金应发总额×任务完成比例
绩效奖金应发总额=来电数量奖金+来访数量奖金+销售任务奖金+回款任务奖金
1. 来电数量奖金 销售公司每月完成规定的来电任务量,来电量奖
金按照超额来电量1元/组计算。
2. 来访数量奖金 销售公司每月完成规定的来访任务量,来访量奖金按照超额来访量1元/组计算。
3. 销售任务奖金 销售公司每月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额,销售任务奖金按照超额完成部分0.01%计算。
4. 回款任务奖金 销售公司每月完成规定的回款任务额,回款任务奖金按照超额完成部分的0.01%计算。
(二)处罚措施
1.若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额,则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
2.如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回款任务额,则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
3.当月成交客户签约率不得低于80%,否则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 年度签约率不低于90%,回款不低于任务额的110%,否则扣除年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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