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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依据政府采购办采购计划的批复,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乙方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采购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自行办理采购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二)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四)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五)甲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询问。
(六)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七)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八)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九)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负责依法组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四)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五)乙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关于招标文件方面的询问和质疑。
(六)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七)乙方有权依法收取标书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甲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乙方有义务将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政府采购办备案。
(十)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有关费用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中标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用。
六.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如采购项目流标后,改变为其他采购方式,必须由乙方继续代理。否则,乙方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2017-04-24 21:46 | #2楼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数量:
(四)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一)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邀请函;
(三)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四)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五)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六)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七)落实开标、评标(谈判、洽谈、询价)地点,主持开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指定专人做开标、评审等全过程记录;
(八)组织评审工作;
(九)整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
(十).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十二)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十三)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四)协助组织履约验收时事项;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三)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要求。
(五)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代表参加开标、评审等工作。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标准的确定、评审过程和评审推荐意见。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八)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四)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五)乙方可以依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六)乙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七)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八)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九)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除外)。
(十)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有关费用
(一)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 乙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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