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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XXXXXXX
乙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XXXXXXXXXXX项目(详见附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须对评标内容保密。
3、甲方负责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招标采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履行招标采购人职责,不得提出有倾向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公正、不合理的要求。
5、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招标采购,如在开标前要求撤标,需提出书面理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如果甲方采购了撤标的实际步骤而导致招标采购活动中止,同样需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6、乙方负责会同甲方按招标采购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7、甲方负责审定评标报告,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乙方负责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签订合同、组织验收。
8、甲、乙双方应及时通报情况,遇有问题,及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时,提请县招标中心管委办及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处理;协调仍不能一致的,报请县政府领导决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招标采购中心管委办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招标采购人):(盖章)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2017-04-25 09:13 | #2楼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二、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采购方式:___________(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2.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 解释招标文件;
4.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5. 供应商资格预审:如果需要的话,由乙方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由甲方确定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6. 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7. 编制评标办法:由乙方根据项目特点起草评标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评标方法;
8.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乙方配合甲方到开封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9. 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10. 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
11. 组织评审工作;
12.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3. 发送中标通知书;
14.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1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乙方督促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 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17.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属于招标程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答复;属于商务和技术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答复;属于评标问题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答复;
18.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 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 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5.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 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甲方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和监督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
7. 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人,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必须出具授权书。
8.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0.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材料。
4.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 乙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 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 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9. 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3.因甲方原因取消采购项目的,中标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八、 其他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河南省至诚招标采
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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