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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流程
一、单位人事代理
1、申请。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递交人事代理委托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有效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2、签订合同。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单位相关材料无误后,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有关“立户”手续。
3、接受代理。人事代理合同生效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照《人事代理合同》规定的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人事管理与服务。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委托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人事代理
(一)辞职人员人事代理
1、申请。市直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辞职,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
2、审批。单位在接到申请人的辞职申请后,三个月内予以审核或审批。
3、移交档案。单位将辞职人员的《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4、签订合同。市人才交流中心验收《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无误后,与辞职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并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辞职申请表;
2、人事档案;
3、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二)辞退人员人事代理
1、由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2、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当事人不服辞退决定的,可以接到《辞退证明书》15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
3、单位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婚育证明等材料一并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时通知被辞退人员持《辞退证明书》、身份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1)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后,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同时交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2)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习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开具《工作介绍信》。而后再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接收单位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可根据本人情况将户口落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毕业生。
(1)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签署人事代理意见。
(2)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转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和入户。
3、择业期内已就业,现要求改派的毕业生。
(1)提供《就业报到证》和原接收单位同意该派的证明,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接收函。
(2)凭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和原《就业报到证》直接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持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户口可迁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
4、毕业证复印件;
5、身份证照片2张。
四、其他流动人员人事代理
1、申请。流动人员持有效证件(工作介绍信、解除聘用合同协议),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人事代理申请。
2、移交档案。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后,出具调档函,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3、签订合同。市人才交流中心验收人事档案无误后,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建立人事代理关系。
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证件;
2、人事档案;
3、工资关系转移信。
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2017-04-24 13:13 | #2楼
一、单位委托及所需的材料
1、委托立户。
(1)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单位首先提出申请。
(2)行政单位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法人任命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任命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验原件。
(3)填写《人事代理委托书》一式三份。
(4)委托代理人员的花名册、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者档案内须有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未参加工作者须办理就业手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同意代理的,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签订合同。人事代理机构在核准委托的材料后,用人单位、代理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合同书》一式三份。
4、接收代管。经研究同意后,代理人员的档案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代管。
5、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
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的程序及所需的材料
1、普招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档案及两
张一寸照片办理人事代理;五大毕业生(含自考)验证后方可办理人事代理;事业单位中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持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及人事档案办理人事关系代理手续。
2、符合代理条件的,双方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发给被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合同书》
3、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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