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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镇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海门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镇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副总指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组成。
4.2镇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处置涉及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群体性事件。
(1)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村级和镇直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村级和乡直有关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并向上级提出相关建议。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4.3镇直有关部门职责
(1)文化站:负责组织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2)企业站:参与处置因企业改制、重组和内贸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安全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中心校: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4)派出所: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现和搜集境外反-华势力、间谍情报机关、各种敌对势力在幕后策划指挥、宣传煽动、插手利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情报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侦察工作。
(5)镇纪委:对有关部门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对因监察对象违纪对象违法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开展调查,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6)镇民政所:参与处置因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参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参与因村委会选举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7)镇司法所: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规、政府规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8)镇财政所: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9)镇劳保所:参与处置因劳动和社会职位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镇土地所: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1)镇城建办:参与处置因镇村房屋拆迁、改造,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2)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处置因耕地、牧场使用权属纠纷及农业经营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3)镇卫生院: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14)镇林业站:参与处置因林业管理引发的在规模群体性事件。
(15)镇广电站:参与处置因广播影视节目相关内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4村级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明确负责人、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落实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4.5现场应急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事发地村级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村级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成员由村级有关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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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镇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
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的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总结、报告。
五、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各村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级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六、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村级两委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七、应急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成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八、附则
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2017-04-04 21:51 | #2楼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砸、抢、烧、防止交通严重堵塞、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重点要害部门等为重点,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力争把事件制止于萌芽和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1
(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司法、军警机关和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视、通讯等传媒和通讯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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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
(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三、处置原则
(一)在上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将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镇党政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迅速商请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在必要时,镇人民武装部在报请党委同意后可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2
(三)防止事态扩大原则。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处置,要防止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四)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太平镇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交-警中队、司法所、县二医院、、供电所(站)、事件发生起因相关村或部门、事件发生地组织、人民武装部和派出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接报后,组织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太平镇镇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后勤保障组、现场处置组、医疗卫生组。
1、信息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党政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综治工作中心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镇财政办、电管站、机管站、卫生院、广播站、电信、邮政所(点)、事件发生地组织等部门、单位、相关村和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小组报告 3
事件的情况和准备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时了解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现场处置组保持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有关紧急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措施;统一组织、调动、使用相关人员和物资, 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电力等应急器材器械和其他物资、物品。
2、现场处置组
由综治办公牵头,政法办主任任组长,事件发生地组织、部门、各相关部门、派出所、镇人民武装部、有关村、事件发生地联系干部和有关镇干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教育疏导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
3、医疗卫生组
由镇宣传委员负责牵头,宣统委员任组长,镇团委、妇联、卫生院和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对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中受伤人员及时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现场处置
1、快速集合。事件发生所在地的村、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所属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地控制住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党政办和综治工作中心在第一时间向镇党政领导、县
两办及维稳办、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快速集合人员赶赴现场。
2、信息报送。信息后勤保障组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3、现场疏导。由现场处置组负责。根据指示部批示,要第一时间摸清不安定因素的来龙去脉,根据需要落实好高音喇叭、宣传车和手提喇叭进行宣传,并适时发布有关警告和通令。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教育疏散围观群众,配合好公安部门教育、监视、控制监视控制身处现场的劣迹人员,配合实施强制处置,适时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民兵应急分队予以配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取证勘察工作。
4、人员救治。由医疗卫生组负责。及时挽救受伤人员,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交通管制。由机管站会同交巡警并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车辆征调工作。主要负责疏散现场行人、车辆,维护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现场实施封闭式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及人员通行。
6、后勤保障。落实处置人员的食宿、车辆及通讯
7、机动备勤。由镇人民武装部带领民兵应急分队,在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强行拦截、隔离、驱散、强制制止平息事态的任务。协调求援部门担负可能出现的紧急避险任务。
六、处置措施
(一)现场管制
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报请上级同意后有关执法主体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1、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2、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3、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4、守护重点目标;
5、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6、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公共报道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后以适当的形式发布。
(二)强制措施
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报请上级同意后,有关执法主体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1、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2、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手段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
3、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4、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5、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密切注视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610办公室、有关干部和值班领导在接到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并迅速了解情况,做好情报信息工作。
(二)各参战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在处置过程中,参战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忌简单粗暴、感情用事,尤其在涉及民族宗教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众性闹-事中,在大量群众聚集、情绪冲动的现场,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而事态扩大。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xx-x镇委员会 xx-x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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