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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预案适用范围
1、火灾事故。
2、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意外事故、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等。
3、被盗案件。
4、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发展、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学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五、实施办法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值周教师、治保小组(护校队)及教师。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电话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鞍山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相关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校内管理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劝阻无关人员远离火场,以便灭火工作的顺利组织。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发生火灾事故时首要任务是保护人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险第一发现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情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的相关教师、安全治保负责人、校长、中心主要领导。
2、报警程序:
当事人(值周教师)——治保小组负责人(校长)————中心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报公安机关,并向学校汇报。
3、处置措施:
(1)事发后,在场人员迅速控制现场局面。
(2)校内当事人(值周教师)立即按程序打电话逐级向校领导报告。
(3)各管理人员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进行情况处置边向校长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文斗派出所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相关人员和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安全治保负责人、校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
2、报警程序:
发现人(值周教师)——治保小组负责人(校长)———中心校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报公安机关,并向学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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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置措施:
(1)接报后,治保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小学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管-理-员、总务处、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发现人(值周教师)——治保小组负责人(校长)——中心校领导,经同意后报地方防疫部门,并向学校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人员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教师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设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系统。危机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鞍山小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小组。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小组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本校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救援。情节较轻的事故在本校内由应急救援小组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1、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黎文彬校长
副组长:田维新
成 员:鞍山小学全体教师
2、应急责任制:
⑴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⑵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主任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⑶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①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责任人:分管总务后勤的主任。②社会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③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④学生群体斗殴、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主任及各级部主任。⑤在突发安全事故中因学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主任及各级部主任或现场指挥。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重大危险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机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掌握或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重大危机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危机发生后,危机源单位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及市教育局。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3、向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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