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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增收实施方案
农民增收问题是解决“三农”的核心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助农增收的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完成县十五届二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乡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按照省上“六大行动”和县上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要求,发挥现有种养业优势,发动群众扩大种养殖规模,创建个体私营企业和种养业带头人。突出抓好“一村一品”农业工程和优势特色产业工程,培育壮大支柱产业。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接政策,对接农户,抢抓机遇,以项目为依托,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创造农民增收的良好环境,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不断促使农民持续增收。
二、奋斗目标
以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017年达到2760元,较上年2645元增长11.07%;2017年达到3100元,增长12.32%;2017年达到3490元,增长12.58%;2011年达到3910元,增长12.03%;2012年达到4415元,增长12.92%为目标,力求实
现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
三、增收的主要渠道
(一)全力实施科学种植增收工程。增加优势特色农产品播种面积。调整产业结构,压夏扩秋,逐年减少夏粮播种面积,由现在的18770亩按每年3000亩的速度递减,5年后稳定在7000亩左右,扩大洋芋种植面积,在现有3.2万亩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000亩,4年增收1200万元(3000亩×4年×1000元)。稳定全乡玉米(12000亩)、黑瓜子(10000亩)、优质葵花(10000亩)的播种面积,改良土壤,测土配方、科学施肥,优化农产品品种,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亩均每年增产5公斤,增收10元,5年增收160万元(32000亩×10元×5年)。大力推广旱地全膜覆盖,水地间作套种,使洋芋套玉米、豌豆套葵花每年新增2000亩。提高土地利用率,增收500万元(500元×2000亩×5年)。合计种植业5年增收1860万元。
(二)全力实施科学养殖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养殖大户,带动全乡经济规模发展。依托畜牧扶贫项目,培育壮大窟坨村养羊规模,打造全乡畜牧经济强村。带动其他各村养羊业的发展。发展舍饲养殖,转变养殖观念,缩短饲养周期,提高出栏率,力争全乡羊存栏量在现有2.4万只基础上,每年存栏递增4500只,五年饲养量达到4.75万只,每年新增出栏6000只,5年增收600万元(6000只×5年×200元)。
加大树王村、总堡村、九百户村家禽养殖基地建设力度,重点发展规模化养殖小区,在现有74户养鸡大户11.5万只,30户养猪大户9150头的基础上,每年发展规模养鸡户30户,养猪户10户,五年养鸡存栏达到37.5万只,增收250万元(2.5万只×10元),养猪存栏达到14000头,5年增长5000头,增收500万元(500头×1000元),养殖业增收合计1350万元。
(三)全力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增加农民收入
鼓励私人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兴办葵花加工业一个,年加工葵花1000吨,秸秆回收利用企业一个,年加工回收80000吨。油料加工企业2个,洋芋贩运户10户,加工户2户,农资贩运户10户,各种营销、服务户50户,5年收入达200万元。
(四)实施劳务开发增加农民收入。挖掘农民劳务开发深度。以“坚持服务引导,有序输出劳动力;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引回生产力”的发展模式,积极组织劳务输出,组建各种劳务输出组织,建立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和畅通的劳务输出渠道;继续开展培训一门技术、介绍一份职业、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的良性劳务输出活动;搞好劳务定单培训、定向培训,逐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努力打造劳务服务品牌。5年使劳务增效1000万元(年均80元)。
(五)全力落实政策、依靠项目扶持增加农民收入。认真
兑现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全面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两免一补、能繁母猪补助、合作医疗、大病救助资金。积极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减少各类支出,增加收入。把改善水利设施作为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的重点,想尽一切办法,争取立项。5年内改造泵房20座,支渠60公里,斗渠80公里,立项改造提升村组道路100公里,校舍危房改造1000平方米,80%的农户通电通水,50%的农户实现机械化。合计增收300万元。五年总计4710万元,人均增收1952元,达到4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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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要将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全乡的工作重点,重点打造,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大对农民增收的组织和领导,帮助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收活动。解决出现的各类矛盾核问题,拓宽增收渠道,营造良好的增收氛围。
(二)把增加农民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全面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干部帮助农民增收贯彻落实情况,把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民增收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对农民收入的监管。
(三)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乡党委、政府要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干部
贯彻执行各项农村政策的本领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教育引导乡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示范引导、加强服务指导、注重产业培育,防止和克服重指挥、轻指导倾向,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农民增收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双联双带”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增收的作用。全方位服务于三农,服务好三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推进农民增收方案2017-04-01 14:18 | #2楼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快速增收,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在全市全面推进“122”工程、促进农民增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程度为主线,坚持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的工作思路,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业)” 特色经济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及专业村评定标准
(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主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坚持农民自愿,不搞行政命令和强迫摊派。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本地资源,发挥产业、产品和人才优势,努力实现产业化经营。三是坚持科学规划、产业集群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规模,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小五金、小商品等加工型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专业化、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产业集群。四是坚持科技支撑、持续发展的原则。抓住与华北地区五省市农科院(所)合作的契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可以是一村一品、一村一企(多企)、多村一品和多种经营等。
(二)专业村评定标准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认定为专业村: 1、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的50%以上; 2、从事主导产业的人数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 3、主导产业年收入占全村年经济总收入的50%以上; 4、来自主导产业的人均收入占该村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三、主要任务到“十一五”末,全市建成特色种植专业村100个左右,养殖、农产品加工专业村200个左右,工业品、小商品生产及运输、商贸、旅游等专业村200个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分年度目标是:2017年在现有279个专业村的基础上增加到350个,2017年达到400个,2017年达到450个,力争到2017年全市534个村普遍达到专业村标准。
一是发挥资源优势,建设特色种植专业村100个左右。在基础条件较好、特色优势产业明显的地区重点发展以设施果菜、名优果品及特种植物为主的特色种植专业村。通过引进名优品种,应用现代技术,改善农业装备,实施绿色无公害化生产,建成特色突出、统一标准、相对集中、规模生产的特色种植小区。建设各具特色的设施果菜专业村、花卉专业村、名优果品专业村、特色种植专业村。
二是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建设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专业村200个左右。在土质瘠薄、人多地少、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重点发展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专业村。引进现代农业 1
发展理念,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打造农业精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建设甘薯、果品、蔬菜、花生、豆制品加工专业村和奶牛、肉牛、禽类、生猪养殖专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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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发挥区位、资源和资金优势,建设工业品生产、小商品生产及运输、商贸、旅游等专业村200个左右。在工矿业发达及交通便利、城镇周围地区,依托当地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工业品生产、小商品加工、劳务输出、建筑、运输、商贸流通、旅游专业村。
四、扶持奖励政策
(一)扶持特色种植专业村发展
1、以户为单位,当年新发展设施瓜、菜、果生产,春提前或秋延后冷棚按棚室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奖励5元,日光温室大棚按棚室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5元;当年新发展特色种植业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当年新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园规模在100亩以上,达到有龙头企业、有特色产品、有品牌、有标准、有规模、有效益“六有”标准的,每百亩规模奖励观光园创办人10万元。
2、以村为单位,当年新发展特色林果业,集中连片达到100亩以上,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当年新建优质苗木基地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当年新建花卉基地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引进示范新技术、新品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亩效益增收1000元以上的,奖励示范户1万元。 3、经相关部门认定,建成种植专业村的,补助村集体10万元(用于专业村建设);林果等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奖补政策外,奖励合作组织或协会领办人3万元。
4、创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和省级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的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迁安市实施名牌战略争创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迁政发〔2017〕25号)给予奖励;年内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补助示范基地(企业)2万元,获得使用标识后,另加补助1万元;达到有机食品标准的,补助示范基地(企业)3万元,获得使用标识后,另加补助2万元;年内创省级名优农产品的,奖励示范基地(企业)2万元;创国家级名优农产品的,奖励示范基地(企业)5万元。
(二)扶持养殖、农产品加工专业村发展
1、养殖、农产品加工专业户(企业)达到规模的,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重点项目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迁政发〔2017〕12号)规定享受补助政策;达不到规模养殖场的农户,庭院年存栏生猪20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饲养蛋鸡或柴鸡的,按照肉鸡补助标准奖补;当年新建投资额巨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养殖、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对农民增收贡献突出的养殖、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重奖。
2、经相关部门认定,建成养殖、农产品加工专业村的,奖励村集体10万元(用于专业村建设)。
(三)扶持工业品、小商品生产和运输、商贸、旅游专业村发展
1、凡本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当年新建生产工业品、小商品、配套零部件的加工厂(家庭作坊),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创办补助2000元;安排劳动力就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创办补助5000元。对年内新发展的商贸流通专业户,年销售额达 2
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000元。
2、当年新建加工厂投资购置制造装备或已办加工厂购置新增制造装备1万元以上,并投产见效,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3%补助;安排劳动力就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实际新购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每厂最高补助10万元(实际投资额以真实的正式原始票据或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购置设备贷款的,凭贷款银行利息清单贴息80%,每厂最高贴息5万元。
3、以村为单位,当年新增设计载重量5吨以上运输货车(不含三轮车)或50马力以上农用车10辆以上, 或已成立运输协会(经工商、民政或交通部门登记注册,拥有运输货车规模在20辆以上),新购买的运输货车,按车辆购置费用的5%对车主补助(车辆购置费用以真实的正式原始票据为准),最低补助1000元,最高补助1万元。
4、当年新发展农家餐馆、农家旅馆等旅游接待专业户,达到相关部门规范要求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农家餐馆、农家旅馆等旅游接待专业户达到10户以上,户年均营业额达到8万元以上,成立自律性组织或协会,并正常运转、服务作用发挥较好的,除享受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奖补政策外,奖励自律性组织或协会5万元。
5、经相关部门认定,建成工业品、小商品生产加工专业村的,补助村集体20万元(用于专业村建设);建成运输专业村,成立运输协会,并正常运转、服务作用发挥较好的,除享受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奖补政策外,补助运输协会5万元;建成旅游专业村的,奖励村集体10万元(用于专业村建设)。
6、从事多种经营的村,经相关部门认定,多种经营收入占全村年经济收入70%以上,从业农户占全村总户数70%以上,且带动农民增收作用较大的,奖励村集体10万元(用于专业村建设)。
五、主要措施
1、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实施“122”工程。坚持“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依托村委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生产基地、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组建一批行业协会,兴办各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力服务、推进“122”工程加快实施。
2、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拓宽“122”工程流通渠道。根据地域、资源、行业、产品等优势,组建适合本地区发展需要的农村经纪人队伍,做到产品卖得出、原材料购得进,为高效实施“122”工程拓宽流通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3、培育龙头企业,辐射带动“122”工程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和创办各类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122”工程实施空间。充分挖掘资源等优势,举办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大政策倾斜,引导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基地园区、物流市场、龙头企业等项目,引导外地人士来迁安创业,为“122”工程树立标杆。同时,注重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的营销理念。
5、搞好人才培训,提升“122”工程品位。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壮大一批优秀的农民企业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使他们成为发展“一村一品(业)”的
排头兵。选派农村干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种养大户,赴先进地区学习借鉴“一村一品(业) ”经验。
6、成立全民创业技术信息服务中心,全方位服务“122”工程。全民创业技术信息服务中心设在市农村经济局,成员单位包括农工委、市林业局、水务局、农业中心、畜牧中心、农机中心、农广校、商务局、工业促进局、人劳社保局、发改局、科技局、职教中心、科协等单位。依托上述单位建立技术人才库、创业信息资源库和服务热线。制定专门的政策措施,鼓励大专院校科研人员、农口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对口帮扶、技术支援或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与农户、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为“122”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
7、设立创业基金,强化“122”工程实施基础。整合各类面向“三农”的财政性奖补资金,鼓励金融部门提供支农贷款,设立创业基金,本着以奖代补、奖贷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专业村建设(其中市政府投入资金6000万元,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制定具体政策,每年提供支农贷款不少于1亿元)。创业基金总额在今年1.5亿元的基础上,以后每年不少于2亿元。
8、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拓宽“122”工程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农户诚信认证体系和担保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小额信贷担保制度,帮助各类专业户、加工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市政府每年投入小额信贷担保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以化解金融风险。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农业领域,运用市场的办法,引导境内外工商资本、民营资本、农民个人自有资金投向“122”工程。
9、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创优“122”工程发展环境。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据自身职责,全方位为“122”工程搞好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限制“122”工程实施。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简办一切手续,该减的减,该免的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实施“122”工程营造出宽松的发展环境。
10、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促进弱势群体创业增收。在认真落实市政府扶持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村、老区村中的贫困户选定创业项目经相关单位批准立项后,奖补资金要于开工前预拨到位,并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服务。引导、鼓励、支持弱势群体积极参加“122”工程建设,靠自主创业实现增收。
六、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实施“122”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村经济局,具体负责全市实施“122”工程的业务指导、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尽职尽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2、实行包村工作制度。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镇乡,乡科级干部包村。分包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包镇乡、所包村,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解决专业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所包村专业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工作的绩效与包村干部的考核评先挂钩,对贡献突出的,、市政府给予命名表彰。
3、实行目标管理。“122”工程是、市政府为促进农民增收确定的突破性工作,纳入
镇乡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同时作为乡镇干部年度考核的重点,加大权重,实行目标化管理。目标运行中,各职能部门要经常督导检查,年终要进行重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4、实行村书记委派制。由组织部门在全市选择100个左右班子战斗力较弱、经济基础较差的村,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联系广的党员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明确工作时限、目标以及鼓励政策,推动“122”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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