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汉交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地在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与基础施工交叉阶段、主体施工与装修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条 对项目部自有或租赁的大型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条 2米以上基础开挖、路面摊铺及碾压、临时用电、吊装作业等必须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
第四条加强对节假日、不良气候、不同季节、复(开)工、交工期等事故多发期以及合作队伍、合作工程的监管力度,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
第五条 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要分级建立详细台帐,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状况,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措施及责任人,并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必要时采用旁站式监督方式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监管。要经
常性的在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
第六条 各工程项目对识别出来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武汉汉交路桥103省道、江大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汉交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04-06
危险源管理制度10-30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05-10
危险源风险管理制度05-11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04-24
危险源管理制度(精选13篇)09-25
危险源管理制度15篇01-08
危险源管理制度(15篇)01-08
交-警考勤管理制度04-13
车站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