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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县司法局调研汇报材料
林芝县司法局在2017年至2017年的工作中,不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各阶段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林芝县司法局根据我县实际,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按照“十一五”规划和我县工作安排,围绕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了自己的工作。并根据自身情况,从司法行政工作角度积极协助政法委、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了严打整治、追缴拖欠民工工资等方面的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我县司法局的潜力还很大,可以利用自身法律知识较为熟悉的优势开展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我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2个。受理矛盾纠纷的种类 1
主要有家庭纠纷、“天保”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纠纷、各乡镇之间的草场纠纷等,最为突出的纠纷是家庭纠纷、“天保”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是年底拖欠民工工资等上访,对于民工的上访,防范的措施主要有: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2、敦促务工人员签订有效合同;3、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开设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4、制定《劳务用工暂行规定》、与建筑行业签订《建筑行业不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等措施,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县各乡镇、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对纠纷进行调解工作,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等方式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此外我县在各乡镇还建立了协调联络员制度和矛盾排查台帐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每调解一起纠纷所用的时间是根据所调解的内容和性质决定的,少则几个小时,多则几天。目前我县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特别是各村调解组织都是由村委会兼任,他们的补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年平均为750元。草场及资源纠纷因牵扯各方利益较大,调解的作用和效果不是很理想。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和方法主要是定期的进行普法宣教和送法下乡、下村活动。我县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初具规模,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比例是1:7:74,对我县社会局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法制宣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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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主要的成果有:1、逐步建立健全了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2、社会局势进一步稳定,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3、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广大农牧民群众逐步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三丰收。存在的不足主要有:1、由于缺少资金,普法宣教工作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在人员的配备上不足,不能将普法宣教工作引向深入,普法宣传效果还不理想;3、缺少相关普法专门材料,尤其是藏文普法宣传材料,使普法宣教工作不能更好地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服务。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普法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普法人员的配备,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进行行之有效的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我县司法局在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与县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密切配合,今年对2003年以来全县26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进行了登记,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释放后的思想动态及表现进行了依次全面、详细的调查了解,并逐一建立了档案,确定了帮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和监控,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但是,我县刑事解教人员 3
大部分是农牧民,没有固定职业,流动性较大,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帮教,帮教工作相对滞后。
五、我县司法局建设情况和组建后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司法局基本情况: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林芝地区2002年度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使用的通知》(藏机编发200315号)文件精神,林芝县司法局核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2名,工作人员3名。目前,林芝县司法局现有人员7名;副局长2名,科办员4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名;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1名,大专学历3名,中专学历2名,工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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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县司法局办公楼于2017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资金的关系,是与林芝县发改委共同建造,办公楼产权属于林芝县人民政府。
我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政府和地区司法处的关心与正确领导下,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地完成了、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开展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和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形式,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
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不断深化全县干部职工法制宣教工作。在今年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宣教工作中,将《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使全县干部将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认真抓好农牧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天保”搬迁群众的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17年对农牧区的普法宣教工作中,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实施为契机,重点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讲《刑法》、《治安处罚法》、《教育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深入人心,使农牧民群众将各项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产生活当中,不断维护林芝县社会局势的长治久安。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体是青少年学生,对他们的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和探索,以适应青少年身心的成长需要。并且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实现两个转变:把法制教育从过去的“零敲碎打”式教育转变为具有长远目标的系统教育;把法制教育从简单的知识灌输型教育转变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发挥好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2、根据青少年的特点,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广大青少年容易接受的法制宣教方式,不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律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不断促进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积极性;
3、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在2017至2017年的工作中,我们同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紧密联系,密切关注我县重点人员,特别是刑事解教人员情况,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六)强化企业和流动人员的普法宣教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普法宣教工作,培育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们将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办等单位和部门紧密配合,努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文化、法律“四下乡”活动,努力做到普法宣教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县法制教育工作中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八)与宣传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深化我县“民-主法制示范村”各项建设的指导工作,促进管
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建设。
(九)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全县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实效性,不断拓宽法制教育渠道,努力提高我县各类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我县依法治县的步伐。
(十)不断加强全县各寺庙的管理工作。与县政法委、县民宗局等单位紧密配合,严格遵循“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原则”,遵循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必须在法制控制范围内的原则,加强对僧尼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采取各项安全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宗教活动正常进行。
(十一)努力做好法制宣教的各类主题活动,打造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不断总结以往各类法制宣教主题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认真探索每年“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增强服务性,不断扩大-法制宣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努力在群众中形成热爱法、支持法、关心法、参与法的良好法制环境,使“12.4”等法制宣教活动深入人心。
(十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俗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县司法局在成立之初就将制度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在工作各项制度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至今已建立了《局长工作责任制度》、《司法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群众监督制度》、《司法局工作职责》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存在的困难:
(一)我县各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人员不够齐备,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尚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司法局工作人员当中,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法律服务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由于近几年我局的工作量不断加大,编制人员明显不足,为了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建设,希望增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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