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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汇报
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市减负工作部门精心指导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省市有关减负工作文件精神,开展农民负担重点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我县今年上半年减负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我县始终绷紧这根弦,把减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度。各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减负工作相当重视,都相应成立农民负担监管领导机构,确定由一名领导专职分管,指定专职人员具体抓,并把减负工作列入党政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今年在会议中多次强调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并转发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
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农民的减负政策知情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我县共有142个村(自然村)参与2012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涉及村道、路灯、农田水利、饮水等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项目,截止6月底我县已完成全县“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投资总额2407859元,目前已兑现财政奖补732769万元,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根据我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程序的规定,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严格按照《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闽政2017153号)要求,严把六关,一是把握好“议事范围”关。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只限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二是把握好“议事程序”关。“一事一议”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同时,又要严格议事程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三是把握好“申报审批”关。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定形成后,村民委员会将按规定填写由统一《永泰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情况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
行审查,乡镇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减负办审核批准。村委会按商议的筹资筹劳方案,将筹资筹劳数额分解到户,并填写农户花名册,再分户填入到农民负担明白卡,发放到农户。村民依卡缴款出劳,否则有权拒绝。四是把握好“征缴管理”关。“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属于村集体资金,由村民委员会依卡收取,并向出资人出具合法票据。收取的资金应全额交存乡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财政奖补资金做到不挪用、不截留。五是把握好“决算公布”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完成后,村民委员会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项目决算,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通过后,向村民予以公布。公布的重点是:计划筹资筹劳情况、实际筹资筹劳情况、减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六是把握好“审计监督”关。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审计。防止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规范操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1、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各中小学校基本上能认真执行“一费制”中杂费的标准,没有超出省定的一类县杂费最高限额标准,按照中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只能收取作业本和寄宿生住宿费,对低保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学期中间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2、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各有关涉农部门都能将涉农收费范围和价格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文件依据和举报电话按照县物价局统一制作公示牌进行公布,收费公示栏实行动态管理,遇有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性。
3、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限额制”。我县减负办在7月份就针对报刊征订情况抽查了部分乡镇村,在村级订阅报刊方面,基本上都有征订重点党报党刊。各中小学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单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农民、学生代收代缴代扣订阅报刊费用。
4、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执行(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由于监管到位,全县没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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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2012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粮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1463.45万元;经农业局深入细致调查摸底、全面核实,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费做到了公示,公平、公正、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全县共有224户426台各类农机获得37万元补贴;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共免除116.29万元学费,另
发放各种补助资金70.03万元,资助学生1031人(其中:低保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363人20.99万元;初中阶段低保学生共57人4.79万元补助;高中低保学生241人24.1万元补助;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共294人14.11万元补助;幼儿低保学生共76人6.04万元补助);今年上半年共发放村干部报酬369.415万元,村级办公经费发放 190.5万元;低保户累计补助金额441.85万元,五保户累计补助230.96万元;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医保人数达275145人,参保率达99.71%。 另外,各项目征地补偿款也都及时、足额补偿发放到位。
五、依法减负,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
充分利用“969155”热线农业服务电话,受理农民有关涉农负担举报和咨询。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检自查我们认为,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减负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村级换届以后,部分村级业务人员限于文化水平的原因业务水平有限,还需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由于我县以山区为主,群众居住较分散,导
致部分偏远地区减负惠农政策、法律宣传没有及时有效覆盖,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必须加强。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部分乡镇、村干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通过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专题组织学习惠农政策等方式,了解新时期农民负担的深层含义。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
2、结合经管工作,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化解村级债务,减缓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筹措和效率评估机制。要按照“制止新债、化解旧债”的原则,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严格按照“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又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负担。
3、要加速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在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中,应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拓展农户互助服务与合作经济组
织的合理有偿服务,形成新型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4、加强宣传,强化教育,使“减负”和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要求行政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设置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惠农政策制度等宣传。并通过发放惠农政策读本,开展干部下乡为农民解读政策等方式,让群众在讨论中学习,在学习中受惠。
总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工作任重而道远,完善工作,必需下大力气抓好抓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和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通过各级部门以及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县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负担大为减轻,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2017-03-24 06:03 | #2楼
今年以来,我局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等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教育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针对今年收费政策调整的实际,我市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及时召开收费工作专项会议,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讨论研究了今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伙食费、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自行车停放费、空白作业本费、校服费、电教教材费、学生评价手册、 学生体检费、高中教材费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的范围及标准。同时,及时转发了赣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2011年秋季学校开学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2、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收费意识。开学前,我局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校长、书记参加的教育收费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收费要求,要求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收费政策,时刻绷紧教育收费这根弦,按照下发的收费文件进行收费,规范操作收费程序,不得擅自立项、提高标准或搭车收费等,全面做到“阳光收费”。
3、签订收费责任状,构建严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收费责任状,构建了严密的责任网络,把收费责任落实到校、到班、到人,做到层层抓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即全市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初长,市属学校校长分别向市教育局签订“学校收费责任状”,村完小校长向中心小学校长,学校各部门、各班班主
任、各个教师向校长签订责任状。
4、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收费政策家喻户晓。我局在开学前通过电视台、《报》、媒体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各中小学采取向学生发放明白卡、设立收费公示牌、办黑板报、办专栏、教师家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做到收费政策家喻户晓。还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格式、统一公示地点、统一公示时间”,并在学校醒目处进行永久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特别强调服务性窗口收费一定要注明“自愿”二字。
5、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教育收费信访件。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在举报信箱等手段,拓宽投诉渠道,全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教育收费的投诉,我们都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处理,每件有回复。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全市中小学校未出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等违规乱收费现象。
二、高度关注民生,全力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相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以及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教育民生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
三、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
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让他们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我局专门下发文件,落实具体措施,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同等享受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同时,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籍管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县镇学生一视同仁。加强与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家庭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2011年,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00多人就近入学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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