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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反腐-败制度创新
摘要:我国腐-败的泛滥不在于缺少相关制度,而在于现有制度运行的失效,在于法治社会的缺失。对腐-败的治理关键在于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本文从法治社会与防止腐-败关系的角度,通过廉政法治文化建设、权力法治化、民-主公开的立法、司法独立等几个方面促进廉政法治社会的形成,完善反腐-败的 法律 机制,达到限制权力防止腐-败的目的。
关键词:腐-败;反腐-败;法治
对腐-败的治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本文从法治社会与防止腐-败关系的角度,通过廉政法治文化建设、权力法治化、民-主公开的立法、司法独立等几个方面促进廉政法治社会的形成,达到限制权力防止腐-败的目的。
一、完善廉政法治文化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反腐-败法治环境
1、完善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廉政法治氛围。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重大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比如,《 中国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建立健全 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了要制定实施的多项制度。今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12年工作规划》,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但是,目前还存在廉政法规制度不统一、惩处不一、弹性过大等问题。比如许多廉政法规制度主要是针对党内监督,对党外人士起不了作用;又如我国《刑法》对腐-败渎职犯罪惩处的标准弹性较大,各地在针对不同的对象惩处标准不统一。某市 交通 局局长受贿1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某书记贪污受贿20多万元仍然只领刑10年,甚至有的贪污受贿上百万元仍然只领刑10多年。对贪污受贿犯罪普遍量刑偏低,据最高人民法院近些年的数据反映,对贪污受贿犯罪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贪污受贿犯罪者的特殊地位及特殊关系加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弹性,削弱了惩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威慑性,明显与党中央加强惩治腐-败的决心与要求不符。50年代杀了刘青山、张子善起了很大的威慑作用,近些年虽然中央惩治了陈-希-同、成克杰、慕绥新、褚时健、胡长清、刘方仁、陈良宇等一批高-官,其他受惩处的官员不计其数,但是为什么贪污受贿者敢“前腐后继”,就是目前惩处的法规制度不完善,许多人还抱有侥幸心理。因此,必须统一廉政法规制度,统一惩处标准,建立腐-败违法行为与惩处相当的惩罚制度,改变实践中以党纪政纪处分取代其它处分的不良现象,形成良好的廉政法治氛围。
2、加强廉政法治文化教育,筑牢御腐防败的思想防线。廉政法治文化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把依法治国为核心、依法行政为重点、依法执政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文化教育的主线,全面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领导干部依法思考、依法办事、依法从政的意识,减少因盲目行事、盲目从政、盲目执政影响廉政建设或者腐-败问题的产生。有的领导干部本来出于好心,但是由于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无意间触犯了法律。比如许多单位领导为了解决职工的福利,给单位职工发放钱物或者集资,或者将罚没财物发放给职工激励职工工作,构成了私分国有资产罪,或者私分罚没财物罪,就是对我国刑法396条关于该罪的不了解而稀里糊涂的触犯了刑法。要把廉政法治文化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把廉政法治文化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法治文化培训。
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取得与运行法治化
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往往要使用到受到限制时止,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反腐-败的关键就在于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本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设权,以法授权,用法治权,确保权力的取得与运行法治化。
1、加强权力设置及权力授予的法治建设,从机制上解决对权力的不正当逐鹿。 权力的腐-败就是从权力分配不公开始的,我们所在的社会,不仅 自然 资源是相对稀缺的,社会资源也是相对稀缺的,不可能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而人们的本能中的“隆性情节”往往都喜欢较大的而不是较小的,无论权力大小,都会面临竞争。因此,自古以来,围绕权力的争夺就非常激烈,有的甚至不择手段。其中以贿取权、以赂养权也就成为权力腐-败的一个主要方面。法国杰出 政治 家托克维尔在谈到19世纪欧洲国家的政治问题时曾说过:“普遍的和过分的求官热是一大社会弊端,它在腐蚀公民的独立精神并使行贿、钻营在全国成风,它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更用不着我指出,这样的歪门邪道只能产生有害的结果,扰乱国家而无所裨益。”如果对权力设置及权力授予的法治约束制度没有很好建立,则对权力的“隆性”需求必将导致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的盛行。因为卖官者就如同一位商人,当他把自己手中的职权当作谋取最大私利的交换工具时,他便会根据市场上的求官者状况来决定官位的价格,今天的买官者在买到官位后,难免会变本加厉地以腐-败的方式回收其买官成本付出。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各国家机关组织法、各行政部门程序法,规范权力的设置与运行;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招考制度,在阳光下通过平等竞争的方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取得权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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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法治权。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各权力部门权力运行程序法律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关键在于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权力的监督,最好的办法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否则追究个人独断的法律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比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比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权力参与商业 经济 竞争,权力参与商业经济分配等问题均应从制度上进行根治。现在虽然对权力参与经商作为违纪行为查处,但是各特权部门的许多干部仍然以各种形式的权力参与商业竞争和商业分配。因此,一方面应当规范权力审批、权力许可、权力监管机制,淡化权力在经济竞争中的作用,削弱商品经济竞争中对权力的依赖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对权力寻租的惩罚力度,建立终身追罚制度,一旦查实,如果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其工资待遇终身比同级别的人要低得多才行。并且如果亲属利用其权力参与商业竞争和商业经济分配,必须给予其亲属经济制裁。
浅析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考2017-03-15 06:56 | #2楼
论文摘要 建立反腐倡廉制度的目的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以根治腐-败产生土壤,从而尽量预防腐-败的产生,以及惩处腐-败行为。本文在对制度创新的理论阐述和回顾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历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反腐 倡廉 腐-败行为
一、制度创新的理论阐述
制度创新属于制度变迁的范畴。它指的是人们通过对制度进行创新,最终使社会继续保持可持续性发展和变革。制度创新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也会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当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时,在压力条件下,人们会在保留原来的社会制度的精华的同时,在新的理论指导下,对原有的社会制度内不适应新环境的因素进行创新,从而创造新的制度。制度创新需经过三个过程,即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和制度实施。制度需求是制度创新的首要过程,制度需求指的是在原制度条件下,制度主体的利益受到侵害,在这情况下,利益主体有迫切改变旧制度的意志和愿望,从这里可以看出,制度需求是制度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制度创新的第二过程是制度供给。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对的,它指的是在明确制度需求的条件下,创造出新的制度以满足制度需求的需要。制度创新的最后一个过程是制度实施。制度实施指的是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后,形成了制度文本,人们需要在实践中实施制度以检验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最终真正深入人心,与人们的行为模式融合在一起,发挥制度的作用。总之,制度创新需要经历三个阶段,人们应该在每一个阶段上发挥人的主动性,从而使制度创新实现其价值。 建立反腐倡廉制度的目的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以根治腐-败产生土壤,从而尽量预防腐-败的产生,以及惩处腐-败行为。建立了真正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领导干部不敢贪污,减少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发生,从而实际上也起到了保护领导干部的作用。总之,我们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实现制度在打击腐-败中治本功效。
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历史发展脉络
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以来,党一直与腐-败做坚决的斗争,也一直在建设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虽然中国共-产-党处在艰苦的环境中进行中反帝反封建斗争,但党时刻也没松懈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将廉政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突出位置。新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思想工作,政治工作和理论创造工作,清醒地认识到思想、政治和理论创造工作的重要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革命形势的时期,根据革命形势的不断变化发展而对反腐倡廉制度不断进行创新:不断推出强有力的举措以统一全党思想,不断清除腐-败分子以净化革命队伍,以保持革命队伍的纯洁性,以及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是依靠着党在制度上不断创新,为新民-主革命时期战胜艰难困苦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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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
1949年新中国诞生以来,中国共-产-党继续保持着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仍旧严厉打击党内产生的腐-败问题,同时也加快制度建设以有效防范腐-败发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
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思想上加强教育和手段上严厉打击腐-败的双管齐下策略进行反腐倡廉。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在政治运动中反腐倡廉,而不是依靠制度或教育等长效手段进行反腐倡廉。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阶段,中国共-产-党虽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特别是犯下了一系列“左倾”错误,但是,非常宝贵的是,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没有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因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风建设方面成绩斐然。
(三)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后,经过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共同努力,摸索中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和理论体系,明确了改革开放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应该走法制化道路,即在法律的框架内治理腐-败问题,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国内外的环境越来越复杂,社会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贪污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危害也越来越大,这些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并将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党需要躬下身来聆听人民的呼声,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性,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中对制度进行创新完善。
三、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许多不良因素:第一,反腐倡廉制度比较笼统,过于弹性化。我国目前所正在实施的反腐倡廉制度虽然都有详尽的文字加以概述,但是,反腐倡廉条款表述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笼统,在实际执行中难以界定和权衡,极大地影响了制度实施的效率。反腐倡廉制度之间衔接性不够强,甚至制度与制度之间互相冲突。同时,制度设计没有充分考虑未来形势变化,没有预留足够的未来改进空间,制度存在严重的滞后性;第二,体制上难以实现权力的有效监督,监督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甚至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监督职能,导致自上而下的监督渠道不顺畅,政令难以得到贯彻。
四、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的举措
为了提高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创新反腐倡廉制度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理念
为了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理念,可以对社会内存在的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利用各种平台,一起共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实效性。随着网络的普及,科技手段的提高,反腐倡廉宣传的传播途径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除了广播影视等传统宣传渠道外,现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手机等新兴媒介,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兴媒介信息传播环节中。
加强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抓好对反腐但是廉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将队伍建设工作渗透到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中。另外,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整合党委和政府的力量,建立党委和政府共同负责和管理、纪委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参与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从而使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现长效性和规范性,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基础作用。
(二)创新党员腐-败预防机制
为了创新党员腐-败预防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
取措施:
第一,创新廉政风险预防制度。为此,首先需要摸清腐-败风险点,找出腐-败产生的主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建成腐-败风险分析和预警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预防腐-败的发生;其次,所有的单位和部门,不管所处的地位多高,都需要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定期自查自身单位内部的腐-败问题,构建廉政风险预防制度;然后,对单位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如对单位行政法律执行程序进行规范,在行政法律执行中实施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人制度,以保证行政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作,最大限度的杜绝腐-败的出现;最后,建成完备的腐-败预防信息系统。在建立腐-败预防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所具有的精准性、时效性、规范严密性等优点,强化腐-败预防信息系统的监控,避免人情扰动,提高腐-败预防信息系统的时效性。
第二,创新党员监督机制。从统计数据分析结果可知,腐-败多出现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出现在具有垄断资源的行业,具有资源分配权的职位上。为了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更大的成就,需要在着手建立监督制度,使社会公众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监督权力中,参与到监督高腐-败的行业中,保证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使权力的运行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打造阳光制约机制。
第三,创新党员腐-败惩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修订不合实际的刑事处罚法律法规,使刑事处罚法规成为惩治腐-败的利器。同时,在战术上重视惩治腐-败,通过打击腐-败分子,在治标过程中为治本创造时间。也就是说,坚持治标作为当前一段时间反腐倡廉的主要手段。在反腐-败面前,实施“零容忍”政策,只要涉及腐-败,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权力多高,彻查到底,一经查出,都要不折不扣地受到法律惩戒。
在打击腐-败的过程中,特别要查处关系网和潜规则而形成的窝案,人人都公平公正地遵守制度,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对腐-败分子惩治力度,一经查处,不仅需要承担高昂的经济代价,也会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甚至付出生命,从而提高制度的威慑力,使他们产生“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震憾力,从而使得制度真正成为反腐的一道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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