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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请假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请假制度,加强人事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现将规范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审批制度。局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因休假等缺勤,必须请假。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的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含3天)以上的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含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二、严格出勤和请假登记制度。请假登记是加强请假管理的基础工作。请假须统一到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同志处办理请假登记手,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续,统一填写《丽水市水利局请假审批表》批。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勤和请假登记工作,并将出勤和请假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局办公室存查。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勤及请假情况,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人员的条件之一。
三、严格销假制度。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假期满后,须向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局办公室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与处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局长取得联系,先行口头请假,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的人员,作旷工处理。
四、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各处室(单位)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认真安排好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平时请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期。
五、按规定办理法定假。工作人员需请婚假、丧假、产假等,必须办好请假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处室、财务统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市水文站、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开发区水利服务站、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市玉溪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请假由各自按规定权限审批和管理。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局下派工作人员的请假统计工作,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并报局办公室备查。处负责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的请假统计工作,附件:丽水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二○一○年八月十七日附件:
丽水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处室(单位)
年休假请假处室(单位)
审批领导序号姓名请假时间天数天数意见意见①1②③①2②③①3②③①4②③①5②③(1)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平时请假首先使用年休假;备注:
(2)工作人员请假统一到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同志处办理手续;(3)请假按审批管理权限分别由处室(单位)负责人及局领导审批;(4)此表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关于请假制度的通知2017-03-13 16:51 | #2楼
致:全体员工
为加强对公司的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明确请假范围,经过总经办的讨论,现对请假制度补充如下:
一、 请假的程序
1、 员工请假要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凡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助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最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 部门经理请假报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审批。
二、 关于事假规定
1、 员工请事假必须经书面批准,不经适当批准就休假,则视为擅自离职,以旷工论处。填写请假申请单必须填写完整,对于请假理由需详细说明,如“家里有事”、“个人办事”等笼统的理由不得请假,必须写清楚详细请假理由。
2、 请假时间最少为2小时。早上临时要请假的除急诊或家人急诊需要照顾、家中突发事件无法脱身的,其他如“塞车”、“起的晚不来”等非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
3、 员工事假必须于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可于当天电话请假(须在8:30点之前,否则视同迟到、旷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 员工每请事假一天,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原则上一个月最多只允许有两天事假,一个月事假超过3天(含)者,每请事假一天,扣除2倍的日基本工资。
三、 关于病假规定
1、 员工生病不能上班时,必须于早晨8:20之前打电话向其直属经理报告,并于上班后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2、 所有病假必须提供相关的生病证明。一天以下病假要提供当天的购药发票或病历为证(病历要求提供复印件留存)。病假2天或以上者,需要有正式的医生证明。请病假员工上班后交回病假证明给行政人事部并补办请假条手续。
四、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此通知于2017年3月6日开始执行,以上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深圳****有限公司
文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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