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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条例总结
自2017年10月1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局,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不断加强协作,逐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使全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9月底,全旗流动人口总数13352人,其中流出人口10975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2938人,流入人口237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664人。出生56人,独生子女领证401人,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3044例,办证率达87%,验证率达100%,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增强保障力度。
1、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责任考评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大责任落实的督查考核和指导力度,确保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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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投入力度。我旗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常住人口经费投入的比例和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两年来旗、镇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42.87万元,保证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清查与《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制定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相关部门联席会、区域协作、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管理使用、统计报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力求以制度促服务、促管理。
(二)优质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1、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制定了《科左后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活动实施方案》,从7月5日开始,全旗共出动322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清理活动,对旗内流动人口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实行了全员微机信息化建档管理,特别是对外出的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户、新开发楼群等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共确认流动人口11817人,其中流入人口1958人,流出人口9859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漏登214人。根据边清理边落实的要求,落实了核对婚育信息、查体把关、平台信息录入、异地信息查询、材料上报备案等五项制度。
2、健全优质服务网络。旗、镇、村配齐配强流动人口 2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旗人口计生局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岗位练兵活动8次,参训人员1200多人次,全面提升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服务管理和统计监测能力。
3、认真落实便民措施。依据《条例》规定,免费为手
续齐全、核查无误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入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由成年流动人口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为方便群众,主动上门办理《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或由村(居)委员会代办、代验。严禁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通过PADIS平台、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及时通报流动育龄妇女婚、孕、育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同时对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4、同宣传同服务。充分运用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宣传册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镇、村依托人口学校、计生文化大院等宣传阵地,定期免费为流入人口组织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554期,发放宣传小折页3万余份、《条例》单行本1万多本,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
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两年来累计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施计划生育手术60例,生殖健康检查465例,查环、查孕、查病1303人次,发放避孕药具17400只,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653人次。甘旗卡街道为流动人口家庭留守老人举办以“关爱老人、关注健康”为主题健康知识讲座,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努古斯台、吉尔嘎朗、金宝屯等苏木镇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贫困流动人口家庭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务工、就业方面的实际困难,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5、依法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足额兑现流动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项奖励” 制度资金17万元,惠及776人(户)。为流入人口晚婚晚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休假等优待政策,免费为政策内怀孕的47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落实每天“一杯奶”累计383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社会救助等方面对4256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支持、优惠,旗人口计生局与旗妇联、经委协作在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举行“手拉手、心连心”关爱特困留守儿童资助活动,协调科尔沁肉牛业等三家公司共出资4000元,为20名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资助,使流动育龄群众充分享受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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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障合法权益。简化办证程序,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
《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等证件,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无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社会抚养费重复征收现象。畅通信访渠道,公布“12356”阳光热线,发放调查问卷5000多份,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了解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加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力度。
1、强化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规定,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联系会制度,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多次与公安局座谈沟通,认真落实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共同制定全旗户籍管理、新生儿落户制度。自全旗集中整治“两非”活动开展以来,卫生局每月向人口计生局通报一次有关数据,并对独女户参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免除父母个人缴纳部分,使农村独女户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好处。工商局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在为外来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
经商人员登记台帐,纳入重点管理,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及时反馈人口计生部门。城建局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的管理,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对未签订责任书或雇佣未办理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的单位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并制定了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表、流动人口购房、租赁房屋登记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民政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收养手续,印制4000多份宣传册广泛宣传《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婚检单位入住婚姻登记处,优先安排46户计生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扶贫办把对农村计生贫困户的扶持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扶贫资金410万元扶持项目区计生贫困户642户、2696人,并将项目建设与科技培训相结合,对贫困计生劳动力进行科技培训12期,培训698人次。
2、统筹区域协作。在认真履行与通辽市内8个旗县市区 “双向管理”职责的基础上, 7月22日组织并召开了“科左后旗与区外毗邻市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与毗邻辽宁省彰武县、昌图县、康平县、吉林省双辽市等4县市达成了双向协作管理协议。会后,三省五地之间能过电子邮件、流动人口平台、信函、实地了解等方式就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进行了频繁沟通交流,初步实现了三省五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
担”的工作格局,为我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再上新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深化网络管理。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认真履行协助、反馈、通报职责,进一步加强异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自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使用以来,全旗共发送协查信息4921条,反馈协查信息2101条,通报避孕节育信息453条,接收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信息599条。
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总结2017-03-11 10:14 | #2楼
贵溪市中医院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的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于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直以来,我院认真做好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现将落实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医药相关法规、依法执业
1、作为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我院高度重视中医药相关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中医药相关法规,深刻领会其中精神实质,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2、医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时严格按照诊疗科目进行医疗活动,无违规执业情况。在医疗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3、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管理医师队伍,对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考试资格、行医资格严格把关,不允许任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者执业及超范围执业。在临床工作中,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教育,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医院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高端人才特别是中医药类别执业人员的引进工作作为医院工作重点之一。2017年至今共招收医疗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3人,其中硕士3人,中医类别16人; 截至2017年10月底,全院执业医师68人(含执助4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39人,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为57.35 %。
2、医院制定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及相应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均组织对全体医师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同时每年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安排5-10名相应医务人员到上级
医院进修学习;并派出医务人员参加各类省、市培训班,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3、医院积极组织开展名老中医师承教育,制定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计划和措施并实施 ,规范了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导师和继承人的遴选办法,完善了师承学习及考核办法。先后确定带教老师3名,跟师徒弟3名,双方签订跟师协议书,进行一对一的授教任务,开展了为期3—5年的跟师学习。在名中医老师的培育下,弟-子经过跟师侍诊、随师查房,学习老师的学术经验,撰写跟师日志、心得体会、论文,全面继承名医的学术思想与经验。
4、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工作。我院先后与流口卫生院、滨江卫生院等多家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实行中医对口帮扶。并将是否完成对口支援任务与职称晋升及评先评优挂钩。扶助基层医院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等工作作为帮扶的重点。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到支援单位进行坐诊、教学查房、专家会诊、中医适宜技术理论授课与操作示范与健康宣传等帮扶工作。举办农村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共2期,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000多人次;同时免费向基层医生开放我院院内授课,先后有约200多人次参加学习。通过多年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医生对于中医药的认同和自身中医的技能。
三、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我院制定并实施科研工作制度和鼓励措施,组织医务人员积极进行临床科学研究、总结撰写医学专业论文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017年至今,我院申报市级立项共8项。发表医学专业论文21篇。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年都在10项以上。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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