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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时间:2022-11-17 00:48:35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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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次支取:

购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购房合同原件需提供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购房合同需复印:合同封面、有姓名、房屋地址、金额、住房用途、开发商盖章及购房人签字等页。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储蓄账号应符合一览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配偶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储蓄账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提醒主买房人为配偶方留限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限额等于房价款),主买房人为国管、中直系统的缴存职工的还需提供1和2., 注意:(一)职工住房使用了北京公积金贷款只需(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当提供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

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人必须有公积金联名卡)。

单位预留印鉴章 ②《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③《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以后再次支取:

一、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的后面(记录单丢失按首次办理,国管记录单请按首次办理)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4、如果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需做变更,经办人需提供提取人新的银行储蓄账号的复印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公积金联名卡正在缴存状态约定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的后面(记录单丢失按首次办理,国管记录单请按首次办理)

2、填写《约定提取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因政策时有补充,最终以政策为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证明材料2017-02-21 09:24 | #2楼

一、支取

(一)需满足条件:

1.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有效期限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之日止,所有户型不超过4年;二手房支取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

2.同一购房合同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如未办理过装修提取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可再次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4.已办理商业贷款的,需提供上一年的银行缴存流水,按照全年缴存额提取。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贷款无需提供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2.申请只有购房款收据的、额度在50万以上的(及中心有异议的)贷款,需要提供所付房款在售房单位银行账户 1

的入账流水(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不需要该流水)。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结婚证。

5.购房合同为本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如购房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公积金相关规定: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以百位取整。支取总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人员需留足六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的,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各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购买一套住房的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须具备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自主产权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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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岗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

3.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不少于购房总款20%的首付款,购房行为在4年之内。

4.已支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贷款的职工,在帐户余额留足六个月及以上的,再次购房者亦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可支取一次、贷款一次,并同时办理,必须先支取后贷款。

5.一位保证人原则上只能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两位借款人可互相作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保证人可同时为两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得申请贷款;但为一个借款人提供一次担保时,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可申请贷款。

6.保证人担保方式:

(1)住房担保贷款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管理中心建帐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作为保证人。第三方保证在有效保证期内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必须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

(2)保证人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能力。

(3)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之日止。

(4)保证人可以同时为两个借款人提供保证。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原则上不得给其他借款人进行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借款人可以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

(5)在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双职工贷款,不在需要担保人担保。

(6)保证人剩余的法定工作年限,必须大于等于借款人的借款期限。

7.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签署。

(三)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申请人到人资部领取相关贷款材料,按要求填写并连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并提交:

1.借款人工资卡、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结婚证;

备注: 未婚,本单位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单位开具的离异未再婚证明。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4.贷款金额

(1)贷款上限:为80万元,且不高于住房价款或评估现值的8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上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得超过家庭工资收入(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6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下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家庭收入的70%(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定,借款人家庭工资收入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如借款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其他有偿还款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视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

(2)装修贷款:为符合国家住宅“全装修”的政策要求,保证政策的公平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统一按住宅“全装修”进行核定,购买未装修住房的购房金额基础上增加25%。此前未按“全装修”核定贷款额度的,可按购房金额的2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

(3)车库:鉴于我区地处严寒地区,为保证家庭车辆冬季正常使用,将与缴存人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地下车位购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核定范围。

(4)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房时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归还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在有效期内的,贷款额度按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购房合同超出有效期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还款金额核

定。

购房合同在效期内,按新购房核定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购房合同超期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银行出具的还贷流水及剩余还款金额凭据原件。贷款职工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月内应及时归还商业贷款,单位专管员应督促贷款职工及时还贷并将贷款还清凭据上交中心存档。

(5)归还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系统外转入人员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中心申请贷款转还其他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与其他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偿还贷款申请,还贷资金直接汇款至对方公积金中心账户。

(6)贷款及支取额度说明:

未装修房贷款额度=(房款总价+房款总价*25%+车位款)*80%,不超上限80万。

装修贷款额度=房款总价*25%*80%。

提取额+贷款额=房价*1.25+车位。

5.贷款年限:确定贷款期限,应参照贷款额度、提供的贷款担保、偿还贷款能力以及剩余工作年限确定。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贷款期,不得超过三十年。

三、提前还贷

1.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的员工可申请提前还贷,到人资部领取《提前还贷申请表》,每年的4月和9月集中办理;

2.一次性偿还商业贷款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已提前偿还贷款票据(2月内有效)、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办理支取或贷款时,上交材料均需提供各一份复印件。

3.“对冲还贷”业务:借款人每年可以利用本人及配偶账户公积金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一次,还款额不得少于2万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材料2017-02-21 09:21 | #3楼

一、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

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四、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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