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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1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
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依据上述的政策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遵循“同房同价”的原则,即,不低于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交易价格;选择产权安置的,应该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即,多大面积的拆迁房屋安置多大面积的回迁房屋。回迁房屋应该就近安置,且标准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
细致分析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涉及到房屋拆迁的土地征收,房屋作为土地上附属物处理,拆迁补偿款归属于房屋所有人。而拆迁补偿款的数额大小一般需要根据建
房批准文件、房屋产权证和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载明的被拆房屋的面积以及房屋性质来确定。
不涉及房屋拆迁的土地征收,国家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作为征收拆迁一系列流程的参与者和执行者(自己实施,自己拟定补偿方案,自己裁决纠纷,自己申请强制拆迁和执行),诸多环节一手主导,很容易发生暗箱操作的现象。
随着城镇化速度发展越来越快,城市房屋拆迁的高额成本让很多开发商望而却步,转而将目光投向了城市边缘的集体土地,因而实践中因此引发的矛盾因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的引导而变得愈加不可调和。
北京京润拆迁律师呼吁,尽快出台完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才能让此类纠纷乱麻变得有序可循。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02-09 17:55 | #2楼
随着城市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化范畴的不断拓展,城市可用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和城市的房屋拆迁所造成的高昂成本代价使征收城市中心和其边缘的集体土地成了城市用地发展的一个渠道。但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二者之间的补偿标准却大不一样,同在一个地块,补偿标准却有天壤之别。对于在市中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市中心周边的集体土地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时,给予的补偿标准,令被拆迁人很难在原居住地附近购买住房,使其生活水平严重下降,甚至直接流落街头,成了无家可归之人,也导致了由拆迁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其中近一段时间以来,频频出现野蛮拆迁和暴-力抵抗拆迁的事件,典型的如成都唐福珍事件、自制火炮对抗拆迁的湖北农民杨友德事件。在现在的一个和-谐社会中发生这样的事情无不令人痛心!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知,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适用的法律依据是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市场价对房屋进行评估。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是依据征收法律来制定的补偿标准,有的地方是县或者市制定的一个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甚至是2000年以前制定的,例如安徽阜阳市人民政府2000年制定的《阜阳市非农业建设征地拆迁实施办法》,直到现在阜阳市的房屋拆迁补偿仍以此为补偿标准。由于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突飞猛进,一年一个价格的变化,早年的房屋价格至今早应不该适用。如果按照2000年左右的市场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再结合当今周圈国有土地高高在上的市场价格,差额低则十多倍,高则相差三四十倍。这其中的矛盾可想而知。
有的地方是先征地,没有在征地的同时给予房屋拆迁补偿,等过了1年或者几年后再给予拆迁补偿,类似这样的情况应该适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此问题作出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了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应该予以适用的。http://cankao.gcw818.com
2017年5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对于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那么在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上,将会依据新的征地朴偿标准来实施,这大大的提高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偿标准。
另外对于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表明,在以后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将进一步的保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02-09 17:56 | #3楼
到目前,我国尚无专门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进行调整。虽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提到“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但并没有就拆迁程序、补偿原则、公民和法人的实际利益如何救济等现实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所以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拆迁普遍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安置补偿基础,即“拆一还一”,这是目前比较公平的一种计算补偿的标准。
关于江苏泰州京泰路南延拆迁安置补偿的疑问
我们是泰州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十里铺村村民,对于2017年江苏泰州京泰路南延拆迁安置补偿我们所有的拆迁户都有如下疑问:
1. 拆迁办按2017年的航测图计算合法房屋价格,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的拆迁补偿方
案贴出来,按规定拆迁补偿方案要公示30天后无异议才生效,而拆迁办和房屋评估办给被拆迁户的表格上按2017年的航测图算合法房屋面积和价格,航测图上有的5125,航测图上没有的平均
300,请问这是否有法律依据?而农村的实际情况是有的人家的老房子是危房已无法住人不得不翻新,或者是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新房也无法结婚,不得不新盖楼房,当时又拿不到产权证,但盖房子是经村里认可的(当时村里让办手续都办好手续的)。
2. 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为什么不实行房屋产权置换?按规定,拆迁安置要保证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
不降低。但按目前的拆迁安置的算法,每户只能得到一百万左右甚至更低,房价那么高,补偿款买一套房加上装修都不够,农民辛苦了一辈子的钱一拆迁都没有了,还要亏本。拆迁前农村里蔬菜基本不要买,生活空间比较大,但拆迁后什么都得自己买,生活空间很狭小,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3. 请问有没有相关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的法律文件?如果有,请问为什么不张贴出来?如果没有,贴出来
的公告上写着2017年4月18开始就要实施搬迁工作,规定拆迁补偿方案要公示30天后无异议才生效,那是不是违法违规?
4. 同一个地方,为什么十里铺拆迁补偿航测图上有的只有5125一个平方米,而十里铺西边距离不远高架那
北马村、响林庄是6000多一个平方米,相差1000多一个平方米,前几年十里铺3组拆迁安置补偿是面积拆一还一,而现在拆迁办和评估办发下来的表格是拆五还一?这又是什么原因?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吗?
5. 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十里铺村的领导不作为,不替村民做主,拆迁办和评估办的办公地点在村委里,任由他们为所欲为,请问领导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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