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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文本

时间:2022-05-18 15:52:50 土地改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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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文本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_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xx-xxx-xx,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xx-x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xx-xx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xx-xx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xx-xxx万元。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份额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2017-01-11 9:49 | #2楼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 1

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 (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 2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1.1.1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 补偿

11.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3.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14.4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

处置;

14.5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8.1.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0.5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本2017-01-11 14:47 | #3楼

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制订本合同。

一、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地块的总面积为 亩(折合 平方米)。

3、租赁地块的四至范围由附件一之附图确定。该附图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有效。

二、租赁地块的用途为临时标准厂房。规划用地性质、建

筑容积量、密度、绿化率、消防以及建设标准等各项规划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租赁地块的租赁年限为十年,从二○○五年 月 日起至二○一五年 月 日止。

四、租金

1、租金的计算方式: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起算时间为乙方生产之日(租期顺延)。

2、租金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十年租金。

五、甲方应于二○○五年 月 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块交付乙方使用(厂房建设期限为3个月,包括在租赁年限内但不计算租金)。甲方提供的租赁地块应完成“五通一平”(给水、排水、道路、通讯、电力、场地平整),乙方进场施工之前,首先提供“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道路、施工用电、场地平整,其中“一平”为黄海标高4米)。

六、租赁地块项目建设

租赁地块上的厂房由企业自行建设,并由龙湾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涉及土地上的关键建设项目的费用均由企业自行承担。具体范围和

标准见附件三。

乙方建设、使用本合同项下租赁地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量、密度、绿化率、消防等以及建设标准等各项规划要求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必须经过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否则不允许乙方投入生产使用。乙方如将未经过质检部门验收的工程投入生产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特别约定

1、乙方不得将本租赁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如需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不得将本租赁合同项下的土地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作转让、抵押(或其他担保形式)等处分,出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3、在本合同约定之土地租赁期间,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终止本合同,土地由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地块上的厂房归甲方所有,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相关问题:

(1) 甲方退还预收的剩余年限之租金;(终止之日起30日退清,逾期按日以1%计收滞纳金)

(2) 由甲方委托中方机构对厂房进行评估,根据本合同剩余年限,在厂房残值价值范围内每年以建筑成本的8%的金额给予乙方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本合同剩余年限×建筑成本的8%×残值);

(3) 乙方搬迁费以中介机构评估价为基准给予适当补

偿。

4、本合同期满时,政府部门对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仍规定为标准厂房的,乙方可优先续租,租金按照土地面积的当年市场价确定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5、本合同租赁年限届满后,承租人未申请续租,或虽申请续租但政府有关部门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之需要不予批准,则出租人收回土地使用权,租赁地块上的厂房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可在90日内自行拆回各可再利用物。

6、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出租人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则双方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其法律后果为: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已交租金,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赁地块的厂房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可在90日内自行拆回各

可再利用物。

八、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地块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责令承租人限期支付,并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承租人逾期2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请求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并收回土地租用使用权:⑴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的; ⑵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1、2项约定情形的;⑶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4、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⑴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标准交付租赁地块; ⑵擅自提高租金;⑶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5、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租赁地块当年年租金的 倍。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温州中信公证处公证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温州中信公证处留档壹份;本合同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点:

十三、本合同共有附件 件,均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2017-01-11 18:35 | #4楼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区和共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土地”),编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由勘测定界报告附件之附图确定,附图应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证其拥有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该租赁土地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对于_________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1、租赁土地用途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届满前 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如同意延长,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应在租期届满前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

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续租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与返还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登记手续。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返回土地后对于该土地上乙方遗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_____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认定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并由甲方处置,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笔租金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支付给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笔租赁费用后___日内,甲方应开具等额正规租赁发票并交付乙方)

4、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证自己对于租赁土地有合法、有效、无任何瑕疵和争议的完整权利;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如土地产权证明书、测绘图、红线图等)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保证该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转租、或对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债务;

③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相应推迟,因延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⑤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⑥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损失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⑧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该土地的优先租赁权。

⑤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⑥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⑦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并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第七条 双方保证

1、甲方保证

①甲方对出租土地拥有合法、唯一的土地使用权,保证该土地出租是合法、有效的。

②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③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乙方保证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有下列方式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经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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