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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人员如何适应新常态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整个社会向前发展更加注重平安、质量和法制指标,基层民政干部要适应新常态对民政的新要求,找好定位,做服务型的法制民政干部。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基层民政干部要始终牢记民政服务宗旨,深刻理解民政宗旨真正内涵,心中时刻想着群众,心系群众困难,行使为民解困职责,履行为民服务宗旨,做到用心服务。
明确为民服务角色定位。做民政工作首先要确定民政人的服务角色定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政服务观念发生转变,不再是单一管理,而是服务型管理,更强调服务角色、服务功能,具体工作落实上体现在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民政人的服务素质、能力要求更高,用真诚的服务提高民政公信力。
亲密联系群众。民政工作是群众性工作,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工作,做群众工作是民政干部的天职,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民政干部应该具备的本领。基层民政干部应该时刻了解群众需求,耐心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心声,掌握为群众服务的专业化方法,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基层民政办是群众的基层服务机构,有利于获取群众信息,能够深入全面掌握群众情况,民政干部要不怕苦、不怕累,深入村户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村情民-意,及时反映基层情况,为上级制定惠民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基层民政干部除了要做好基层本职工作,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外,还要有转换思维、创新服务方法的能力,切记依靠群众,联系民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便利、更急需的服务。
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基层民政干部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提升自身法制观念和素质,依法建立相应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推进民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民政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使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新常态下乡镇纪委书记如何履行好职责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如何适应纪检工作新常态,如何圆满完成党对纪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安排的新任务,是我们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下面,就谈谈个人几点不成熟的看法,请批评指正。
一、形势决定任务
深刻认识形势:党的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就是遏制,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工作重点就是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作为乡镇纪检干部,我们面临的形势是我们乡镇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还没有杜绝,稍有放松,就会死灰复燃;“苍蝇”乱飞乱叫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在低保、抗旱救灾等涉农惠农资金分配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的任务是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辖区内落实惩治和预防反腐-败工作任务,同时用好“苍蝇拍”狠狠的拍打违反八项规定和有“四风”表现的“苍蝇”。
二、认识决定行动
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在这里,指出了我们在精神上“缺钙”,能力上得了“软骨病”,在和群众关系中产生了“油水”关系,工作上“慢作为”不求最好,只求过得去,拖沓应付交差。
认识决定行动。为了化解“四种危险”,应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二是积极提升纪检工作履职能力。强化《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纪规定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定依靠群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四是强烈地批判“慢作为”。深刻的认识到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三、定位准则责任明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中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纪委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做为纪检干部,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围绕权力、责任、负面、问题、项目“五个清单”,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强力推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
四、理解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着辩证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
主体责任就是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狠抓作风建设,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让党员干部不敢、不能、不想腐-败。关键在狠抓严明纪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不让纪律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狠抓惩治腐-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特别要坚决查处那些顶风违纪、不知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积极营造各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良好氛围。
五、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纪律审查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
要牢牢把握中央确定的政策红线,重点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被审查干部的行为。
对被审查的党员干部,要靠理想信念、政策水平、事实证据,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对方,促使其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要从学习党章党规入手,让他们重温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对照自己理想信念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这实际上是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体现了我们党治病救人的方针。
六、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监督执纪的人,更要守纪律。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
同时,公开曝光要常态化,让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对党的忠诚是第一位的,干净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担当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要持续进行自我健康、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健康,强化自我监督,才能不辱使命,才能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
七、党风廉政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作为乡镇纪检干部,要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中找准职责定位,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不断看到、感受到、享受到更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万兴乡 杨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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