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全体职员的出勤情况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并如实填写《考勤表》。每月31日
进行汇总后,交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1、迟到:1~15分钟以内的迟到:迟到罚款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第四次160元。不计上限,所有罚款用于公司公共费用支出。
2、凡超过15分钟,60分钟以内的迟到,扣除当日一半工资。
3、迟到60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一天计算,扣除当日全天工资。
4、旷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当事人当日双倍工资。累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5、早退:提前一个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扣款标准与迟到累计计算,下班不打考勤者按早退计算。
6、迟到、早退则无全勤。
7、所有人员当月的出勤记录均以指纹考勤为准,
(二)、全体职员必须按时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业务。如因公事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公司报到的,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批准,回公司后在24小时内填写情况说明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至行政管理人员;销售部外出办理业务的,需使用客户登记电话致电行政部。未经批准不报到者,按旷工论处。
(三)、上班时间需外出办理业务时,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早退论处。
四、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无故旷工1天论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五、公司职员外出办理业务,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由部门经理通知考勤员。未经部门经理批准者按早退论处,次日补填情况说明表,由部门经理签字,交由行政部。
六、执行考勤的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包庇他人,一经发现按照对应的处罚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章 假期管理制度
一、病假
1、职员病假在三天以下(含三天),必须有社区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及收费单据;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必须有区、县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医生诊断书、病情检查报告等)及收费单据;七天以上的必须要有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医生诊断书、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及收费单据。
2、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经理,由该部门经理通知考勤员打考勤,且应于请假后24小时内补办病假手续,如请病假多天以上且无法到公司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和同事协商帮助提交材料。
二、事假
1、职员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交部门经理同意签字后送总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人须将签字后的请假条交公司行政部,事假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须向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3、职员在批准假期到期日未准时返回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4、凡事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超过1个月者(试用员工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可视情况作特殊处理)。
三、婚假、产假、丧假均以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办公室上班、卫生管理制度
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包括总经理,(如客户来访除外),违者罚款100元一次。
二、会议桌摆放整齐,规范,如会后桌椅摆放不合理,由组织会议者罚款100元一次。
三、个人办公区域,如桌面,桌椅摆放凌乱,不规范者,罚款50元一次。
四、每周五下班前集体大扫除,门、窗,地毯等。
无锡市全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公司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未经允许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4、员工上班时,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男)、超短裙、无后跟(拖)鞋不在此列。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5、上班时间职员应佩戴名牌。公司将根据职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名牌及名片。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上午: 8:00——12:00或7:30—11:30 下午:13:00——17:00
第四条 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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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公司各部门考勤在每月5日之前交予综合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应根据“出差备案表”在部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二)员工不准迟到、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5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上、4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三)如在上班途中出现紧急情况或其它情况(如生病等),不能及时赶到公司时,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前4小时电话通知其上级或企管部,事后持相关证明到企管部办理考勤记录。
(四)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三日薪资及奖金,依次类推。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
(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三章 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一天(星期日),各部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休。
(二)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五月一日),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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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四)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五)探亲假:
1、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2、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1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8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5天;
(4)路途另计路程假。
(六)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上条规定外另给予10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七)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
2、路途时间另计。
(八)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
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第六条 请假规定:
(一)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二)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企管部备案。
(三)请假单由企管部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四)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五)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六)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七)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请假批准权限:
(一)事假:1天到3天(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到7天(含)以内,员工级职工须经分部主管同意,由部门经理批准;7天到10天(含)以内由系统总经理批准;10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但限15天以内。
(二)病假:请假一周(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一周以上两周(含)以内,员工级职工须经分部主管同意,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周以上三周(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三周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但限一年。工伤除外。
(三)探亲假由其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休假期间待遇
第八条 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工资、福利照发。如遇节假日(三天或七天)休息时,法定节假日与星期日为带薪休假,星期六为无薪休假。
第九条 病假期间待遇:
(一)病假期间,凡在公司工龄满三年(含)以上的职工,享受60%的岗位工资,工龄不满三年的职工享受50%的岗位工资。
(二)请病假30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第十条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计发。
第十一条 探亲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年终奖金扣发10%。员工探望配偶及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公司按硬座席票价给予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第十二条 婚、丧、产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婚、丧假年终奖金照发,产假扣发30%的年终奖金。如发生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休职。以下情况之一须办理休职:请事假连续15天以上;其它公司认可的情况。休职前必须提交休职申请报告,经所属部门经理、系统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职。休职期满如需继续休职的,必须提前三天提交休职延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续。休职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休职期满须提前三天申请复职,经批准后方可复职。因公司原因休职者,公司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因个人原因休职者,公司不支付工资。休职期满不能复职或不按规定申请复职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出差管理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不经审核批准者视为旷工并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出差前到企管部考勤员处填写出差备案表,否
则按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须到考勤员签到,注明回公司时间。 本制度从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8-23
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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