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关系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为官用权,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公与私的关系。“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手握的是公权不是私权,必须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必须严格界定“公”与“私”的界限,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
义与利的关系。为官用权,能否抵制诱-惑是一个躲不开的问题。当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有“义”,实际上是为了谋“利”。领导干部应该亲商、爱商、敬商、助商,对企业家多支持,但不能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不怕群众不乐意、就怕领导不满意,这是权力观扭曲的一个重要表现。我们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既要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又要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认真践行好人民公仆的使命,真正做到上不误党、下不愧民。
组工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把握好三种辩证关系
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组工干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践行“三严三实”中必须走在前、作表率。
要把握好“严”与“实”的关联性。“三严”是“三实”的前提与基础,“三实”是“三严”的体现与归宿。“三严”是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体现,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勤于自省的审慎,是严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党性的觉悟,它侧重于标准;“三实”是党员干部做事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一种责任意识,是一种历史担当,它侧重于效果。组工干部在实践中要坚持以“严”领“实”,把正心、修身、律己作为持之以恒的必修课,筑牢“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思想根基。组织工作不是采取简单的几项措施就能完成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必须从严加强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目标要求,把讲政治落实到绝对忠诚上,把重公道落实到敢于担当上,把业务精落实到提高专业化能力上,把作风好落实到“三严三实”上;要坚持以“实”促“严”,扎扎实实地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地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地谋事创业,讲实效、出实招、办实事。组工干部要结合“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与基层党员干部、专家人才、困难群众“结对子”,树立可靠、可信、可亲的良好形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脚踏实地的干劲、敦本务实的精神,将真抓实干贯彻工作始终,以不掺杂水分的工作实绩接受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要把握好“内”与“外”的一致性。“三严三实”既要求党员干部进行内在的自律修养,同时又提出谋事、创业与做人的外在行为准则。没有严格的自我约束与自身修养作为铺垫,就不可能成就实实在在的事业。“三严”是根本,是内在要求,指向主观世界改造,为党员干部为人处世、正心修身提供了基本遵循;“三实”是目标,是行为取向,指向客观世界改造,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用权为民提供了重要准则。组织工作是一项既严肃又严格的人事工作,既涉及到个人切身的利益,又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党委的形象。因此,组工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的过程中要把握好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身正”“言规”“行不逾矩”,始终表里如一。要尚学而不失学,修炼思想的高度;克欲而不纵欲,锤炼思想的纯度;慎微而不忽微,坚定思想的态度。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的忧患之心,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谨慎之心对待小事、小节,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一着不慎、一蚁之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促党风转作风。
要把握好“古”与“今”的统一性。“三严三实”是切合当今实践需要的总结归纳,同时,它又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精髓。“三严三实”的提出切合了当今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与紧迫形势,使党员干部找到了精神坐标。另一方面,“三严三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在精髓的继承与弘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我国古代知识分子的人生目标,“三严三实”正是契合了这一传统文化精华。组织部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承担着牵头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理应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努力走在前、做在前、严在前、实在前,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带头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以严的标准履行工作职责,以实的措施践行公道正派,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对权敬畏、对事公道、对人公正、对己清正,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三严三实”为准绳,自觉践行并以此引领社会风尚。
准确把握“三严“与”三实”的辩证关系
近日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虽然只有寥寥24字,但却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准确把握“三严”与“三实”的辩证关系,让其在恒久统一中落地生根。
“三严”是“三实”的前提和根本。三严”既是对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根本价值观和党性原则;“三严”是对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和律己方面的警策,是修身的基本要求,是干事创业的戒尺,是底线也是红线。在“三严”当中,“严以修身”是基础、“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保证。我们一定要“严”字当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遵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按规则、按制度审慎行使权力,手握戒尺,严守党纪国法,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打牢做人为政的思想基础。
“三实”是“三严”的具体体现。“三实”是对党员干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的号令、期望和鞭策,是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在“三实”当中,“谋事要实”是前提、“创业要实”是关键、“做人要实”是“保障。我们一定要把“三严”内化于心,外化成“三实”的具体行动,让“实”字落地生根。要以脚踏实际的干劲,敦本务实的作风,勇于担责的精神,直面问题的气度,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变,获得群众实实在在的拥戴。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三严”与“三实”的辩证关系。 “三严”不立,“三实”就成空中之楼阁,只有做到“三严”才能打牢“三实”的思想基础;没有“三实”, “三严”就成了空洞的概念;做到“三实”,又能巩固“三严”。 “三严”与“三实”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相互转化、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不可偏废。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三严”与“三实”两者的辩证关系,从“严”字当头、“严”字筑底,“实”处发力,把“三严三实”贯穿做人从政全过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党章与“三严三实”的关系辨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基本规范,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两者在逻辑上具有同一性,其基本精神与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前者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后者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两者相得益彰。
党章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
严,主要体现于其规范性与原则性;实,主要体现于其科学性与实践性。严与实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本质要求,是一个政党从弱小到强大、从幼稚到成熟的重要条件。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有着从严从实的优良政治品格和作风传统。这种品格和传统,无论是在党章的修改过程中,还是党章的具体条文中,都得以坚持和贯彻。
党章是衡量党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修改党章,是关系一个政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前进规律的重大问题。以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为例。前夕,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提出适当修改党章的建议。中央对修改党章的建议高度重视,对修改党章的决定十分慎重,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由同志任组长的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会直接领导下工作。党章修改工作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步,围绕“是否修改、按照什么原则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等问题,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第二步,围绕党章修正案涉及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提法,进行专题调研论证;第三步,把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第四步,将党章修正案提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个过程中,党章修改小组先后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和数十次工作班子会议,形成了三十多份修改稿、过程稿。无论是一个重大提法,还是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科学严谨的态度予以对待。由此可见,党章修改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严与实的作风,始终贯彻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
翻开现行党章,其字里行间无处不凸显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在总纲部分,党章提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这些条文规定既坚持了“严”与“实”精神,又为党员干部从严从实作出制度性规范。在“党的纪律”一章中,从严从实的基本原则表现得更为充分。其中提到:“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类似这样的条文规定,在现行党章中比比皆是。党章所强调的这些铁的规定,不仅充分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而且为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严三实”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
“三严三实”,尽管只有短短二十四个字,但其内涵却十分丰富深刻,是共-产-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警世箴言和言行准则。“三严三实”不仅与党章这个总规矩的基本精神一致,而且用更加简洁的形式对党章的基本精神作了精炼表达。
严以修身、做人要实,侧重于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的问题。这里的“人”当然不是泛指一般的人,而是指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现行党章的第一章、第六章分别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作了详细规定,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提供了指引。党员干部都要坚持以党章为镜,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思想上与党和组织同心,行动上与党和组织同步,对群众真情实感,对同志真心实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侧重于怎样做事、以什么态度做事的问题。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出奇制胜的法宝。同时,我们共-产-党人也是最讲究实干的。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现行党章的总纲部分,尤其是“党的干部”部分,对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出点子、定方案、制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侧重于做官是为了谁、如何为官的问题。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做到这一点,既要靠制度监督,也要靠自省自律,自我约束。现行党章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原则,明确了权力的来源和性质,提出了权力运行的原则和纪律红线;而且也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用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如前所述,党章这个总规矩始终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提供了最高政治行为规范和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章是“三严三实”的党内法规依据,从根本上为践行“三严三实”指引了方向。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原因在于他们不重视党章学习、缺乏党章党规意识。曾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也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由此可见,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三严三实”,首先就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规定。正如所说: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党员干部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使党群血肉联系更为紧密、融洽、巩固。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经常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对照自己,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做到修身用权律己要“严”,做到谋事、创业、做人要“实”。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来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责任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警醒自己,正确对待权力,摆正自己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改进作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学习党章、增强党章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树立和发扬“严、实”作风,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践行“三严三实”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三严三实”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践行“三严三实”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当前工作的关系。各级机关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注重实效,不稿文山会海,不稿形式主义,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特色,抓住重点,注重效果,创新载体,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要处理好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的关系。各级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坚决杜绝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的现象发生。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督促检查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能反映安排部署事项落实情况,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要处理好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的关系。要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着力保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康发展,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把“知”与“行”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务必严肃认真地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认真加以整改,敢于“亮亮丑、出出汗、排排毒”,使干部作风状况有一个大的改变。
四是要处理好树立典型与惩治后进的关系。要建立健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在专题教育中一是要注重发觉先进典型,树立好榜样,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敷衍塞责、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落实不力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将作为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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