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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员工守则制度

时间:2022-05-07 00:17:14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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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员工守则制度

一、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服装店员工守则制度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证件齐全(身份证)。

3、员工和千色坊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店铺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千色坊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1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

九、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公司员工流动较大、公司将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给员工,由员工自行购买。

2、其它福利: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两件6.5折优惠价格购买,本公司服装的待遇。店长可享受有四件优惠价格购买,本公司服装的待遇。

十、其他

1、工服

公司为各岗位员工配备工服。

(1)员工必须使用和保管好自己的工服。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工服污损,丢失则照价赔偿。

(2)工服的洗涤与更换按照公司或商场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秘密

(1)所有员工无论是在上班期间或在下班以后都应保守公司秘密(如顾客资料、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财务数据),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秘密。

(2)公司工资是保密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了解或泄露他人和自己的工资情况。

(3)一切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如:供应商资料和名片、销售客户的资料和名片、协作单位的资料和名片、设备技术资料及一切工作中的资料均属于公司,任何人离职或调换工作都应向部门或公司上缴上述物品。

(4)任何员工不得发表或从事有损公司的言论或行为。

(5)员工合同终止或解除变更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和顾客档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6)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对公司销售的产品有看管的义务。凡盘点发现账实不符且不能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均需由当月在岗的全体员工共同承担责任,按照损失货品零售价格的65%——100%赔偿。

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员工要热爱公司,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公司的荣誉。

公司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各店铺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要诚实正直,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业之便营私谋利,拉关系办私事。不准以任何方式索取客人的钱物。

一、仪表

1、员工工作时要按规范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整洁。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商场零售人员应按照所在商场规定执行。

3、举止庄重大方。走路姿态端正、轻快。脚步不拖拉。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勾肩搭背,并避让顾客。

二、礼貌

1、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

2、接听电话声音亲切,先问好,后讲话;

3、热情待客不议论、讥笑顾客,严禁对顾客不理不睬及与顾客争吵;

4、不准在顾客前剪指甲、剔牙、掏耳、挖鼻、打哈欠、伸懒腰;

5、对顾客有关涉及公司机密方面的提问,应有礼貌地拒绝;

三、卫生

1、自觉维护工作区域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四、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按照部门安排的班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如有急事或生病不能到岗,应在上岗前二小时由员工本人电话报告直接主管或店长经理,经批准后按事假或病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上班应提前化妆到店。至更-衣室更换工服,准时上岗。

4、员工应执行直接店长指派的工作任务,若有疑难和不满时应向直接店长陈述。未获答复前,必须执行被指派的任务。

5、不得使用客用设施,不得依靠道具。

6、工作时间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交头接耳、串岗、扎堆聊天。

7、营业员上岗前应按照所售品牌的风格化妆。

8、不准擅离职守。若因故离开岗位,必须事先征得直接店长的批准。

9、不允许公司内用电脑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音像制品以及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在工作时间内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在工作时间内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刊物。

10、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煤气等能源,节约办公用品等一切使用的公司财物。

11、上班时间不得打架、争吵,不做有碍同事关系、不利于团结的行为,不说有碍同事关系、不利于团结的话。

12、店铺工作人员还应遵守所属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中所列条款都应视为劳动纪律,是《纪律处罚》的补充。对违反《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甲、乙、丙类过失的处罚。

纪律处罚

一、过失类别:

过失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为甲类(轻微)过失、乙类(严重)过失、丙类(重大)过失三种。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甲类过失的处罚:

(1)当班不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不按要求佩戴员工名片、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

(2)服务时不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用语。

(3)工作时间脱岗,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4)因病因事缺勤而未能按照考勤规定及时向店长请假。

(5)在工作区域内,有乱扔废弃物或随地吐痰等行为。

(6)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

(7)当班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等。

(8)当班不服从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合作共事。

(9)导购当班时间打手机或使用店内电话谈私事。

(10)对顾客不热情、不礼貌,不符合礼仪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及后果的。

(11)违反本岗位细则、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及后果的。

(12)在公司内对同事有不礼貌的语言或行为,情节轻微的。

(13)迟到或早退一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14)神秘顾客暗访,评分不及格。

(15)其他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行为,按甲类过失处理。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乙类过失的处罚。

(1)迟到、早退二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2)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或告知他人工资情况。

(3)对顾客不礼貌,污言秽语,情节严重的。

(4)恐吓、欺负同事。

(5)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不报或谎报情况。

(6)工作有意怠慢或不努力,没有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7)私自转借、涂改员工证。

(8)不执行有关规定,导致顾客投诉,未造成重大影响。

(9)损坏公共办公设备等各种器材、设施、设备的。

(10)工作不负责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

(11)故意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公司及员工利益的谣言。

(12)神秘顾客暗访,两次评分不及格。

(13)其他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行为,按乙类过失处理。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丙类过失的处罚。

(1)迟到、早退三次或因迟到、未提前请假等造成空柜。

(2)工作时间脱岗,造成工作岗位无人职守。

(3)不服从指挥,并无理取闹的。

(4)旷工一天。

(5)聚众闹-事、煽动滋事、参与殴斗或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

(6)用非法手段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票据。

(7)如参与网购或倒卖内购,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给他人提供方便,损害公司或顾客利益。

(8)利用公司的活动,谋取私利及不正规交易。

(9)收受顾客赠送物品。

(10)在工作或营业区域捡拾物品不及时上缴,占为已有。

(11)违反岗位规范、操作规程以及安全规定或管理不当,造成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

(12)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13)偷窃顾客、同事、公司财物。

(14)发生账实不符情况,或未经付款将公司产品带出店铺之外。

(15)提供、使用虚假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等欺骗公司的。

(16)拒绝执行公司的决定,当班不服从上级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

(17)受到顾客或商场投诉,情节严重的。

(18)神秘顾客暗访,三次评分不及格。

(19)触犯国家刑律,被司法机关拘留、劳教、判刑的。

(20)其他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行为,按丙类过失处理。

二、处理权限和程序

1、员工违犯过失类别次数,以年度累计次数为准。

2、下级出现过失,经核实发现属上级交代不清或上级未能就有关内容进行培训的,其上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上级对下级任务布置清楚、准确,过失属下级违章或工作态度不好造成的,其上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管理人员对下属的过失发现后不处理或未按照规定处理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按失职过失处理。

5、凡由于上述过失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员工承担。

6、旷工:除解除合同以外,员工还将被处以当日工资两倍的罚款。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可于处分批准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经调查核实认为原处分不当,由公司做出更正。在未更正前,按照原决定执行。

四、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的权利。

2、投诉本部门主管可向公司负责人投诉。

3、投诉部门经理可直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负责人投诉。

4、投诉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捕风捉影或凭个人主观推断。

5、对员工投诉,部门经理和有关部门要给予重视,并给投诉人明确答复。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千色坊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二、公司可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情况对本手册的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公司负责人负责对本手册进行解释。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西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性别: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出生年月:

法人代表:李荔 文化程度:

单位地址:西昌市龙旺商城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3228858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西昌市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签约者必须是员工本人,不得代理签约。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内如果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员工《工作责任书》。

2、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各项店规、店纪。

3、因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能力,思想素质和工作表现调整工作岗位和岗位内容。

4、如乙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店规店纪或失职疏忽等给本店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甲方声誉,甲方有权按照制度规定,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降薪、罚款、辞退或直接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劳动报酬及奖惩

1、甲方根据乙方所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工资报酬。(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社保金和绩效工资等组成。)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及《员工手册》等相关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和奖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社会保险和纳税

1、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社保金,由乙方按国家规定及时自行交纳,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依照法律法规自觉缴纳个人应承担的所得税费。

七、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终止。

1、乙方如不愿在甲方继续工作,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继续工作三十天结清有关手续,方可离开。

2、乙方有下理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不服从安排的。

(2)合同期内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考核年度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断,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或占为已有的,处以十倍罚款,并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处以十倍罚款。

(5)触犯国家法律受劳动教养以上的刑事处分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三个月无力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基础知识培训,并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有偿学习和培训(按公司培训制度执行)。

九、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司有竞争的品牌同行业的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后,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顾客档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培训费、资料费等损失壹万元人民币。

十一、工作交接: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有义务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全面的、完整的交接工作和物品。交接完后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装店员工守则2016-07-14 23:42 | #2楼

1:服装店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店主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服装店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装店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4:服装店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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