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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12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积极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
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 (签名):
二○一二年四月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1、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xx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全我乡实际,与你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你单位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的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
三、积极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四、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五、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委会、乡镇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政府
签字人:
村(居)委会
签字人:
2、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桑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全我乡实际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1、成立机构,统一领导,确定专(兼)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员,搞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两网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2、年初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会议,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部署落实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和措施,年终向报送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监督员和信息员及时发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并组织查处。
3、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并对检查的时间、内容、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及时报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
4、加强《药品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本辖区内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5、认真搞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强制性标准采标率达到100%;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率达到80%以上;食品市场准入获证率达到80%以上。确保本辖区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登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二、责任追究
对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本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除对本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外,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村(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0xx年度xx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积极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二○一二年四月
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一)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人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周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小周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特签订二0 一三 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一、职责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社区主任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目标管理和责任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3、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聘请专职或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办公设施三配套。进一步完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监督办工作人员和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事务。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和执法检查。
5、配合职能部门推进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量化评定工作。
6、组织相关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
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食品安全情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理和事发现场保护工作。
8、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食品药品综合监督“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在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
9、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 对于失职、渎职引发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周镇人民政府 村级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日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保障本乡食品药品安全,窝底乡人民政府明确各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
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餐饮店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XXX镇人民政府
乙方:(餐饮店)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生命安全,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用餐人员的饮食安全,胡家庙镇人民政府特与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饭店、餐饮店负责人牵头 的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工作。
三、按规定要求,确保设施环境卫生达标,登记就餐人员、人数、食用食物、严格操作流程,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岗位责任制。坚持责任到人,从严责任落实。从食品采购、贮存、制作、出售等环节,按流程分段监管,落实责任。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知识教育,禁止非食品工作人员随意进出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餐饮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建立索证采购和台账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食
用品等应按规定索取产地生产厂家的有关质检、卫生证明、发票,并收集存档,
完善台账管理,及时销毁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
七、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
性疾病,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所在镇政府报告,立即停止使用造成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并进行封存取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八、建立健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将食品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餐饮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字 ):
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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