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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保密制度

时间:2023-03-10 14:50:31 城晴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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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保密制度(精选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务科保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科保密制度(精选7篇)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1

  一、适用范围

  为配合我院保密制度实施,提升财务人员保密意识,规范财务科保密工作,规避财务泄密风险,特制定本保密实施细则。

  本保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我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会计数据的密级

  财务科人员对内对外提供会计数据时,要根据数据的密级履行必要程序:

  1、网上银行密码、支票汇票密码为绝密信息,各使用人员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人。

  2、甲方信息,与甲方的交易数据,职工薪酬数据为机密数据,对内外部门提供,要请示主管以上级领导。

  3、其他财务数据、文件资料统归为秘密级,对我院内其他部门索要的秘密级数据,要根据索要人目的、岗位职责、所在部门的职能酌情提供,无法判断时要请示领导,并要求对方控制数据的使用范围。对外部单位索要的数据,需请示上级领导。

  三、凭证和报表的管理

  1、会计凭证管理

  会计凭证须于次月16日之前装订完毕,归集后统一放入专门的凭证柜进行临时保管。装入凭证柜时,档案管理人要做好登记备案,并于每月定期对凭证柜中凭证进行盘点,记录是否有缺失。查阅凭证需经财务科主管或以上级别领导同意,查阅地点为凭证保管室,不允许将凭证私自带出保管室。若需外借凭证,必须由财务主管以上领导书面同意,并在财务科进行相关登记,限定归还日期,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两天。在年度终了时,应将临时保管的上一年度凭证移交我院资料档案室保管,并做好交接备案。

  2、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由报表编制人员保管,每月12号前将上月的报表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保留电子格式一份。上年报表在2月底前装订成册。

  报表保管人和其他能够获得会计报表数据的人员对报表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季末、年末在报表外公告前,其内容要严格保密,杜绝对外透露任何报表内容。会计报表由专人进行保管。保管、查阅、复印、外借事宜可参考会计凭证相关规定。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院领导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院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我院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我院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四、成本、经营计划等资料管理

  成本、经营计划等资料。由所涉及岗位专人专用,专人专管。纸质资料需上锁存放,钥匙由专人保管。电子版资料需采取加密措施,解密方法由专人保管。借阅、复印需取得财务科科长同意,并做好登记备案。

  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等资料,由财务主管单独保管。原则上不对外复印和借阅。

  五、银行付款密码、审核密码、支票、汇票密码、保险柜密码、印章

  网上银行付款密码、审核密码必须分开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互相刺探密码或透露给第三人。密码的设置可参照计算机密码的设置要求。

  支票、汇票密码。由出纳岗位人员使用和单独管理,密码单要存放于保险柜中,严禁向第三方透露。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我院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六、其它事宜

  财务人员获得授权对内外提供资料时,应当仅提供与索要人目的直接相关的内容,不得直接引出财务系统数据,或直接将相关数据全部提供给索要人。提供或公示数据时应当提供给直接相关人,不得使用群发方式向非相关人提供数据。

  对于打印、复印作废的资料或其它应销毁的资料,应及时使用碎纸机销毁。各办公桌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

  非财务科人员,未经财务人员的许可,不可随便进入财务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可出借、复制给他人使用。若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给财务科长。财务办公室人员在临时离开办公室时,应收拾整理桌面,将重要资料锁入抽屉。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必须锁门。

  财务科人员应注意电子资料的保密。使用电脑应该安装我院统一防火墙和杀毒程序,并定期更新和杀毒。对外发送工作邮件,要明确抄送对象,并注明邮件内容保密。

  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科科长负责保管。备份的财务数据只用于恢复系统时使用,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规我院财务科门所有。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2

  1.目的:为加强财务部的工作职责及财务资料保管、保密工作,规范财务人员的保密职业操守行为,特制作此制度。

  2.适用范围:财务部会计、出纳、统计、收银岗位人员

  3.财务部的职责

  3.1坚决服从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总经理负责;

  3.2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3组织编制公司月、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 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4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3.5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3.6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公司各部门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

  3.7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3.8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营销、仓库等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

  3.9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办公室、信息、行政后勤、技术等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

  3.10负责公司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

  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3.11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3.12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3.13负责进销物资货款把关。对进销物资预付款要严格审核,采购货款支付除按计划执行外,还需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方可支付;

  3.14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保密约定事项

  4.1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协助的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保密工作由该岗位的人员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4.2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安全意识,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对外查阅或带回家中。

  4.3加强对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操作权限及用户口令密码使用管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人员必须添加口令,密码。非财务部人员不得动用财务部电脑。

  4.4凡对账、报销等人员一律在接待处等候,不得进入财务人员办公台;非财务部人员及总经理指定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收银台,以防财务资料的泄露。

  4.5、加强保险柜、文件柜的管理,原则上是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泄密。

  4.6财务人员对会计账薄、财务报表记录的数据、薪酬资料、税务发票资料的数据具有保密责任,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向任何国家机关或其他人员披露任何相关财务数据。

  4.7每半年定期清理归档备查财务单据、仓储单据、收银单据,封存于较安全地方妥善保管。

  5.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属禄福山庄总经办,此保密制度自总经理批准签字之日起生效。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3

  一、财务处领导对全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领导、教育、检查的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科室的安全由主管会计负责,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由该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二、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空白支票、转帐支票、汇票以及印鉴等的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等票据带出财务处,以免丢失,有关人员需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购物,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财务处对领用的票据,必须登记号码,如票据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挂失,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财务处应严格按照常信院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整理,并及时认真办理会计资料归档手续,以防造成会计资料丢失。

  五、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在下班前,将多余的现金缴存银行,不得将大量现金存放于保险柜中。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请保卫处派人随同押运;每学期开学收取学费时,应注意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六、出纳岗位换岗交接后保险柜密码应重新设定

  七、加强对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使用管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人员必须添加口令,密码。同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及时备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八、保证非本处财务人员不得进入报帐柜台内。

  九、保险柜、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

  十、财务人员对财务秘密,有保密义务。严禁将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有失窃,责任自负。

  十一、每日下班,应注意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要经常检查各科室防盗报警器是否运转正常。发现失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时予以修复。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项目部财务保密工作,保守财务秘密,维护项目部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财务秘密是关系项目部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还包括财务专用章,涉及财务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合同资料、图表资料等。

  (三)项目部所有部门及人员都有遵守财务保密制度的义务。

  (四)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包括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的财务资料),应当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财务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财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财务秘密。

  (七)财务人员发现财务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并立即做出处理。

  (八)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财务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财务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财务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财务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财务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三、实施细则

  (一)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项目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财务核算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1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三)各会计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主管会计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四)各财务人员及其各部门人员不得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五)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六)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负责人处备案。

  (七)对于计算机程序、财务核算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财务负责人备案。

  (八)财务人员对于重要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会同主管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九)对财务专用章和印信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监印保管,确保印信安全。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外出。

  (十)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十一)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包括各类财务数据一般只能查阅,但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财务资料不外借,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正确填写“业务联系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十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财务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四条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⑶、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⑷、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⑸、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⑻、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⑼、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

  ⑽、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九条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⑴、不该知道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动的资料不要动;;

  ⑵、交际活动中,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准随便谈论公司机密情况;

  ⑶、没有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用后都必须归还;

  ⑷、董事会或主管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特别说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会及主管领导有权知道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⑺、员工有义务向董事会及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公司财务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行为;对于其违章工作行为,不得虚报、隐瞒、猜测,必须如实汇报;

  ⑻、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

  ⑼、发现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⑽、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6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一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财务科保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严格保守财务管理工作的秘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会计法》、《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人员对依法履行财务管理义务获得的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当对报告涉及专利和非专利的高科技技术、财务管理和筹融资金的情况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四条、公司财务人员配合政府和公司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信息、财务管理非现场监管信息应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应与每一位新入职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所有员工应当恪守的保密义务。

  (一)风险管理委员会为财务管理保密管理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确定涉密人员名单(参与或配合监管机关进行财务管理可疑调查),审批有关涉密事项及有关的奖惩决定。

  (二)财务保密工作管理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其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务管理保密法规、政策;按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布置、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保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追查失密、泄密事件;组织保密宣传,开展保密教育。

  (四)不在财务管理监测系统外上报财务管理相关数据;

  第八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与财务管理工作有关的事项可分为三个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事项是指配合政府审计或公安机关进行的财务调查的案件、各级纪委可疑事项报告的报送“秘钥”和报送“密码”。

  (二)机密事项是指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划分的高风险客户名单、财务参与股票上市和高科技技术专利的报告。

  (三)秘密事项是指公司的客户身份信息、各种可疑交易报告、财务管理监测数据及有关文档,公司重要业务的账户和密码。

  (一)任何部门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或纪委或公安机关有关财务管理的协助调查通知时,必须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组织协查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独立的办公房间、电脑、软件,确定配合人员,并确保所查的信息不外露。

  (二)财务管理部重要文件、软件、报告应设置“秘钥”,应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秘钥的“密码”应定期更换。使用人不得泄露密码,并保证秘钥和密码的使用安全。

  (三)对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客户的身份资料、公司高科技业务、重大交易记录、重要财务数据的,应该由查阅人填写申请表,逐级审批,最终经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调阅。

  (四)财务管理部应安排专人管理网银业务系统的交易数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资信调查。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变更管理权限的设置,更换审核人密码,确保网银业务系统的保密性。

  第十条、凡出现失、泄密事故,应及时报告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在发现问题1小时内报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部应当适时续报追查情况,结案后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上报事故查处情况。

  第十一条、发现泄密事件,有关责任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力挽回损失。发生失密事故,有关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调查、追查事故原因。

  第十二条、发现财务管理监管网银业务系统的秘钥被盗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一时间立即报告财务管理部及分管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关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奖罚,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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