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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初中教师请假制度
张村二初中教师请假制度(试行)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邓州市教育人事制度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申请,主管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必须由中心校批准。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会研究决定。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扣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时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教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学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时,必须由中心校批准。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加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和积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产假90天。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丧假1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③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和积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②安排课务及有关工作,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政教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主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教导处协助安排。
4.教师请假工作由一名副校长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条,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
宋村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教师请假制度,具体如下。
一、 请假的类别
1、 病假:教职工因病而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假。请病假必须提交相关证明(如治疗、医疗费收据或病历等)。
2、 护理假:教师因护理直系亲属提出请假。请护理假须提交相关证明(如亲属的治疗、医疗费收据或病历等)。
3、 事假:除病假、公假、婚假、产假之外的均为事假。
4、 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学校指派出差、参加有关会议、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5、 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婚假期限为一周。
6、 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小产假为1周,大产假为5个月,产假从请假之日起(包含节假日)。
二、 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 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要离开学校必须先请假。请假离开校园前到级部主任处(三处干事到分管主任处)签假条(假条一式两份,有存根),然后持有领导签字的假条交传达室保存备查,方可出校,任何老师不得刁难传达室工作人员。
2、 请假返校后要主动销假,在假条存根填上返校时间。(不能在请假出校前预填)。如果不销假,记录请假时间截止到当天晚放学。
3、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的,一天以内由级部或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示校长的,在得到批准后,必须到级部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记录备案,并报级部主任协调课程。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请假手续的,由请假人自己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事后补上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4、 学校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室审批。
三、 旷工、迟到的界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1、 未办理请假手续自行离岗的,视为旷工。半天没有点到的,按照半天旷工处理,上下午都没有点到的,按照旷工一天记录。
2、 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再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按旷工处理。因情况特殊需补假的,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3、 上课期间私自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一节,请假时间记录实际请假时间每周累加。每天按8节记录,上午4节,下午4节。
4、 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合课的,被合课者按旷工处理,合课者处罚减半。
5、 学校有重大活动(如集体学习、迎接检查、考试、阅卷等)请假一节顶两节。
四、 老师接送孩子入托、入校以及哺乳假期等的规定。
1、晚放学只有孩子在幼儿园、一年级和二年级的老师才能有半个小时接孩子的请假时间,接孩子必须到级部领导填写假条,持假条离校,有课的老师不能拉课接孩子。接完孩子以后返校销假,如果不返校,则扣除接孩子的时间,剩余时间记为请假。(接孩子只由父母一方请假,如另一方随同,记为请假)
2、教师哺乳假时限为:产假(5个月)结束后,三个月以内。期内每天上下午各有30分钟的哺乳假,该假需要向值班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记录,不计入考核,超过哺乳假期限请假的,按照事假计入考核。
3、初四教师因上晚自习可提前半小时出校,出校前告知级部主任(或签假条)。不上晚自习的教师不能随同出校。
五、顶假规定。
1、需要顶假的老师,只有双休日和节假日有加班的,才能在期末顶假。
2、平时有事要请假,平时不顶假,到期末累计加班工作时间和请假节数后再抵消。
六、具体处理如下:
1、旷工旷会每节扣1分(每天按照8节课计算)。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6节不扣分,超过16节至5天以内每天扣0.5分,超出5天,每天扣1分,病假、护理假按上级规定办,病假护理假每天扣0.2分,正常婚产假不扣分。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迟到一人次扣1分,请假一人次扣1分,旷会一人次扣5分,学校召开的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迟到一人次扣0.5分,请假1人次扣0.5分,旷会一人次减1分。
2、学校通过集体检查的方式管理。集体查岗时,先登记假条存根记录的请假人员,然后两位领导一组,在短时间内统一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按照规定计入个人考核。请假人员名单及节次每周一公布,迟到、早退、旷工等不全校公布教师名单,将通过通知函的方式通知个人,在期末考核中体现扣分情况。
3、一学期未请假的奖16节ⅹ2倍工作量,16节以内的按照累计剩余的节数ⅹ2倍工作量.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考勤累计每周公布一次。望各办公室每位组长认真传达给老师,每位老师要认真落实。
本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室负责解释,以前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文登市宋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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