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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7:48:59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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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教育与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教育管理秩序,确保大学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强化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时长与申请办法

1、请假半天(含半天)以内且不离开校园者,学生向班长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班长批准并签字,班长与请假学生各持一份备案。

2、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学生向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辅导员批准并签字。

3、请假三天以上7天以内(含七天),在第2条基础上,由辅导员报副书记批准并签字。

4、请假七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需填写长期请假条,在第2、3条基础上,由辅导员报学生处管理科审批并备案。

二、请假内容及格式要求

1、内容:含请假同学个人基本信息、请假真实缘由、时长、拟销假时间;请假本人及其家长手机号。

2、格式:符合第一款第1、2、3条者,填写短期请假条,符合第一款第4条者,填写长期请假条。

三、审批工作要求

1、认真核实请假缘由:因身体原因、家庭变故/要事、其他需要请假的客观原因。

2、要求请假学生提供能够证明请假缘由的真实性的附带材料,例如医院休息建议、家长电话、请假记录等。

3、特殊时间节点要更加严格控制请假人数,严格审批程序,例如传染疫情发病期不适宜人群流动的时间段;每年高考、考研前期。

4、符合第一款第3、4条者,辅导员要与请假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情况的真实性。

四、销假要求及超假处理

1、任何请假人均要求到假时、及时向审批人销假,最好当面销假,废止请假条,不能当面销假的,要求必须电话或短信销假。

2、逾期未按时销假的视为超假,年级除有权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在超假期做旷课处理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求审批人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通报超假情况。

五、特别说明

除寒、暑假及法定假日外,其他时间(包括双休日)均属于学生在校期。凡在校期不能参加正常的理论课,实验课,校院年级各组织的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的,均需请假。

本办法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所有。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化工学院

2015年5月7日

学生考勤、请假制度2015-11-19 18:46 | #2楼

(一)、学生上课、自习(包括早、晚自习)、实习、公益劳动和活动,参加各种会议等都要进行考勤,因故不参加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凡未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者,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病假,一天以内必须有学校校医务室证明;两天以上必须有区或县以上医院的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重、病危、病故)需要请假时,应由本人写请假条,辅导员与家长通话,确有以上情况,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所有事假须提前申请、审批。

病事假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凡请假者,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二天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批准;三天以内的事假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事假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由学生处审批。

(四)、学生必须按准假日期按时返校,返校后按准假限规定逐级销假,未销假者,按旷课论处,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包括新学开学后不能按时返校)必须事先请假。返校时,事假需要家长证明,病假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超天数按旷课处。

(五)、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的三分之二者,应令其休息。

(六)、批假后,将请假条存根交辅导员填入考勤表。

(七)、学生考勤在各班及辅导员领导下进行,各班纪律委员会负责登记本班出勤情况,填写考勤本,并作为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班级考勤不认真填写弄虚作假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处分。

(八)、 任何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能批假,任何人不得冒充辅导员或其他领导批假,不能在已批的假条上更改请假期限或增加请假人数,违者除按旷课处理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九)、 学生最后一期外出毕业实习,须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课论处,不予毕业。

1、学生本人写出外出实习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并附上家长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2、必须出具实习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留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等;

3、持以上二份证明和申请,先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再到学生处审核,

后逐步到就业办、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最后将审批复印件交辅导员、学生处备案;

4、必须按规定、按期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17:53 | #3楼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班主任亲自批准,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5、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政教处签注意见,报分管学生的校长处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理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家长或联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并追究学生及家长责任。

10、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1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1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

1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漳县金钟中学

铜川高中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8:33 | #4楼

1、请假的范围包括平时上课、自习、晚自习、体育课、各种集会活动;

2、尽量把时间安排到课余时间,原则上体育课,微机课、实验课、各种集会不请事假;

3、只能到班主任处请假。严禁向班长、值周干部、体育委员等同学请假。严禁使用短信、qq等请假。确实因为生病不能当面请假的,由家长打电话,经老师批准同意后,用家长手机发短信以备记录;

4、请假需提前书写请假条,到班主任处换正式出门条,日常请假必须家长电话确认;

5、值日、大扫除有任务的同学请假必须在假条上注明顶替同学,因个人请假原因造成值日缺岗严格按值日制度处罚;

6、每周末,住宿生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到老师办公室,直接在请假本上签字并领取住宿生专用请假条。

7、上课、自习、晚自习中途上厕所的按病假1节记,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1节记,被老师留在办公室接受批评的按实际旷课节数记。

8、请假条的格式: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16:55 | #5楼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德育管理,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请假制度,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每人每学期的事假不得超过三次;

2、确有事必须请假时,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撰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限、姓名及所在班级),书写不详细的请假条不予批假;

(2)、请假时限超过一天的由批假人电话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在请假条上说明);

(3)各班值日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录每日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4)、班主任(科任教师)签字,班主任(科任教师)应严格把握请假制度,每张请假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

(5)、因病不能到校需由监护人请假并附医院证明。

(6)、住校生将请假条拿到住宿部生活老师处登记备案;不能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在当天的11:00之前拿完善手续的请假条到住宿部办公室登记备案;寝室严格查宿制度,发现旷宿者应于当晚或第二天第一节课前通知班主任(或家长)并报政教处;

3、请假学生凭完善手续的请假条出校门(门卫验证请假条);

4、请假学生必须在请假时限内返校;

5、早操、早自习的请假条应在每天的上午第一节前、课间操的请假条应在每天的课间操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在每天的下午放学前交相应的部门,无特殊情况,过时间的假条无效;

5、一周结束后,门卫室工作人员将请假条按班级分类交政教处,政教处通知班主任核实学生请假情况;

6、请假学生须自己请假,不得找人代替自己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7、无故旷课、逃避早读、晚读、自修、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如学生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按照《三营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2015-11-19 23:31 | #6楼

一、学生如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学习(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或自修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先由学生本人向本班纪律委员申领假单,并认真填写好请假事由、时间,经批准后才能离校。请假后,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销假的,应在准假期限内用电话、电报或信件向学校(以邮戳或电报日期为准)续假,否则作旷课论处。

二、因病请假的,应持学校医疗室证明或镇级以上医院证明(须加盖公章)。

三、学校对学生请假按请假时间的长短,逐级审批:

1.请假时间在一天(按8节计)内的由班主任批准后生效。

2.请假时间在一天至三天的,先由班主任批准,再经专业科长批准后才能生效。

3.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但小于五天的,先分别由班主任、专业科长批准后,由学生科领导批准方能生效。

4.请假时间五天以上(含五天)的,必须先经班主任、专业科长和学生科领导批准,最后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才能生效。

四、请假时若班主任不在学校的,学生可直接到专业科、学生科领导或当日教工值班组组长处请假。

五、没有特殊情况、又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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