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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对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准假权限
1.学生请假在三天(包括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包括七天)由班主任审核后,报年级主任审批;七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审核后,报政教处审批;一个月以上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审核后,学校分管校长审批。
2.住校生请假回家住宿,准假权限同上。
3.高三报考艺术的学生到外地学习同样要办理请假手续,由年级主任审批,报政教处备案。
二、请假程序
1.事假:学生在周末、节假日返校前要准备好上学所需物品,处理好个人事务,在校期间一般不准事假。确有要事需离校的,必须由家长当面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视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如请假超过一天(包括一天),家长要提出书面申请。
2.病假: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要离校治疗的,一般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如病情突发或紧急时,班主任准假并及时通知家长。住校生因病不能在校住宿的,请假时间在三天(包括三天)以内的,班主任视情况办理,三天以上要家长凭病历卡及疾病诊断证明按准假权限规定办理。
3.公假:学生因学校活动需离校的,由活动负责人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学生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因班级事务离校,由班主任办理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傍晚静校或晚自修时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如需临时请假,向年级值日领导提出申请,年级值日领导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准假。
2.请假条一律由老师完整填写,必须清楚写明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并规范签全名,如有事多人一起外出,要一人一张请假条。
3.请假学生进出校门要凭请假条和胸卡,回校时把请假条交保安。
4.住校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必须主动及时把请假条(寝室联)交生活办。
桐乡一中政教处
2015.8.30
原平一中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执行如下请假制度。
一、学生在周一至周日的全部时间内,正常情况下一律不准请假离开学校。
二、如遇特殊情况(学生直系亲属的婚丧大事),确实需要离校时,须学生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后找年级主任签字、再到政教处开据出门证,方可出入校门。
三、如果学生因为疾病必须去市医院治疗的。①学生家长先找班主任请假签字后找年级主任签字、再由班主任到政教处开据出门证,方可出入校门;②若学生家长未能及时来学校,可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去市医院治疗,治疗后的医院收据交学校政教处查验。
四、如果学生在学校遇到突发情况受到伤害时,由班主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送往市医院治疗,并且汇报有关领导。可以暂时不用办理请假条出入校门,事后班主任要将情况报回政教处备案。
五、学生如需留在宿舍休息,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
条,并在管-理-员处做好详细登记。
六、严禁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每周日下午第二节课后至晚自习前学生家长或同学、朋友、亲戚可以来访学生。其余时间学校一律不接待学生家长或同学、朋友、亲戚的来访。
六、学生有病在医疗室治疗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一个病人最多允许有一个人陪侍,并须遵守医疗室相关规定。
鄱阳一中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鄱阳县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暂行规定》(鄱府发[2015]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请假暂行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因故需要请假,除突发情况外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才能有效,原则上不能请假或捎口信请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1、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批。
2、教学人员周一至周五内请假1天,由教务主任审批;周六、周日内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并必须自行调好课程。
3、教职工请假2-3天或病假一周内,由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送校长批准。
4、教职工请事假3天或病假一周以上,六个月以内,由校长签署意见,送教育局批准。
5、事假或病假六个月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送教育局批准。并按管理权限送宣传部、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原则上一次批准事假不超过一年,病假不超过二年。
三、请假手续
1、凡公派外出开会、学习、短期培训,须凭有关部门通知及分管校领导出差通知单,按审批权限报批。
2、凡需请事假的教职工,须凭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按审批权限报批。
3、凡需请病假的教职工,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疗单位证明,按审批权限
报批。
4、正常婚假假期三天(晚婚18天);正常产假假期90天,难产可增加15天(凭医院证明);丧假(父母、配偶、岳父母逝世),凡城区范围内假期3天,城区以外本市范围内5天,外省、市7天。
5、请假获批准后,须将批准通知单交所在处室负责人(教学人员交教务处及年级组)。
四、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正常程序销假;必须续假的要提前履行手续。
五、无故未请假或请假未按程序获得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以旷工(课)论处。
店口一中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无故一般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或生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不请假或请假不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作旷课处理。
二、学生如遇急病、急事,确实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三、学生请假,先由本人向班主任提出,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好请假单,再到政教处登记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出校时必须在传达室办好相应登记手续。
四、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回校报到。
五、假期满后,仍不能返校上课者,必须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征得班主任的同意。若不及时请假,按旷课处理。
六、住校生擅自到外住宿或熄灯后迟迟不归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住校资格,一律走读。
七、批准学生请假权限。
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到政教处登记备案; 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政教处批准;
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店口一中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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