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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值班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04-20 14:28:26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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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值班制度的通知

根据电话办公室要求,我局作为网络单位,需要落实机关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及时承办电话交办的各项工作,迅速报告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配合电话做好海洋与渔业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关于建立值班制度的通知

根据工作实际,经局党委讨论,决定调整规范局值班工作,建立局24小时值班制度,自2015年6月2日开始新一轮局24小时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组

全局工作人员分成18组,每组值班一周。(分班安排详见附件一)

二、作息安排

值班时间从每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白天在办公室值班,夜间留驻值班室值班。晚上22:00至清晨07:00期间,允许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卧床休息。遇到来电,应立即接听,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遇外出,下乡等情况,自行调整人员安排。

除春节和国庆长假期间另作安排外,其它节假日照常由分组人员值班。

三、工作职责

(一)电话受理

局机关日常工作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接转值班室电话,根据来电内容,告知来电人员或通知相关业务科站进行公务联系,并对来电时间、人员、通话内容及处理方式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事项及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二)来电处理

局机关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值班人员负责重大及紧急事件的电话接听和处置,以及一般事务性电话的处理。

1、一般电话处理:对于一般事务性来电,除来电方有时间要求或能当场回答的,应及时通知局相关人员处理,其余问询、联系工作等日常事务,须告诉来电方在局机关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联系。

2、应急电话处理:涉及渔船安全、防汛抗台、赤潮灾害等紧急电话,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电话和《值班室处理重大及紧急事件工作程序》(见附件三)有关规定,及时联系局职能科站主要负责人进行应急处置,并按规定的上报层级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无法确定分管领导时,向局办公室主任报告,确定汇报对象。上级领导的指示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交由值班室下达的,须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向外上报、转送信息时,必须首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要求对处理过程如实记录,事后经当事领导确认,编号登记归档。

根据局办公室值班通知,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请按时向市、县有关单位报告值班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四、人员守则

(一)值班人员必须完成交接-班工作后才能离开值班岗位,交接-班双方必须当面交清。因交接-班可能影响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的,值班人员必须适当延长交接-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中途因事需要离开值班岗位的,必须由代班人员代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

(三)认真做好值班书面记录,并按记录编号进行书面登记,按《值班室处理重大及紧急事件工作程序》的规定,及时处理电话。

(四)值班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直接采访,应当告知对方与局新闻发言人联系。

(五)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件或疑难问题时,要及时与办公室主任电话联系,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工作失误。

(六)对违反值班室工作制度,出现脱岗,空岗现象,造成工作延误的,局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五、县渔政渔监站作为电话一级网络单位,单位24小时值班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值班人员分组安排

俞明泉、周志强

郑岳夫、陈  冠

陈达兴、李锬

包希伟、陈  琳

叶先根、吴昌文

黎小芳、谢汉阳

李阿满、夏武强

沈泳波、金腾勇

张万良、周  洪

张显划、潘海东

余亚宏、屠保国

郑凯宏、林爱娜

方  跃、史金芬

刘长军、王欢琴

楼志军、詹  华

李志国、杨晓萍

张达云、吴胜利

张安康、张文剑

张彩芬、沈德法

附件二:

市县相关单位值班电话及传真号码

局值班电话:65796565            传真:65796540

市局值班电话:87298904          传真:87298904

办值班电话:65713895        传真:65724051

电话:65757666              传真:65757666

维稳办值班电话:65722340    传真:65760948

县安监局值班电话:65658895      传真:65769910

象山海事处值班电话:5969395     传真:65969395

县渔政渔监站值班电话:65982457  传真:65983879

县渔业电台值班电话:65967797    传真:65967797

附件三:

值班室处理重大及紧急事件工作程序

为有效履行局值班室在节假日和机关非工作时间处理重大及紧急事件的职能,发挥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处理重大紧急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局值班室人员在应急处理重大及紧急事件过程中,须遵循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渔船安全事件

1、值班期间接到来电告知渔船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县局及所属部门提供帮助或采取救助措施的,值班人员要全面询问来电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渔船发生事故时间、地点、船名号、事故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船舶近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需要实施救助的具体要求。

2、询问结束后,对部分信息尚不能立即提供的,要求对方及时查证、尽快补充上报。值班人员结束通话后应迅速整理好通话记录并填好值班记录,立即将上述情况告知局分管渔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发生人员死亡或沉船事故的应同时向局长报告。

3、负责处理事故的局分管渔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求值班人员转达处理意见或措施的,如“处理意见或工作措施”为书面形式,值班人员要核对领导签名后传真转达,或电话转达;“处理意见或工作措施”为领导电话指示的,须进行整理后作好记录,并按指示的要求立即转达。

经局渔业安全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安全事故上报办、县府办、县安办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

4、值班人员须按时间顺序,及时将接收到的事件处置过程如实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对未处理事项及待处理事项应顺班移交,直至处理完毕。事件处理结束后,值班记录交局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备查,值班记录不得涂改,年末存档。

二、海洋防灾减灾

1、进入台风汛期,县有关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局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防汛抗台工作。值班人员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局防台成员和防台联络员。

2、按防台预案要求,局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入集体防台值班状态时,原值班室工作人员继续参与值班工作,并听从局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的现场指挥。

3、本县海域发生赤潮,海洋油污染等事件,值班人员收到有关各方发来的传真信息后,要妥善编号保存传真材料,并及时向局分管海洋工作负责人汇报,传真材料应在当日或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付局办公室签收存档。

三、涉外事件

本县渔船海上作业与日本、韩国等发生渔业涉外事件时,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报告后,要求来电方尽量传真事件书面资料,随后应立即向局分管渔业安全负责人汇报。传真资料应在当日或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付局办公室签收。

四、上级机关重要信息

节假日和非上班时间值班室值班人员须按时接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传真文件,视文件内容所规定的时间要求通知局办公室。临时收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政府或相关单位的重要来电来函后,应视信息内容和具体要求,立即向局分管负责人汇报,重要事项要直接向局长汇报。领导对来电来函有指示要求的,值班工作人员要及时向信息发送单位回复,值班工作人员在回复的同时应做好回复记录,并在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领导签字确认。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5-05-29

关于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的通知2015-11-17 10:59 | #2楼

各村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切实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夯实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发挥村干部服务群众的作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民-意”收集和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负责人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

5、维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环境卫生和财产安全。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接待上级公务来人,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内容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干部、村监会成员,每周一至周五至少有一名人员在村级组织活动场坐班,如遇镇上有重大活动安排可不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各村要制定轮值坐班安排表,并将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聚集地公开,以方便党员群众联系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服务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值班人员对群众反应的事项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并向群众进行说明,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群众反应事项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属于须上级办理的相关事项,由轮值坐班人员按程序代为办理,确保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值班台账。各村党支部要建立《信访接待登记薄》《群众办事登记薄》和《民-意收集登记薄》。村值班人员要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分为民服务工作事项、信访接待事项和“民-意”收集事项做好登记,并将办理结果、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等认真进行记录,归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并经村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值班人员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马上就办,不拖不推。暂时不能办的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向群众说明原因。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群众到相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

3、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要主动和群众打招呼,询问群众须服务事项,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实施。村书记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2、严格考核。把村干部在村部值班列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相挂钩,如出现一次不值班的情况扣绩效考核分1分,两次扣2分,并依次叠加。出现10次不值班的实行诫勉谈话。该村将被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书记做出书面检查。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到各村督查村干部轮值制度执行情况,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镇。对发现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恶劣、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关于建立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的通知2015-11-17 10:43 | #3楼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村干部(包括村、社区“两委”干部,以下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工作目标,根据中组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5]19号)要求,现就建立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建立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的重要意义

村干部值班制度是村级组织工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是加强村级组织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提高村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和办事效率、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加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村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做好值班工作的教育引导,确保此项工作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的具体要求 

村干部值班制度总体要求是各村每天安排有干部在村委会值班,确保每天能正常办公,其中法定节假日可采取“挂班”形式值班,挂班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处理村务随叫随到。为落实这一总体要求,各镇、村在制订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时必须明确如下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各村要安排领取报酬的村干部轮流值班,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与镇机关正常工作时间相衔接,保证每天(含节假日)均有方便当地群众办事、有利于维护当地工作有效运转的值班工作时间。每天值班起止时间和人员安排可根据各村具体情况,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确定。值班村干部的姓名、分管工作、包干片区、联系电话等内容,要在村务公开栏或党务公开栏中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明确值班任务。值班村干部主要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办理有关事务;接待来访或办事的群众,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立即向村“两委”主要领导及镇党委、政府报告);做好上级交办和村“两委”决定的事项;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三是要明确值班纪律。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引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镇要建立健全村干部值班工作考核制度,成立由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加强督查,并将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明奖惩。同时,县纪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镇、村督查村干部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对一次督查干部不在岗的进行全县通报,二次督查干部不在岗的取消村干部全年绩效考核奖励部分,三次督查干部不在岗的取消村集体及村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对各镇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及绩效考核内容。

村干部值班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各村尽快拟订值班制度,于本月底前向群众公开,做到村干部明确值班责任,群众了解值班安排。

中共平远办公室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关于建立学生线夜间值班制度的通知2015-11-17 11:11 | #4楼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在我院建立学生线夜间值班制度。

夜间值班成员由各系院自行上报,学生处统一安排,值班室设在宿管科,值班成员在值班期间要求负责相应区域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和检查,处理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积极走访学生寝室,主动关心学生在公寓中的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如实在值班工作记录本上记录。

具体制度如下:

一、 每天值班室设置4-5名值班成员,值班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二、值班成员按照值班表严格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换班、请假(原则上不得请假)要提前告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上报学生处处长。

三、 值班时间为晚上19:3022:00。

四、 值班成员负责完成当天值班的工作记录。

五、 值晚班期间辅导员要负责巡查个人的责任学生寝室,主动关心学生在公寓中的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重点放在检查学生酗酒、赌博、打架、卫生和学习等方面,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学生在宿舍内外有酗酒、赌博行为的必须进行制止,批评和教育,视情节轻重于次日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现有学生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没收,并通知带班辅导员

六、 遇到突发事件,值班成员应第一时间到位,在第一现场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根据事态的发展和视情节轻重通知带班辅导员,对于能够直接处理的,次日通知带班辅导员并做好值班记录。

七、 值班成员负责完成当天值班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及个别的学生访谈。

学生处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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