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医生制度

时间:2022-04-20 14:20:59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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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医生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值班医生制度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休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2015-11-17 22:55 | #2楼

一、各科按照科室的大小、床位的多少及医院有关部门的要求,单独或联合值班。每一专业科室均体现三级负责制,即一线值班、二线听班、三线咨询。

二、交接-班必须准时,接-班者提前十分钟到岗,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头交接。

四、各科室医生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情况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

五、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六、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七、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本科室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22点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无须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不得大脱大睡,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对病情变化的病员应及时诊治,如有科间会诊离开病房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八、值班医生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上班后,值班医生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将危重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交代。

十、对危重病员应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办理各种手续,并及时报告或请示总值班。

十一、未取得执业资质证书的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一律不准单独值班。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书写的文字记录,应由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签字。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出诊时,白天由医务科、门诊办调动,节假日及夜间由总值班安排急诊科值班人员出诊,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值班人员要听从职能部门安排,职能部门同时另行抽调病房值班人员完成急诊科正常医疗工作。

十三、值班者做好病房管理,清理探视人员,维护病房秩序,做好病房四防安全。

十四、职能部门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者依据情节给予扣罚100-200元。因违反该工作制度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将按照《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缺陷管理规定》处罚。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2015-11-17 21:47 | #3楼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级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莹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 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

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 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 据情况给予适当不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 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医院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2015-11-17 12:55 | #4楼

医院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医疗科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急救医疗工作不间断的进行。

2、值班医生在科室领导不在的情况下,由当班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灾害事故、紧急特需服务等医疗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文字记录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3、对规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4,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节日值班予以补假。具体轮休顺序,必须服从科室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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