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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时间:2022-04-19 15:03:26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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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条件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进修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并进行考核。

二、进修类别

专科进修:由各临床专业科室安排病区、门诊及相关辅助科室的轮转进修。

普内、普外进修:指普遍轮转进修内科或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2 个月。

选科进修: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指本科毕业临床工作 5 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临床工作 7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选择进修科室,允许同时选择大内科与大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3 个月。

教育处根据进修人员报到时选定进修类别和时间编制进修人员轮转表。转换科室时间为每月 1 日;如中途欲更改进修计划必须在每月 20 日前书面向教育处提出,填写《江苏省中医院外来进修人员变更进修科室申请表》,教育处酌情安排。

三、进修收费

进修费: 3600 元 / 年, 2000 元 / 半年;消化内镜 900/ 月。

住宿费:住宿由医院教育处和后勤处共同负责安排与管理,每月住宿费 300 元。

保证金: 100 元。

伙食费:自理。

进修人员的交通补贴:每月满勤的(病事假不超过 3 天),医院发给进修人员 50 元 / 月交通补贴。

四、进修人员的管理

1 .进修人员报到后,由教育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同时进行岗前考试。

2 .大内科、大外科负责具体安排进修轮转科室,其中包括 1 个月的急诊科或 ICU (不到 6 个月的进修,可不安排);同时,为便于进修人员选择进修科室,及时进行科室情况介绍。

3 .进修人员进入专科后要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与安排,原则上要求在病房工作时间不少于总进修时间的50% ,在病房工作期间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查房、管床、值班等医疗任务,在门诊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全程带领下进行相关诊疗活动,科室不能安排其单独值班,可根据进修人员临床医疗水平和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劳务费。

4 .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违反医疗行风规定,或医疗工作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者,或由于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医疗纠纷者,视情节及后果进行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赔偿,处理结果反馈至原单位。

5 .各科室须加强进修人员的考勤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求进修人员提前 15 分钟到岗,并做好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并遵守“江苏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请假管理规定”。对无故矿工、迟到、早退且经教育不改者,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6 .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则上不得请事假。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后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 30 天(半年超过 15 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

7 .取消进修资格及自行中断进修者,收费不退,不发结业证书。

8 .因单位工作需要提前结束进修的,需持单位证明原件到教育处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五、进修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 .各科室负责进修人员的培训,包括确定带教老师,定期安排科室学术讲座。

2 .进修期满,进修人员认真做好自我鉴定,在进修结束前三天,本人到教育处办理离院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或补办,所借公物全部归还。

3 .教育处负责审核进修人员个人小结与科室或护理部鉴定意见,进行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进修结业证书,并办理各项离院手续。

六、进修期满请认真填写“江苏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意见反馈表”。

七、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2015-11-04 23:10 | #2楼

我院为一所民营非盈利性综合性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执业资质。1、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2、民营医院人才流动性强,进修者必须具备在我院执业资质,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执照未变更到本院时不得进修。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教科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上年度未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 及规定

(一)常规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教科审核→院长办公会批准

(二)次年外出进修计划由各科室于本年度11月份之前提出,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填写《医院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教科,年底由医教科统一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经医教科审核,报请院部批准,并签定《进修责任协议书》后实施。

(三)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四)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教科统一联系安排。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但必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单位。

(五)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医教科、院领导逐级批准。

(四)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医教科签定协议,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上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六)进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7天,半年者休息4天,短期者休息1天,不按时上班者以矿工论处。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教科、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教科,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可安排院内讲座。

(二)进修返院后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汇报材料交医教科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三)进修者进修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医院将对进修回院后1到2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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