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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在“舟山鼠浪湖项目”中施工的各个单位(包括地基处理、吹填、围堤、预制以及测量等施工单位),相关单位与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对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控制应由总承包全面负责,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与分包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项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应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应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
第十条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经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认。
第十一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上级制定,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签发执行,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项目概况、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电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业,应鉴定过程能力,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尘、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防有害气体窒息、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第十五条项目部主要领导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工艺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确实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坚持开展 “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九条项目部依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验措施计划的实施效果,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分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持证上岗、违章违规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作业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应知应会,总结讲评,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第二十二条检查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时组织整改。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展布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展布,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四条施工场地道路、排水应保持畅通,施工材料、构件、各类工具堆放应标识清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管储存应符合有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动用明火应按规定办理手续,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摆放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重要部位动用明火应设专人监控。
第二十六条职工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明确分隔,并建立照明用电、防寒取暖、防暑降温、放火防盗、环境卫生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所规定的国家标准实施。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内敷设的新旧地下水下管道、电缆等各种构筑物等,必须向有关机械及施工作业人员明确交底,施以保护,严防损坏。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或维修移动时,必须经施工主管人员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第三十条施工用电的敷设、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等,应符合电气安装安全规定要求。
第三十一条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并发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二条爆破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危险警戒区,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提前向项目部递交爆破施工计划、发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钟发出爆破警报,爆破及危险后接触后通知项目部解除警报,期间与爆破施工无关的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进行其他作业。
第三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乘坐交通船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第六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资料
第三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完整齐全。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记录详实,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交底书完整齐全。
第三十六条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完整齐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工种调换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书面资料完整齐全。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
第三十九条危险作业面、作业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预控措施有记录。
第四十条自行指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装与使用的操作规程及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一条防台、防汛、防季风袭击预报以及防冻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二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 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 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 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 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 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 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 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 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 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 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 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 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 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 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 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 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 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 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 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 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 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 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 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 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 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 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 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 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 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 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 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 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 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 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 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 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 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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