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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协调总结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是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所采取的一项具体举措。自2015年10月市教育局在花山区师苑小学召开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现场会以来,我校积极实施校园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的社会效益,推进了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学校和社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的建设。现将我校运动场馆对外开放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是解决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日益增长所带来得社会体育资源供给不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我校领导班子克服准备工作时间短,开放工作任务紧的困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场地开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角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安全问题(学校财产安全、健身人员运动安全)、体育设施及场地的管理与维护、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外来人员的接待与管理、与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和邻近单位的联系等进行了探讨,达成了共识。
二、制定方案,完善制度
为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有组织、有秩序地向社区开放,学校制订了《十二中体育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实施方案》,规定了开放的项目为学校大操场、篮球场、羽毛球馆等;规定了开放对象为社区居民、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同时对开放的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也做出相应的规定。学校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加强与所属地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联系,共同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包括社区的学生)开放后,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和学校加强了对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要求他们遵守规定,自觉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也要切实加强校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财物。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进出校园出入登记制度。为有效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治安,我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实行出入登记,社区居民凭身份证件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出校园。
2. 制定体育设施使用保护制度。校门醒目处悬挂具体使用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开放的具体项目、活动要求、锻炼注意事项,使各种体育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3.确定专人负责。学校指定体育器材保管员,每日检查体育健身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检查进出校园健身的人员身份,在开放期间巡视管理,做好开放时间结束后的清场工作,同时维护健身秩序。
4.实行监护人监护制度。对无自理能力的儿童和70岁以上的老人进出校园活动场所,学校要求有监护人陪同,确保他们健身过程中的身心安全。
5.开放时间和场所的规定。学校规定了体育设施开放的具体时间和场所:①每日下午6:00后。②双休日全天。③寒暑假及节假日。④开放场所:学校田径运动场(含各种固定设施)、篮球场地、羽毛球馆等。这项规定,保证了在校学生日常教育教学秩序,也使校园其他场所设施安全不受影响。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成本付出问题。学校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的方向,不以赢利性为目的,我校始终坚持这个原则。开放过程中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必然产生一定的损耗,还存在一些不文明人员的人为破坏,维护维修、人员管理都增加了学校办学成本,如何更好的解决值得关注。
2.社会协调机制的建立问题。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要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现在新型社区,借助场馆向社会开放,可以设计出合理机制,要求社区必须有组织形式,像俱乐部、活动小组的方式来登记,这样就和社区对接,对社会发展是有深层次的意义。而这些工作的协调落实学校是无力承担的。
3.安全风险责任的归属问题。社会人员进入校园,体育健身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发生意外的救援机制如何建立?体育器材是否达到安全程度由谁来认定?校园其他设施的安全保障问题等等。
应当看到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有风险、有压力。我校为确保参加体育健身群众的安全,加大了管理力度,增加了管理人员,尽可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体育设施、体育场地和优质的服务。两年来,学校在开放的时间和场所,都有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地区的群众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参与锻炼,形成了社区文化体育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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