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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考核及奖惩制度

时间:2022-04-17 23:56:36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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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德医风奖惩规定  

卫生院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业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新疆医疗服务工作“十不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德医风考核与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真正达到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格干沟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核与考评内容

第四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医院医疗服务工作“十不准”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

2、不准对病人采取生、冷、硬、顶、拖的态度或与病人发生争吵,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对病人一视同仁。

3、不准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和开大处方。不准泄露病人隐私,病人就诊时,应尊重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利。

4、不准酒后上岗,确保医疗安全。

5、不准在对患者诊治或检查时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手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6、不准在病人面前谈论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做好医患沟通。

7、不准带亲戚、朋友插队看病或者出现其他引起病人不满的行为。

8、不准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9、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10、不准工作时间随意着装,必须按不同岗位及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佩戴胸卡及医院规定的其它标识。

第三章    奖 励

第六条 内容及标准。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工作人员(或科室),可给予奖励:

1、医德高尚,工作尽职尽责,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服务周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病人普遍好评的(以病人表扬信、感谢信、锦旗为依据),全院通报表扬,每半年医院给予一次性200元-500元的物质奖励。

2、在突发公共事件、疫情流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指挥,忠于职守,救死扶伤,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在医疗活动中行为规范,坚持医疗原则,反遭非礼或人身攻击,医院将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除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外,对委曲求全、维护大局者奖励200元—1000元。

4、自觉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利益,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奖励500—1000元。

5、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拒收患者送的“红包”、物品及药品营销人员送的“回扣”、好处费等,医院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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