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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空烟奖惩制度
卫生院控烟制度及措施
一、 组织领导机构:
1、 组长:
2、 组员:
二、控烟工作职责:
1、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督管理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2、各科室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诊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4、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在本科内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者予以劝 阻、制止或处理。
5、被动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中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6、医护人员是人类健康的维护者,应当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劝阻吸烟者戒烟的责任和义务。
7、做好宣传报道,定期在医院宣传栏出版控烟知识、宣传活动。
三、控烟工作措施
1、医院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制定控制吸烟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3、任何人(包括就医、探病人员)都不能在医院内吸烟。
4、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内张贴和摆放市卫生局统一印刷的禁止吸烟标志。
5、每年定期开展向职工、就医者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
6、在禁止吸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7、对在院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劝其离开禁烟区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须认真贯彻卫生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卫生院所有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季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部门)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部门)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奖金,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季奖金。
六、各科室(部门)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当季奖金30元,每季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季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对无视卫生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卫生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部门)奖”,在院开展创建“无烟中心”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部门),年度奖励500元。
十、对戒烟成功的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一、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三、本制度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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