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奖惩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 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会议室、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任课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学校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学校。
中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员工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学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共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2、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来访人员,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严禁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若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内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3、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责令其限期整改,若屡教不改,责令其停业整顿。
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年级办公室及各处室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落实奖惩。凡抽查中发现教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学校设立最佳控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获得无烟办公室实称号的办公室,年终给予500元奖励。
6、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各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则按相关要求予以处罚。
7、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
8、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个人师德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中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
中学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学校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本文所述科室指学校各处室、级组和科组)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10元)
2、室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成员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所辖教师及员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所辖教师及员工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学校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科室活动经费中扣除。
10、全体教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在室外吸烟区面对学生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开始罚款(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依次累计,从当年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学校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学校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成员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学校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学校教职工给予200元奖励,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中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
中学控烟考评奖惩记录表
办公室: 年 月 日
说明: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在检查栏内打“√”,有问题的要准确记录,并及时向控烟领导小组汇报。
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健康重庆、无烟重庆”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制定。
一、 教师
1、遵守禁烟条例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硬指标,若教职工在校被查获有抽烟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教职工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具体惩罚: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200元/次;副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150元/次;中层干部校内吸烟罚100元/次;普通教职工校内吸烟罚50元/次;
4、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相关人员必须马上上前制止。
5、各行政、年级及所有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
各教师办公室若查获教职工有抽烟行为2人次以上,取消参评“文明办公室”资格。
5、拟定选出“无烟办公室”,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进行表彰。
二、学生
1、学生违反《条例》吸烟者,学校将作出通报批评及警告的纪律处分;重复违反《条例》吸烟者,须接受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写出戒烟保证书予以公示,并作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资格,取消评选明星学生资格,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考核挂钩。
3、学生在寝室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取消该寝室评优评先资格及该寝室优秀室长等评优资格。
4、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评选活动,拟定选出“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进行表彰。
春秋小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学校设立控烟单项奖(100元/人),用于创建“无烟学校”的奖励。
二、学校领导、各办公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发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三、每日值班领导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发现在禁烟区吸烟的本校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
四、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家长到校前、在校期间的控烟工作宣传、监督,本班责任区域内无烟蒂。
五、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办公室日常控烟工作的监管,对到办公室办事的外来人员的控烟宣传、劝阻。
六、学校对在学校吸烟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反学校的控烟规定的教师在学校综合考核评定时予以降低考核等级处理并扣除全部单项奖,并与评选优秀教师挂钩。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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