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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机房安全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信息科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负责接听值班电话,以最快速度响应并及时处理科室反映问题;如遇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跟相关科室说明并立即联系软件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解决。同时填写《现场维护服务》并归档。
二、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手机和个人电话24小时通讯正常,如遇重大软硬件网络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同时填写《现场维护服务单》并归档。
三、值班期间负责电子大屏的巡检工作。
四、值班期间服务采用“首问负责制”,谁受理的问题谁解决,对于自己受理不能解决需转交的问题,必须跟踪,并做好跟踪记录,直至问题解决并由首问责任人及时回复科室。
五、值班期间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机房,对确需进入机房工作的外来人员按照《xx-x医院机房管理制度》要求进行《xx-x医院信息科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填写。
六、值班期间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合浦县地震局值班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值班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即由值班员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报告局长,再由局长或按照局长指示报告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
第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查清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信息来源,事件初始原因、类型,已造成的损失(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后果,影响范围和可能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处置效果,事件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信息要素。
第三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上报时限
突发地震事件按照《合浦县地震局地震应急反应预案》规定的时限上报,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要在发生后2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特别重大(i级,分级标准参照各相关预案,下同)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可在报告县政府的同时,直接向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
第四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上报方式
信息首报采取先电话口头报告后书面上报的方式,续报要以书面形式。
第五条 接收、报告、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基本程序
(一)值班员收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或预测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二)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作出明确批示,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报告局长。
(三)局长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作出明确批示,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上报分管副和县政府值班室。
(四)局长同意上报分管副和县政府值班室后,局长直接向分管副报告,带班领导立即电话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电话上报须在值班,接到信息后30分钟内完成。书面形式的信息要随后上报,由业务股室草拟上报文。
(五)突发事件书面信息的初报和续报,由相关业务股室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局领导的批示,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草拟,经带班领导审核签发,重大信息由局长审核签发,在规定时限上报县政府值班室。
第六条 带班领导接收、报告、处理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的基本程序
(一)带班领导收到重大(Ⅱ级)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或预测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局长,并将局长批(指)示迅速传达,亲自到场处理,通知相关部门启动预案,并通知相关业务股室拟文上报。
(二)对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书面信息的初报和续报工作,由值班员会同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共同办理。相关业务股室迅速核实,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局长的指示,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草拟上报信息,业务股长核稿,经带班领导审核,由局长签发后按规定时限和渠道上报。
第七条 局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在正常上班时间,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转办和落实;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由值班员和带班领导负责转办和督办,并将办理情况报告局长转告相关业务股室。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合浦县地震局综合股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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