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校园安全举报监督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师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估和监督制度。
一、评估制度
1、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宣传、学习、教育、监督与考核评估工作。
2、对教职工的师德行为规范评估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结合“张店区师德规范十要十不准”,对照“傅家中心学校教师工作七不准”及“学校师德规范十项纪律”,量化打分考核。
3、在自查评估与小组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给予综合评估。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学校师德领导小组要求学校工会、政教处、团支部、教务处等部门,结合常规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师德问卷调查(学生、家长)。调查结果上报师德领导小组。特别问题随时上报师德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制度
1、学校师德领导小组设立师德建设意见箱、监督电话。随时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查核。
2、教职工在每学期的师德行为规范的自查评估与互查评估中发现问题,可向学校党支部说明解释。
3、学校通过公示、家长会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4、学校校长室、党支部随时接受家长、社会、学生来访。
三、考核处理制度
1、在每年的学校师德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教师,优先推荐为师德先进个人。
2、考核“良好”以下的教师,一学年内不得评优推先。
3、基本合格以下,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必须整改,并写出书面汇报。
4、考核不合格者,除不得申报职称评定外,第一、要写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第二、要定期向党支部和师德领导小组汇报思想;第三、要校内待岗。
学校民-主监督工作制度
为尊重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民-主权利,使人人对学校管理都有参与权、发言权,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创造和-谐、融洽、祥和、严肃、活泼、团结、向上的政治氛围,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并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领导中层成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骨干教师和教代会成员参政议政,让他们起到“参谋部”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设性、改革性的建议、措施,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实行校长要搜集教师合理化建议以此沟通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改进学校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校园安全举报监督制度】相关文章:
双规安全监督制度04-11
安全监测与监督制度04-16
医疗安全监督制度04-16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01-29
餐饮安全投诉举报制度04-11
客运安全奖励举报制度04-12
安全生产法举报制度04-10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04-10
道路客运安全举报制度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