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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包括人员、工作、仪器设备、其它物品、技术资料、安全和三废的管理。
1.人员的管理
化验室配备人员7人,其中1名管理人员,6名化验员。化验室人员行政、技术隶属于化学专业管理。
2.工作的管理
化验室的工作主要负责全厂的水、入炉煤、油、气的监督工作,工作安排主要听从化验室管理人员的指挥。
3.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应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室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建立专人管理责任制,名称、规格、数量、出厂和购置的年月都要登记准确。
大型精密仪器每台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①仪器说明书;
②安装、调化、性能鉴定、验收记录;
③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
④使用登记本、检修记录。
大型仪器使用、检修应由专人负责、使用维修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操作使用。如确需拆卸、改装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4.化学药品的管理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化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有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的顺序排列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醉、酚、酮、酸等。另外也可按应有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4.1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4.1.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如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4.1.2氧化性物质。如氧化性酸,过氧化氢也属此类。
4.1.3可燃性物质。除易烯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然的物质如白磷等有毒物质。
4.1.4腐蚀性物质。如酸、碱等。
4.1.5放射性物质。
4.2化验室化剂存放要求
4.2.1易燃易爆化剂应储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
4.2.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4.2.3腐蚀性化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造成事故。
4.2.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化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放置愈久愈。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开过瓶的乙醚若加1,2,3-苯三酚(每100mL加0.1mg)存放期限可达2年。
4.2.5药品柜和化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化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4.2.6发现化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化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4.2.7剧毒物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化验设备仪器,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电气设备的完好性及化验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及时发现分析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水、电、气等管线的开关位置,每日工作结束后,应检查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3 化学试剂保管人员应熟知化学试剂的性能,并根据试剂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挥发性等,采取妥善的保管方式。
4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习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知识。
5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进行物料和性能不同的实验时,应从小量开始,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在合适的地点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7 化验室不得放置超过短期必须用量的易燃、易爆物质,强氧化剂、强腐蚀性及强酸、强碱。
8 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不得使用超过设备规定的熔断丝。注意防止电线接头,设备开关继电器接触点,电动机电刷产生的电火花引起着火及爆炸。
9化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对有毒和强烈刺激性气体产生的操作都应在通风处内进行。
10 所有盛放药品的试剂瓶均有标签。移取腐蚀性液体应用特备的虹吸器吸取。
11 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绝对不能使用明水。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爆废。进行加热操作或依然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12 压缩气体钢瓶应有明确的外部标志,内部气体必须与外部标志一致。
13 搬运及存放气瓶时,一定要戴上安全帽并旋紧。搬运时要用特殊的担架或小车,不得将手扶在气门上。
14 气瓶应分类保管,远离热源,避免暴晒,严禁碰撞和敲打。直立放置时需用链条等加以固定。
15 气压减压器要专用。减压器与气体的连接要紧密,螺扣要上紧。应注意钢瓶气门侧管接头的螺纹方向,可燃气体的一般是左旋,非可燃气体的一般是右旋。
16 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的位置,避免气流射伤人体。开启时气门开关与减压器应逐渐打开,防止气流过急流出,产生高温发生危险。
17 氧气瓶,可燃性气体的钢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cm,必须有可靠隔离防护措施方可适当将缩短。
18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否则会导致空气或其他气体进入钢瓶,再次充气时,不但会影响气体纯度,还会产生危险。
19 气体钢瓶应定期进行及时检验,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充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两年检验一次。使用中如发现钢瓶有严重腐蚀或损伤,应立即停用并送检。
20 化验室内应有灭火器及消防沙、石棉布等消防用品。化验人员要知道放置的位置,并会使用。要定期检查,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21 使用乙醇、乙醚、苯等易燃药品时,必须远离火源。
22 使用电炉子,电热箱等加热设备必须有人看管,人走断电。
23 如不慎着火,首先要熄灭附近所有火源,切断电源,移开附近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扩大。然后根据失火原因和周围情况采取不同灭火措施。对于初起的小火或开口容器上端着火,用石棉布、石棉板盖住,隔绝空气而熄灭。沙土覆盖,火势较大的要用灭火器扑救并且同时报保卫处。
24 如果衣服着火,应立即用毯子等物蒙盖,或就地躺下滚动,降火压灭,切不可慌张奔跑,以免火焰加大或把火带到别处。
25 灭火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空气(氧)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补救方法。
26 灭火方法:
a 用水灭火:醇、醚等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扑救。 b 用沙土灭火:钠、钾、炭化物、磷化物等与水起反应形成的燃烧可用干沙扑灭。汽油、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也可用沙土扑灭。纸张、木器等普通可燃物着火;可用沙子、湿布、石棉布等盖灭。
c 用灭火器灭火:若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对于电器、精密仪器、油类和酸类火灾,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对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对于油类、有机溶剂、精密仪器、档案等火灾,可采用1121灭火器进行扑救。
27 爆炸预防管理规定
a 器具内和大气压力差逐渐增大产生的爆炸。例如,器具内部的压力减小时,由于器具壁的坚固性不够,仪器被压碎,而产生爆炸。
b 化验过程中,迅速生成大量气体或放出大量的热的化学反应而产生爆炸。例如:有些气体本身易燃,已属危险品,若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再遇明火就易爆炸。
c化验人员必须熟悉每一种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反应混合物的成分,使用物质的纯度 ,仪器结构(包括器具材料)化学反应的条件(温度、压力)并且应使激发爆炸的因素——火花、热体等远离工作地点。
d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危险品物质都只能取用保证化验结果的必要准确性或可靠性的量最小。对于爆炸物质,使用代磨口塞的玻璃瓶是非常危险的,必须用软木塞或橡皮塞并保持其充分清洁。
f 如果由几部分组成的仪器中有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时,应在连接导管中装上由里面嵌有铜网塞的玻璃短管组成的保险器,或用液封的办法把几个器皿分割开来。
28 触电预防管理规定
化验室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专业人员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拆动或修理。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化验室里不能用裸露的电线头,接通电灯、仪器,不然产生的电火花有可能引燃,引爆其他物质。
标准术语
重复性条件:用统一测试方法对同一材料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并在短时间间隔内相互独立进行测试。
再现性条件:用统一测试方法对同一材料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的操作者使用不同的设备进行测试。
重复性限:一个数值r,再重复条件下,两粗测试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95%。
再现性限:一个数值R,在再现形条件下,几个测试结果的极差以95%的概率不超过此数。
再现性临界差;一个数值,在再现形条件下,两个测试结果或由两组测试结果计算所得的最后结果(如平均值、中位数等)之差绝对值以95%的概率不超过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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