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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请假申请单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 退和旷工
二、公司上班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
00。迟到或早退超过 1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 天处理。因迟到早退计旷工的,扣罚旷工天数的 2 倍工资,无正当理 由旷工,扣罚当天工资的 3 倍。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旷工 超过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的交由总部处理。除经理和副经理外, 其余员工均在考勤范围内。
三、出外勤进行爆破、送货的人员完成当天工作量未到下班时间 的可以下班休息,公司领导另有任务安排除外。
四、公司员工上班必须签到,需在上午 9:00 之前外勤人员已上 工地的由主管领导代签。考勤员须认真填写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统计 , 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科作为结算工资的依 据。
五、员工各种假期工资及福利待遇发放标准按照 XXXX 文 XX 号《XXXX》文件执行。员工出勤情况与员工季度和年终考核挂钩, 具体按照 XXXX 公司文 XX 号《奖金和安全奖提取发放管理办法》 文件执行。
六、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领导或部门主管讲明所去地点、时间、 所需办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 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 交接事项,经公司领导(经理或副经理)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八、 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因病或急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 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其他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报批。
2、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 以旷工论处。
3、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4、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5、 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 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 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本制度为试行,未尽事宜逐步补充完善,经理办公会有酌情 处理的权利,本管理制度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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