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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住宿场所,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安排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祥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工务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工务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二条 员工住宿由工务部统一安排调配,员工不准擅自进住、调整宿舍及床位。进出员工宿舍必须佩带公司统一配备的工作证。未经工务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员工,工务部将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时,由工务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及床位卡片,由工务部建立员工住宿档案。住宿标准为:普通职工6人/间;办公室人员4人/间;主管级2人/间;经理级以上的为1人/间。
第四条 员工宿舍需调整,由工务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床位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工务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床位、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及床位卡片。
第二章 公共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床位、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工务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床位、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公司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
第六条 宿舍的床位、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 宿舍内的床位、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床位、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日内必须离开宿舍,如有床位、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员工宿舍楼设有员工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公共部位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非本公司的员工、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员工宿舍楼。进入员工宿舍楼的外来人员却急需进入须征得工务部许可,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私自安排外来人员留宿的,将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的30%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员工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人员。
第十三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员工必须在上班时间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50至11:50;下午13:50至17:20(5月1日至10月1日为17:50);晚上22:30关门, 晚上熄灯时间为22:30。车间人员夜间加班期间另行规定,办公室、亮化部、基建部等需要夜间值班及施工人员可视工作情况给予开门,其他夜间晚归人员将有宿舍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箱、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的30%。如确因学习需要开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员工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 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一经发现类似情况每人负激励50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
第十八条 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工务部调整住房的员工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离职员工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厂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更换锁具。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负激励100元,没有直接责任人的,宿舍所有人员每人负激励50元。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处以负激励500元,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工务部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廊)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
第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同时,为了新员工入住方便,严禁员工占用空余床位。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 每周组织公司高层领导对宿舍卫生不定期检查两次,并按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次检查完成后将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 评分低于7分的(基分为10分),将公布宿舍人员名单及宿舍内卫生情况的照片。连续两次评分低于7分的宿舍内每名职工负激励50元;由工务部在负激励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奖励排名在前三名的宿舍成员;由工务部在负激励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检查结果公布的照片及纸张费用。
第三十条 连续三次评分低于7分的员工宿舍所属部门的主管级以上领导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连续四次评分低于7分的员工宿舍将追究宿舍所属部门经理的管理责任,届时,将直接由公司高层领导商议处理。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三十一条 妥善保管个人的床位卡片,如有丢失,需及时向工务部报失并缴费重新办理。
第三十二条 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必须配合公司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不服从管理、阻碍或者恐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二、范围
本公司宿舍住宿的各部门员工。
三、岗位职责
㈠公司宿舍由后勤部负责管理,岗位职责如下:
⑴制定宿舍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执行,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提出合理管理建议;
⑵负责员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务,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事件;
⑶负责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员工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奖惩;
⑷每天对宿舍各房间的水电管制、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况进行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或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上报总经理处理); ⑸安排新员工住宿及办理离职退宿手续,作好住宿登记及房租、水电等费用核算工作;
⑹配合水电部对宿舍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作好宿舍维修、保养工作,解决员工实际问题;
⑺负责安排宿舍配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和生活设施的维护维修; ⑻负责每月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人员名单、罚款金额的公布;
⑼负责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宿舍员工的用水用电安全、财物及人身安全;
⑽负责维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听取员工的意见、建议及需求,为住宿员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合理配备相应的设备,营造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住宿生活环境;
⑾处理总经理交待的其他相关问题及临时性突发事件; ㈡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员工入住的初审;
⑵负责监督后勤部对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⑶负责员工宿舍管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协调; ⑷负责夫妻房、出租房的复审。 ㈢各部门职责
⑴负责本部门员工入住宿舍舍长的推选和管理;
⑵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宿舍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按照要求反馈后勤部;
⑶根据公司下发的宿舍检查通报对责任宿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后勤部。 ㈣宿舍长
⑴负责本宿舍的内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排出值日表,检查、督促值日工作;
⑵负责每周一次公共区域卫生大清扫工作的主持;
⑶经常检查督促本寝室员工做好安全防患工作,做到人离宿舍随手关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窃、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⑷维持就寝纪律,有事及时向后勤部反映,督促本宿舍员工上班时间按时起床; ⑸ 配合员工宿舍卫生检查工作,调动本宿舍员工争优秀的积极性;
⑹做好本宿舍各类设施的报修工作(如:门、窗、玻璃、照明灯、桌、床等); ⑺配合后勤部的工作,做好后勤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⑻及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做好记录,传达会议内容。 ㈤财务部
负责宿舍员工超额水电费、房租和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的罚款以及损坏宿舍公物员工的赔偿款等。
四、入住管理
㈠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⑵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㈡员工申请入住夫妻房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复印件; ⑵夫妻双方的工牌复印件; 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⑷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在公司工作;
⑸夫妻双方工龄之和必须在四年(含四年)以上。 ㈢宿舍出租房申请条件: ⑴须员工宿舍有多余房间; ⑵是本公司在职员工;
⑶房租为400元∕套,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⑷公司有权可随时收回房间。 ㈣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⑴新入职人员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办公室核签同意,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到后勤部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⑵老员工申请住宿的,到后勤部领取并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
⑶凡符合夫妻房入住条件的员工应先到后勤部领取《员工宿舍夫妻房申请表》; ⑷申请出租房的员工到后勤部领取《员工宿舍出租房申请表》; ⑸需部门负责人核签同意; ⑹办公室审批;
⑺夫妻房需总经理审批;
⑻通过审批的,由后勤部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并确认宿舍公物财产;
⑼后勤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宿舍安排,原则上按照员工所在部门进行统一住宿。 ㈤其他有关规定:
⑴已获审批安排入住的员工需遵守本制度,并签订《住宿承诺书》;
⑵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口头通知后勤部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⑶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㈥住宿安排原则
⑴按员工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岗位的重要性为标准,综合考虑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等因素;
⑵特殊情况,由住宿人员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特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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