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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仓库门禁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人员进出,加强仓库安全管理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 的安全管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进出,特制定仓库门禁制度。
第二条、范围
公司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一律免进,其中包括所有客户、供应商、来宾等。
第三条、职责与权限
仓库负责管理和监督。仓管 员及其主管的权限,具体如下:
1、不同原料仓的仓管,不能相互串岗
2、仓管员的权限是只能允许领料员、品质检测员进入仓库;
3、其他人员需进入仓库时,必须经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仓库。
4、其他各部门及人员负责配合并依制度执行。
第四条、制度内容
第一款、 进入仓库的非仓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进出登记表》。填写人员必须详细填写进出仓库的起止时间、部门、进入仓库的原由。
第二款、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进入仓库,所有人员进入仓库时都必须得有仓管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三款、仓库人员有权对进入仓库的人员进行监督,若有违背仓库管理 的相关制度或原则的,仓库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仓库,若有不听劝告者,甚至可以根据其态度及其行为的影响程度对其直接开立《员工处罚单》交至行政部处罚。
第四款、严禁任何人在进出仓库时私自携带物料,品质部检验的取样物料必须经仓管允许后方可带出仓库,未经仓库人员允许而私带物品出仓,一律视为偷盗行为。
第五款、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禁止携带香烟、打火机等火源物品。如有违反者则以记大过行政处罚,公司外人员违者将处罚200元/次。
第六款、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严禁使用手机,进入仓库时要自觉将手机要按仓库指定的地方存放。
第七款、遇有来宾、客户参观或视察时,必须要在公司(副)主任级别以上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八款、仓库人员不得随意让供应商进入仓库,私自同意或随意让供应商进入仓库,责任仓管将给予警告一次行政处罚,若屡教不改者则将重罚。
第九款、所有供应商和送货人员必须无条件的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项、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厂纪厂规。
第二项、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一律不准进入仓库,否则一次罚款人民币200元.
第三项、使用过后的运输工具、卡板等装卸器具后,必须自觉归位并摆放好,违反一次将处罚50元。
第四项、供应商罚单将由仓库开出并转交采购再传发供应商,罚款金额由采购负责从货款中扣除。
第十款、本部门任何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仓库门禁管理制度,并有权利来制止一切有违反制度的人员。
工牌规范和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地配合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员工工牌的管理”适用于除外派的销售市场的人员。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二部分“工牌的使用”和第三部分“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仅适用于供应链。
三、具体规定
(一)、员工工牌的管理
1.1工牌标准
1.1.1版式
1.1.2内容:工牌正面内容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和所属部门;工牌背面是家乐氏的价值观,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该工牌方为合法有效。
1.2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2.1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擅自制作或发放工牌,将被视为严重过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指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2.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来人力资源部领取、签收。
1.2.3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将发给员工临时工牌,同时为其制作工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牌的制作发放给员工本人。员工领取工牌时将临时工牌归还人力资源部。
1.2.4员工部门调动的,人力资源部将在见习期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更换新工牌,新工牌尚未发放前仍使用原工牌。
1.3工牌的补办
1.3.1工牌自然损坏,可将坏旧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更换新工牌。
1.3.2工牌丢失或非自然损坏,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工牌。新工牌(包括工牌印制、工牌卡套以及吊绳)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1.4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销毁。
1.5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指导;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指导。
1.6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二)、工牌的使用
2.1进出工厂大门时,员工应主动出示并佩戴工牌,员工凭工牌进出工厂大门,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如果员工拒绝出示或者不接受检查的,保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厂;如果不听保卫劝导,公司将给予口头指导,情况严重的给予书面指导。
2.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在大门保卫处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2.3考虑生产安全要求,工牌仅限在工厂非生产区域内佩戴,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摘掉工牌,严禁在车间内佩戴工牌。
2.4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暂不做修改,仍按照《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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