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企业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⑴了解消防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⑵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⑶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⑷熟悉本单位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⑸编制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⑹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⑺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⑻完成单位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消防大队的指导和监督。
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⑴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责任区的划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⑵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⑶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⑷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⑸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⑹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⑺完成单位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 在本公司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 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公司下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 公司下属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员是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实施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应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各部门应明确1名兼职消防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火灾探测器。
第八条 公司内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有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危险场所作业动火审批等制度。
第十条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结合生产、交通安全会召开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例会由经理或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各部门每月应召开本部门消防安全例会一次以上。
(二) 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将每次例会召开时间、地点、人员、会议具体内容、提出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决定等记录存查,必要时整理成文下发会议材料。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 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互查时,抽调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各组织一次全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重点部位要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 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查贯彻落实《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的情况;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套齐全;查消防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 隐患的整改 1、凡在检查中查出问题及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问题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检查部门一份整改单位二份(整改后反馈上级检查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对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标准,并填写重大隐患记录。2、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订出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对重大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3、部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安全问题登记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并在限期内认真整改,整改后将情况报检查部门。4、对不落实整改责任人,又不按期整改及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整改部门负责人适当处理。如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责人负全部责任。5、公司应按政府要求,建立危险源分布图家用灭火器,明确责任人、监控人及治理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本单位的初起火灾。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有效组织自救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上级。事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火灾的责任追究《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相关文章:
行政兼IT岗位职责05-16
行政兼人事岗位职责12-31
行政兼IT岗位职责14篇05-16
行政秘书兼前台岗位职责06-09
关于职专生实习总结(精选8篇)12-10
管理人员履职总结05-19
行政人事助理兼前台岗位职责05-06
行政兼人事岗位职责6篇02-07
行政兼人事岗位职责(6篇)02-07
职专学生会主席申请书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