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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价值和绩效导向,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二)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提出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及修改意见;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三章 薪酬构成第五条 薪酬制定的原则基于公司的上市背景及目前的内外环境变化,公司薪酬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化薪酬标准参照原则、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国企历史背景兼顾原则、当期与延期支付相结合原则,同时对股权、期权等激励办法将依据相关的法规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六条 薪酬结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实行基本年薪加业绩奖励制。即:
薪酬=基本年薪+业绩奖励2其中,基本年薪为当年按月支付的底薪,由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效益工资组成;业绩奖励为延期支付的,在本年度财务结算和绩效考核工作完结后,于次一年度兑现给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奖励。
第七条 年薪标准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市场性薪酬行情、高管现有薪酬水平及企业历史沿革等多项因素确认,其基本原则是:
(一)基本年薪: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按月以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效益工资的形式发放,公司可依据员工薪酬水平及企业经营状况,在年底上报董事会进行调整,其中:
总经理 基本年薪约19.8万元(基础工资1550元/月,岗位职务工资10000元/月,效益工资根据公司月份绩效考核情况制定)。
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年薪约15.3~ 15.7万元(基础工资按其学历及工作年限为950~ 1300元/月,岗位职务工资8000元/月,效益工资根据公司月绩效考核情况制定)。
(二) 业绩奖励: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并参照行业及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其办法是:
总经理的业绩奖励额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奖励总额由董事
长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定后方可执行;总经理则在董事会审定的其它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奖励总额范围内,根据高管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提出每位高管业绩奖励的具体数额,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后实施。
第八条 薪酬的发放方式
(一)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平均数,按月现金发放。之后再扣除法定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业绩奖励:在公司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于次一年度考核兑付,现金发放,并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则打折发放;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发放。
第九条 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为零分,不予发放业绩奖励,若已兑现的,亦应予以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3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六)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业绩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绩效考核第十条 考核办法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建立与薪酬激励相配套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任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任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三项指标,即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体现经营业绩导向。
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五项指标,即经营计划执行、成本与财务及内控执行、安全管理、团队合作、贯彻落实上级布置任务与党群工作任务。体现团队的综合管理水平。
(二)设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和权重。
(三)考核指标的制订、审批及组织实施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门在年初制定出各项考核指标的年度目标任
务,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工作(具体考核项
目及权重见附件1);公司薪酬委员会及组织部门负责考核评分的汇总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时间公司任务及管理绩效的年度考核需于次年的 4月之前完成。
第十二条 考核评分和考核等级考核评分分为 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合格)、60-69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五级,根据最后得分确定考核等级(具体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的关系见附表2)。4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与薪酬的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的等级结果作为总经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奖励额度确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还将依据会计师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审计情况报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审核,如出
现财务数据不实,有虚假情况或高管有重要决策失误等情况,董事会
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做出减发、停放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奖励的决定。
第十五条 高管除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及办法领取薪酬外,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领取的外派补贴、出差补助以及其他货币性收
入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高管的病事假、工伤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如果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部门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公司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部门总监、经理、副经理级人员;
2.岗位重要的主管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各部门总监、经理、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岗位重要的主管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2.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注:由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90—100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称职)75—90分 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基本称职)75—84分 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或工作成果未达到目标任务标准,但是未来一个季度内会有显著成果;
4.D级(不称职)60—74分 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公司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1.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1.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2.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2.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2.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八、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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