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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严格遵照传染病甲、乙、丙类规定时限内进行传染病的疫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2、所有相关传染病必须按要求填写传染病疫报卡,报卡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缺项,特别是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及15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等。
3、门诊部各诊室就诊登记本应按就诊人员情况逐项进行登记。
4、防保科会同门诊部进行不定期的核查,发现存在问题除当场指出外,并报医教科与科室考核挂钩。
5、各科遵照传染病漏报率应为“0”的目标严格执行,并定期进行科内自查与登记备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医教科及分管院长汇报。
6、防保科组织相关部门每月检查各科传染病疫情报告(迟报、漏报)、管理工作,发现有迟报、漏报现象及时提出纠正并报分管领导与医教科,按医院平衡计分标准规定考核,并发出反馈信息进行补报等。
7、全年在传染病疫情报告中有漏报、迟报现象者年终考核评优将受影响。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医务处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预防保健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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