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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考勤制度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度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1 、党支部议事的形式分为支部大会议事和支委会议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 、支部大会、支委会均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
3 、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主持人可指定列席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 、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支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应到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5 、主持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吸收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讨论、协商,做出正确决策。决定重要问题时要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6 、支部大会、支委会在讨论决定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必须征求村民-意见后,方可上会研究。
7 、支部大会、支委会要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写清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和会议议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主持人总结和工作部署。会议记录要妥善保存。对有关会议内容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外传,并做好保密工作。
8 、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9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都应共同维护集体领导,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 、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和指导支部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如发现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农村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我镇农村党建目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如下农村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各支部要认真按照党建目标管理制度,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着重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和“有章理事”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作用。
二、以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镇党委对党支部的目标管理实行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年底进行验收。
三、每年镇党委结合“三级联创”及党建工作,逐村考核党支部和主要村干部的工作,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和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并根据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比。
五、考核结束后,镇党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党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党建目标管理制度重视不够,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完成不够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先进村党支部基本条件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经济建设创造性地抓党建工作,成绩显著。
二、支部班子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的好。
四、能够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所属党员能够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改进世界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宗旨意识强,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从严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好,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坚持原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成绩突出。
村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1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突出抓好经济建设,认真搞好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2 、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规范支部活动,建好各种制度。落实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 “ 具体责任人 ”的工作制度。
3 、按照 “ 五个好 ” 的要求,抓好村党支部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逐年提高党建工作的层次。
4 、按照 “ 四化 ” 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选好本村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注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5 、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培养积极分子讨论会,重点做好青年、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和培养教育工作。
6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贯彻落实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7 、改进班子思想作风,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搞好党的宗旨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村民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
8 、抓好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建立电教网点,搞好以院落为主体的党课集中学习点的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村工作职责
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 、负责组织制定村各项方针政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
3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业务工作中去。
4 、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5 、经常与各委员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 、开好党支部委员会,抓好党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按时召开支部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1 、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思想状况。
2 、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 、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4 、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 、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年报统计、收交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
1 、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学习党章、时事政治和有关科技知识。
2 、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党员 “ 双带 ” 工作制度 党员要积极参与 “ 双带 ” 活动,通过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党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1 、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政策,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做一名合格党员。
2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党员民-主评议。
3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 、与积极分子建立联系培养责任关系,帮助他们了解党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早日加入党组织。
5 、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6 、积极参与 “ 争先创优 ” 活动,在本职岗位上,争当优秀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1 、党支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周向镇党委汇报一次党建工作,主要包括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
2 、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汇报履行职责情况,包括思想、学习、双带、培养联系积极分子以及支部安排的工作情况。
3 、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总结本季度以来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专题研究集中解决,并安排好下一季度的工作。
4 、各党支部和每位党员必须按要求及时汇报,不得因故拖延。
“三会一课”制度
1 、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的可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挥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2 、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支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汇报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 、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季召开1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4 、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1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5 、党课: 每半年上好1次集体党课,每一个月组织好1次集中学习点的党课学习。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常识教育,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传统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学习。
党课集中学习点制度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课集中学习点的学习,做到有笔记,有心得,有实效。
1 、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学习,定期进行笔试、口试,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质量,使党员成为懂政策、懂法律、懂科学的先进分子。
2 、学习点要负责所管辖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积极引导他们学习党的有关知识,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尽快成熟起来,真正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
3 、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文明户标兵、治安模范户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使党员真正成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带头人。
4 、学习点召集人和宣讲员每月向村党支部汇报学习点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对象的思想状况,请示下一月的宣讲重点和工作任务。
党课集中学习点宣讲员职责
1 、宣讲员在学习前要准备好党课学习教材,备好教案。宣讲内容要做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必要时,可请村或党建联系点领导进行专题辅导。
2 、宣讲员必须坚持每月对党员进行1次以上辅导学习,每次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作好记录。党员参学率90%以上,提高党课学习效率。
1、 宣讲员要协助村党支部负责督促和组织每个党员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落实党员年度目标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 、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支委委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 、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村 “ 两委 ” 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村支委委员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镇党委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社区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社区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 、召开民生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镇党委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对象是全体党员。
1 、党组织生活会必须定期召开。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半年上好一次集体党课,每月上好一次集中学习点的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 、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和领导,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使党员受到党内生活的良好教育。
3 、党组织生活会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实效。每次组织生活必须确定一两个重点,突出解决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的组织生活会。
4 、党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活动日。党员必须全体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并建立记录、考勤等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合格党员的标准: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改革的大局,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间的关系,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忠诚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法纪,做到令行禁止,没有目无组织、违反纪律的错误言行。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开拓进取,没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玩忽职守、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言行。
2 、民-主评议党员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党中央有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
(2)自我总结。对照党员标准和党组织提出的评议内容,回顾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在党小组或在支部大会上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功过是非,评定格次(合格、不合格),评选优秀党员。
(4)组织处理。对评议中揭露出的某些党员违法违纪等问题,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健全制度。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评议,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递交申请时间,培养时间,培养联系人,考察情况,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时间: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在向上级党组报送预审材料的前15天;预备党员转正在提交党员大会确定转正时间的前15天。公示期限为10天。
公示形式:公示名单放大张贴在公示栏或其他醒目位置。
公示管理:党支部要对公示对象和内容进行登记,公示期限内,党员、群众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党支部及有关单位反映情况。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反映情况反馈给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整理归档。
公示情况处理:预备党员转正经公示后,支部将公示情况和预备期间表现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作出 “ 按期转正 ” 、 “ 延长预备期 ” 或 “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入党积极分子经公示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如通过表决,党支部在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写出鉴定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制度
1 、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都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觉悟。
2 、采取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等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党员标准、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任务,端正入党动机,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3 、党支部要经常给积极分子分配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4 、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对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考察,并做好记载。
5 、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
党员 “ 双带 ” 工作制度
1 、党员要带头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支持党委、政府工作,带头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党员要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经济收入位居群众前列。党员要处理好与群众、邻里间的关系,团结和睦,相互帮助,争当 “ 五好家庭 ” 和 “ 十星级文明农户 ”。
3 、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1 —— 2 户困难群众建立帮带关系,帮助困难群众寻找致富门路,抓好产业建设,增加经济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4 、帮带党员要主动承担教育群众责任,使困难户群众了解党的政策,更新陈旧观念,遵守国家法律,各方面有所进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和认领 “ 党员责任区 ” 制度
1 、党员力所能及地联系1-2户村民,帮助村民学理论、学技能,学种植、学养殖适应形势,提高素质。
2 、了解村民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组织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 、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4 、所在村党支部党员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主动与村党支部联系,以村或社为单位,建立 “ 党员责任区 ” 。每个党员要结合个人专长和实际,认领责任区,并与村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做好农村党建、卫生、治安防范、文化宣传等工作。镇党委将 “ 党员责任区 ” 活动开展情况和“五个好”村党支部考核验收结合起来,每年10月中旬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
党 员 谈 心 制 度
开展党员教育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健全并规范党支部谈心活动,拓宽党员思想沟通渠道,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党员谈心的目的
通过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鼓舞干劲,凝聚人心,增进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党员谈心的原则
党员谈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面教育、正确引导的原则;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的原则;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
三、 党员谈心的对象
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
四、 党员谈心的时间
1、 党员员之间谈心每半年不少于1次;
2、 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3、 支部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4、 党员和群众之间谈心每年不少于5人(次)。
如发现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党组织应当及时与党组织进行谈心。
五、 党员谈心的内容
谈心活动要做到“六必谈”,即有成绩的必谈、有不足的必谈、有困难的必谈、有矛盾的必谈、有包袱的必谈、有问题的必谈。谈心的内容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做到有的放矢,要坚持谈真话、谈实话、谈心里话,有话讲在当面。
1、 对工作认真踏实、成绩显著、受到表彰的党员进行及时
提醒,以戒其骄傲浮躁之气,鼓励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2 、对偶遇挫折而畏难不前,或出现失误而有疑虑的党员及时进行帮助,促其分析原因、找到对策,鼓励其振作精神,继续努力。
3 、对部分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党员,及时谈话问询,了解情况,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其寻找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
4 、对上下级之间、各中心(室)之间、同志之间存在的分歧、隔阂、误会开展谈心,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减少分歧,形成合力。
5 、在发现党员有思想波动、情绪变化时,及时找其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及产生波动的原因,并对症下药,消除疑虑,转变思想情绪,解决问题。
6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党员,通过开展谈心,指出其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帮助其认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六、 党员谈心的方式
谈心以个别谈心和集体谈心为主。根据党员的特点、谈心的内容等确定谈心方式,对涉及保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采取单独谈的方式谈心;对党员中带有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谈心。谈心方式要做到“五个结合”,即针对共性问题与针对比较突出个性问题相结合;小范围的座谈与有意识的个别交谈相结合;组织安排谈话与个人约请谈话相结合;请普通党员上来谈和支部班子成员主动走下去谈相结合;当面谈与电话谈、书信谈相结合等方式。
七、 党员谈心的要求
1 、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
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
2 、谈心时,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必须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坦诚相见。
3 、党支部要确保谈心活动中的党员数量及谈心质量,防止走过场。要负责对谈心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4 、党组织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及时将谈心情况记录在镇党委统一印制的《大堡子镇党员谈心记录本》上,并将谈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员电化教育必须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按照“强化认识、巩固拓展、加强督导、注重实效”的工作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培养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电教队伍,使广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大堡子镇经济的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电教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掌握电化教育的专业知识和维修技术,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四条牢固树立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和发扬严肃认真、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妥善保管和使用电教器材,对电教设备要做到定期保养、检修、保持其良好性能,以保证电教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音像管理规定,不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或未经审查的音像资料。
第七条经常就党员电教工作向有关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八条掌握电教的播放、收看情况,收集电教信息,做好《城北区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和《城北区党员电化教育讨论簿》的记载工作,不断增强电化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章培训制度
第九条 镇电教播放站采取不同方式对专(兼)职电教员每年培训两次,一次是政治素质培训,一次是业务技能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旨在提高专职电教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解决农村、社区电教员在电教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探讨党员电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三章电教播放站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镇党委建立电教播放站,用于指导基层各播放点开展电教工作。
第十二条坚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使每名党员掌握1—2门科学实用技术,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带好头、服好务。
第十七条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党员教育的实际,制定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计划、研究确立党员电化教育的内容,具体组织对党员开展教育工作;购置和管理电教器材;接受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和党(工)委的指导思想和领导。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对电教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建立电教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播放员会议,听取机关电教点工作情况汇报、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和VCD的组织、发放、交流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电教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领导,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不称职者,给予批评教育;严禁播放、翻录淫秽、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音像资料,如有违反者,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电教站的安全,非电教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第十七条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定期对电教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经常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性能。
第十八条按照播放计划、切实做好播放收看工作,组织片源,巡回指导,收集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电教工作。
第十九条按时完成区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电教播放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认真做好播放收看工作,通知到党员本人,坚持实行点名签到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国家音像管理制度,严禁播放淫秽、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音像资料,如有违反,要给予播放员及党组织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定期对电教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经常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性能。
第二十八条做好电教片的交流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三条做到播前备课、播中指导、播后讨论,及时填写“两薄一册”,向真党委反馈播放、收看信息。
第二十四条电教器材要由专人管理和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设备和器材。
第二十五条按时完成镇电教站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章 电教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电教设备器材、音像带必须做到建帐立卡、物卡相符。
第二十七条新购置的设备、器材要核准发票,验明实物,按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启用时间登记入册。录像片(VCD光盘)的使用、发放、交流要做到专册登记。
第二十八条设备器材要按照各项技术要求,做到专室、专柜存放和专人管理。
第二十九条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操作。器材使用完毕,要认真保养和妥善存放。
第三十条严禁违章操作,不得随意外借,拆迁设备或改变其性能。
第三十一条党员电教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教工作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播放收看制度
第三十三条播放员在播放前要精心安排,做好播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四条播放员要事先对党员音像教材进行认真审看,保证播放收看质量;
第三十五条拟出播放前提示讲解的基本内容、播放和收看的目的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下发通知,签到点名,每场党员收看率要达到90%以上;
第三十七条严格播放收看纪律,场内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第三十八条 严禁播放黄色、淫秽等不健康的录像带(VCD光盘),保持党员电化教育的严肃性。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播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座谈讨论,认真填写“两薄一册”;
第四十条做好播放收看后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第七章电教片引进、交流制度
第四十一条电教站引进电教片,要以组织系统为主,引进系统外教材,要根据实际需要,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能引进播放。电教点不得擅自引进电教片。
第四十二条电教站接到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下发的教材后,要及时组织交流和下发,片源交流每月不得少于1次。
第四十三条对播放后党员群众的各种意见,要及时上报,对急需的片子建议上级及时引进。
第四十四条各电教点领取电教片后,要及时播放,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确需延长时间,应向电教站申请,播放后应及时送回。
第四十五条各基层电教站每季度上报党员电教信息不少于2条,各电教点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
第八章电教片库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电教片库是党员电化教育录像片(或VCD光盘)存放的重要场所,应实行专人管理,其它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第四十七条要保持室内清洁、室内要通风、干燥,具备防盗、防潮、防火条件。
第四十八条要建立电教片档案和电教片目录,严格入出库手续,严禁私自外借电教片。
第四十九条所存电教片应按照科教片、政教片、文艺片、行业教育片等分类放置。
第五十条各种类电教片存放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
第九章 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第五十一条镇党委电教站将对各村、社区坚持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制度,对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二条 按照与镇党委签定的《党员电化教育目标责任书》,上半年抽查、督查、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十三条坚持对基层党员电教站、电教点实行动态管理,并分别按4:5:1的比例,评定为好、中、差三类。一年一检查,一年划定一次类别,三年一表彰奖励;
第五十四条先进电教播放点评比条件:坚持每月播放一次党员电教片(全年不少于12次);有固定的播放点和较固定的兼职电教播放人员;电教设备有专人管理,保护良好;每次播放收看有组织、有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电教片管理得当,片库建设状况良好;凡被评为优秀电教播放点的单位,电教员即为优秀电教员;本电教指各村和社区。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自发下之日起施行。
村 民 自 治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不断规范村民的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如因国家法律或地方法规有变化时,应以变化后的内容为准,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如个别条款需要修改时,由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户口不在本村而长期居住或在本村工作的人员,除不参加村民会议外,亦适用本章程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 村民组织
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1 、教育引导村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
2 、向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向上级领导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完成自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3 、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4 、在服从国家规划建设的前提下,管理好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资产。
5 、抓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拥军优抚、民政民调等项工作。
6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是在村委会领导下,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委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村民小组的职责:
1 、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2 、负责召集会议,组织本组村民开展活动。
3 、组织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村财务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本村3名村民组成。小组成员应懂得财务会计的基本知识,任期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对工作不称职的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换及另推选他人。
村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
1 、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做好本村的。
2 、协助村委会做好财务核查,并做好村务财务公开。
3 、及时收集村民对村财务的意见、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进行调查,并向村民做出解答。
第四条 村民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的人。
村民享受的权利 :
1 、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
2 、有参加村民会议和各项活动的权利,对村政事务提出批评建议。
3 、享有本村村民待遇的权利。
村民履行的义务 :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2 、积极参加村里的各项公益活动、文化活动。
3 、维护集体的合法利益和荣誉,注重社会公德。
4 、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争创十星级文明户。
第三章 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村民会议及代表制度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形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必须遵循国家在农村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所做的决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总体规化和计划,符合集体利益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做到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有本村长住户口的村民参加。召开村民会议,应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由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条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事项,必须提前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村民。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村民会议;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及时召集村民会议。
第四条 村民会议有以下职权:
1 、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本村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同时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2 、授权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相关职权,对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做好公开工作。
3 、对村民委员会制定修订的《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各户执行。
4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确定的职位与人数,为确保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正常进行适时补选因人员变化等原因造成的缺额。
5 、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经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核实,情况确属实的,应启动罢免程序。
6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罢免村民委员会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 村民代表会议
第一条 村民代表按每十五户推选一人的方式,由村民推举产生。
第二条 村民代表由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民-主推选产生。任期间村委会成员相同,也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得少于1次,1/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的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以上方能召开会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应把议题提前告之村民代表,增加透明度,便于代表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方案,供代表审议,在代表充分讨论审议的基础上,最后做出相关的决议、决定。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村民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需变更、修改时,须提请下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
第六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和利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本村常驻户口的村民。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可以代行以下职权:
1 、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发展和本村基本建设规划。
2 、监督村民委员会现行管理范围的经济活动。
3 、审议通过村民委员会所做的村务、财务报告,并及时给予公开。
4 、听取并审议本村集体或村民建房用地计划。
5 、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的事宜,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告知全体村民。
6 、讨论、决定下届村民委员会组成职位及人数。
7 、审议并决定其它关系本村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必须有代表总数的2/3以上参加方能召集会议,会议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时,必须有参加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 村干部勤政廉政制度
第一条 村干部勤政廉政制度
1 、要勤政廉政,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2 、关心集体,爱岗敬业,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3 、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齐心合力,相互配合。
4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5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襟怀坦白,光明磊落。
6 、加强对子女、亲属的思想教育,不当特殊“村民”。
7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群众评议,严格依法、依章程办事,不独断专行。
8 、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素质,积极工作。
第二条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各项财务规定,做好财务工作。
2 、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工作。
3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调拨购置财产手续齐备。
4 、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按时盘点核对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做到帐实相符。
5 、加强现金管理,由出纳专人管理,财务人员处理财务业务时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准白条顶库,不准挪用公-款,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手续。
6 、按时认真、正确地完成各种报表工作,为领导提供准确材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7 、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经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做重大调整时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8 、严格开支审批手续,财务开支要由主要领导审批,大额开支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购置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9 、建立民-主财务监督小组监督财务行为,每季度将财务收支状况向村民公布重大事项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0 、财务人员要定期立卷归档,所有财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门于次年未交档案部门保管,任何单位调阅会计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会计档案外传和翻阅。会计档案销毁必须报请财政经管部门批准,并派人检查监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销毁会计档案。
第三条 对村委会连选连任的村委主管财务干部,离任时根据有关审计部门的进行审计。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制度
1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
2 、村委会工作年初有安排、计划,年终有总结
3 、坚持妇联工作制度,村委会分管妇联的同志每月要到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向他们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4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搞好群防群治,坚持每月检查看门护院情况。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性工作。
5 、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性工作。
6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力度,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7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民-主管理水。
8 、协助政府、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第四条 村务公开制度
一、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村民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公开
2 、财务收支管理公开
3 、计划生育指标公开
4 、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
5 、土地调整方案和机动地使用分配方案公开
6 、农民负担公开
7 、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公开
8 、农用挂钩物资分配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
9 、村委会成员年度工作目标、工资报酬、功绩过失公开
10 、水电费收缴公开
11 、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随时需要增加的事项公开
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
1 、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善
2 、公开时间: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为次月10日前
3 、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也可以有线广播,村民大会或村代表大会以及村民公开信的形式进行公开
4 、公开的程序要严格,村务公开前,应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提交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审核,并经监督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公开
5 、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 、会议制度:每天早晨提前10分钟上班开碰头会,特殊原因除外,迟到的自觉交纳5-10元罚金。每月1次办公会、汇报会,一年两次总结。
2 、考核制度:村干部要建立任期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定期进行总结,年终考核。干部考核按百分制标准,学习占12分,德、能、勤、纪四个方面各占22分,年终总评,村干部工资与分数挂钩,按得分比例领取工资。
3 、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无故不参加学习扣1分。
4 、分工负责制度: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遇到重大事情或重点工作要作到分工不分家。
5 、公开制度:村委会成员应向集体交纳的各种费用要公开,如电费、建房交纳水电费、管理费,出租房屋户交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费等,为群众做表率。
第七条农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村委员向村民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由村民代表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建立评议档案。
第六章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第一条 例会制度
1 、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 、会议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召集,全体调解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人民法院、当地人民政府的代表参加,指导工作。
3 、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工作情况、讨论研究疑难纠纷、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中的缺点。
4 、如遇有紧急纠纷需研究处理或临时需要,调委会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解决。
第二条学习制度
1 、除例会外,组织调委会委员不定期、不定形式的进行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十六个学习日。
2 、每年组织全体调解人员学习不少于十二个学习。
3 、每年以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全体调解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12个学习日。
第三条纠纷登记、统计制度
1 、设立纠纷登记簿。
2 、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到纠纷的日期、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事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记录日期。
3 、调委会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时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再补办登记手续。
4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纠纷,调委会登记后应注明移交机关或承办人,作为移交手续或掌握纠纷发生情况的信息资料。
5 、纠纷登记后,应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6 、调委会每季度将发生、调解的纠纷统计上报一次。
第四条回访制度
1 、回访应定期进行,检查协议执行情况,巩固调解效果。
2 、回访要有重点人,即影响协议履行的关键人,容易闹-事人以及有利于协议履行的中间调解翰旋人。
3 、回访有针对性,对复杂的易反复的纠纷和濒临激化的纠纷,有重点的进行回访。
4 、回访内容:
(1)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
(2)了解当事人的思想行为情况;
(3)有无新的纠纷苗头;
(4)对调解的意见、建议;
5 、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纠纷险情,要及时上报,对工作中的缺陷要加以纠正。
第五条 纠纷排查制度
1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纠纷发生的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2 、制定排查计划,内容包括:时间、范围、方法、纠纷分类、重大纠纷、纠纷重点户及重点人等,印制下发纠纷排查统计表。
3 、组织实施排查,在辖区内要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了解纠纷线索,进行登记,认真填写统计表。
4 、对排查出的纠纷要认真分析,按纠纷的性质类别、轻重缓急进行分类,落实调解部门单位人员。
第六条 请示汇报制度
(一)请示汇报的内容为:
1 、对纠纷的受理处理情况、工作成绩、经验、困难等。
2 、对具体、复杂、疑难纠纷的受理、处理情况,重大民间纠纷信息。
3 、对纠纷的排查分析、工作计划、统计分析、工作状况、纠纷动向。
(二)请示汇报的主管机关为:
1 、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厂矿企业主管部门;
2 、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
3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机构。
(三)一般性工作汇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具体、复杂、疑难纠纷的汇报做到随时、及时汇报。
第七条 归档立卷制度
办理各项调解业务应及时登记,做好记录。办理完毕及时立卷分类归档,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第八条 调研制度
1 、立民间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组织。
2 、组织好民间纠纷信息的传递,掌握纠纷现状。
3 、做好纠纷信息的调查、研究和加工处理,从理论上加以研究总结。
4 、对所掌握的纠纷信息进行分析,撰写调研文章,每个调委会每年不少于一篇。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
1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大会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由5 —— 7 人组成,主要负责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和候选人名单,向村民公布选举结果。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 — 7 人组成。实行差额选举办法,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3 、凡年满18周岁,除剥夺政治权力的本村村民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名单应在当地选举日的前20日公布。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选举时应设立秘密写票室。
4 、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法律保护。对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应依法予以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选举无效。
5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罢免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对罢免要求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同意后才能通过。
村 规 民 约1 、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国家和集体下达的各项任务。
2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杜绝非法同居和超生。
3 、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交通、通讯、电力等公共设施。
4 、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帮,争创 “ 十星级文明户 ” 和 “ 五好家庭 ” ,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5 、发家致富和家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努力改变村容村貌。6、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侵占或在山林地内随意修坟、建房或转移土地用途。
7 、采滥伐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林木,自觉保护生态平衡,严禁毁林开荒和狩猎国家保护动物。
8 、守法公民,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9 、范执行村规民约的干部、村民,村委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干部和村民,村委会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
村干部指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组成人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
1 、村两委会必须根据分工和职责,制定出每位干部本届任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工作目标包括本届任期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
2 、任期目标要提交支委会或村委会审议,并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上通过。
3 、村干部每年年底必须按照任期责任目标进行一次总结,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上述职,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
4 、村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任期目标,对任期目标完成较好的,村上给予表彰奖励,完成较差或不履行职责的,给予谈话戒勉或依照法规、章程作出适当处理。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召开村委会的各种会议和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1 、组织全体村民经常性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
2 、根据本村实际,组织村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 、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设,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搞好内部团结,增强集体力量。
4 、代表全体村民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为民办事,争取群众的信任。
5 、组织村委会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不在岗,由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村级组织建设制度
村级党组织建设要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五个好 ” 为目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1 、建立健全村委会、共青团、民兵、治保、调解等其他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
2 、村级各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3 、村级各组织建设必须与农村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 、村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发展党员 “ 十六字 ” 方针,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不断发展和壮大党员队伍。村级各组织要积极开展 “ 创先争优 ” 活动,不断促进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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